回覆 takuo 於 :2006-08-09 17:01:00 的發言內容
他是由我朋友介紹認識的,我朋友跟他老婆(做美容的,地址在台中青海路媚力四射)是好朋友,老公就是鄭奕哲,事情是這樣的~~~
1.去年高高興興的買了一棟房子,想跟各位大大ㄧ樣,希望家裡裝潢成收納功能兼俱美觀,所以就尋覓好的設計師,經過比價跟交談後,決定由朋友介紹的,想說應該比較有保障,所以請他(鄭奕哲)幫忙客變事宜,不過這樣的決定竟是我們錯誤的開始。
2.客變中我詢問他可否退掉2F~5F的樓梯磁磚換整片拋光石英磚,他說沒問題,可以處理且建議粉光要退。後來他請的水泥工,如何粉光就是粉不平且每階不同高,介於18~28CM,形成爬樓梯對我們來說是件很痛苦的事。
3.我們有跟他簽合約,照理應該照付款方式付款(四次款),不過他做到木工撤場,就說他現在資金有困難,這個案子需要先有錢來支付工人薪水,不能先欠,不然工人叫不動,還說工作快結束了,剩沒多少工作,東西都付訂了,工人施作幾天就好,我們想說是朋友的朋友,一時心軟,先預付其他款項,後來僅剩尾款10%未付,這時他竟銷聲匿跡,電話找不到人,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好到他老婆店裡盯人,終於遇到了。
他說;他資金有困難,這個案子沒法再做了,除非在加錢。
我說;我ㄌㄟ,那有這種事情,有訂合約的,而且又沒增加什麼工作項目,你估價有問題,工班顧不好,那你應該要負責處理,不然我只好走法律途徑。
他說;要告就告沒關係,如果你告的話,只要跟當初我們圖面不同處,他就要拆除(靠~~~可見他經驗老到,想用嚇唬方式逼退)。
最後我們決定找人幫忙處理後續,才發現很多東西都沒做,總工程費46萬,竟然收尾處理費約30萬,真是欲哭無淚,欺負我們對於裝潢不是很懂的老實人。這是真人真事,希望大家能好好慎選設計師,千萬不要因為認識的就心軟。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如果我依契約將沒做的部份照價索賠,不知有沒有勝算~~而我該如何處理。
希望您官司順利,壞人得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