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紐約有人看過了嗎 |
發表者:芷依 發表數:40 IP:218.170.70.* | 2006-06-08 15:05:51 |
//版主內容 ?>
有沒有大大看過這個建案了呢? |
回覆者:想買公寓 尋暱中 發表數:91 IP:61.56.139.* | 2008-03-05 21:25:40 |
通常同時有許多建案進行的建商 其負債比例是非常高的(有時到達7-8成) 所以賣房子時要強勢 不然錢拿不到 建商要付的利息是很高的 而一旦拿到你的錢 當然就皮條 (契約書如果不合理 可以跟消保會提出質疑與幫助) 所以選優良建商才是必做的功課 既有上X 前例 何苦忠於此建商 不要買到受氣當冤大頭 消費者如果不團結抵制建商 那只能說"自找的" |
|
回覆者:包子 發表數:2 IP:220.140.94.* | 2008-03-03 17:26:26 |
您可我看完您的敘述後覺得你是位很瞭解浪漫紐約建案的大大,因小女子近日再看大樓3房格局的屋也有看過浪漫約這個建案,不知史帝芬兄或其他大大能否提供我更郭關於興復發浪漫紐約建案的資訊,如有台中大樓3房格局相關建案可否也能請大大提供,再這獻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我的mail是 funny@ms60.url.com.tw |
|
回覆者:sayonara 發表數:59 IP:218.170.49.* | 2006-10-11 15:14:08 |
我還能說什麼....無言.... | |
回覆者:angelo 發表數:184 IP:61.231.85.* | 2006-10-10 11:25:04 |
回覆 angelo 於 :2006-10-10 11:22:57 的發言內容
抱歉,本版是討論浪漫紐約的,請各位有瞭解的前輩不吝mai到angelo_chen@mail2000.com.tw指教!
本版有太多專家了! |
|
回覆者:angelo 發表數:184 IP:61.231.85.* | 2006-10-10 11:22:57 |
本版有太多專家了! 請問各位瞭解佳茂建設的大致合約內容嗎?佳茂文心會館合約內容有何要注意的地方?請不吝指教。感恩~ |
|
回覆者:法蘭克 發表數: IP:211.21.212.* | 2006-10-10 04:25:02 |
回覆 Simon 於 :2006-10-10 01:00:31 的發言內容
I am absolutely agree that you mentioned.浪漫紐約合約內容如果有比上城合約更多對住戶的限制或利用住戶簽名同意,以在住戶發現有暇蚩而想反擊之時可以依法有據的做法,這或許都是因為浪漫紐約合約訂定之同時,興富發台中正面臨上城住戶之總總爭論.我非興富發之購買戶,但還是贊成住戶對應有的權益做合理的爭取.只是興富發成立這麼多年,相信也不是省油的燈,可以爭取多少的權益,各位在購買之同時理應有這樣的體認了.法蘭克兄,你好像有買市政交響曲吧?聽說最近要對保了吧?市政在七期內,相信會比上城更有投資價值,你如果看過上城格局,應該會同意我的說法.. 或許你我曾經見過面抑或曾聽說過彼此或皆否, 總之您曾與興富發產生關係的日子已成過往, 就寬一寬心別淌渾水啦! Thanx again for regarding it here. |
|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1 IP:211.76.97.* | 2006-10-10 01:00:31 |
浪漫紐約合約內容如果有比上城合約更多對住戶的限制或利用住戶簽名同意,以在住戶發現有暇蚩而想反擊之時可以依法有據的做法,這或許都是因為浪漫紐約合約訂定之同時,興富發台中正面臨上城住戶之總總爭論.我非興富發之購買戶,但還是贊成住戶對應有的權益做合理的爭取.只是興富發成立這麼多年,相信也不是省油的燈,可以爭取多少的權益,各位在購買之同時理應有這樣的體認了.法蘭克兄,你好像有買市政交響曲吧?聽說最近要對保了吧?市政在七期內,相信會比上城更有投資價值,你如果看過上城格局,應該會同意我的說法.. | |
回覆者:法蘭克 發表數: IP:211.21.212.* | 2006-10-09 13:08:01 |
回覆 Simon 於 :2006-10-09 03:08:20 的發言內容
賽門兄,其實您的智慧在我看來亦非在我之下,能對史提夫兄的見解提出相對針貶,可見您用心程度非一般人士所及,而我也對您之前所提出的客觀看法表達認同與讚賞,一個客觀與具建設性的評論是會獲得大部分人的欣賞與共鳴的,雖總有可受公評之小處,但無礙於對事件整體狀態的改變或現象的發展,因為結論往往站在智慧評論之一方;小弟仍對浪漫紐約的契約書持相對不平之看法,是在於當您悉心比對(含所有附約附件)之後,絕對會發現有相當多需要簽名在確認之處,且遠比上城多了些環環相扣的拑制條款,興富發所訂定的很多內文是不具法理基礎且枉顧消費者權益的積極條款,相信只要懂法的人在浪漫紐約合約審閱\\\期內應該都能心有戚戚焉吧!再講白一點(希望浪漫紐約的準住戶們別看到這段),把浪漫紐約合約書拿去公交會或給消保官檢視一下,你現在所想的就是我的答案。至於浪漫紐約合約copy上城或市政交響曲都是合理且必須,因為不論哪個建案定型化契約皆有須記載之基礎事項,但我所謂的不同是在合約精神的部份,大部分內容可以拷貝,但之後多一個或少一個字所傳達出的被動感受,才是大家所要研議探討的地方,還望賽門兄在做商榷,坦白說7月份上城、市政交響曲與浪漫紐約的合約在我們第一次聚會時已經悉數比對過了,史提夫、小美女、Future和我都在場,並投以對Future的無奈與同情,這實在不存在有共識的問題,而是感同身受呀。你我可能都是興富發的客戶群,我們甚至興富發都知道興富發絕非業界最頂尖,但也非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眾矢之的,你有的問題或許我沒有,但我存再的問題依同理心更不希望你也面臨,共勉之。
我既不是興富發的人也非代銷等同業是事實,我了解浪漫紐約合約copy上城再修改也是事實,不過法蘭克兄實在不需知道我的來歷,我在此回覆本文一開始的原因只是針對Steve 提出的總總做出解釋.至於是否遭人議為有心我並不在乎,我提出的道理,也一定不會受到全部的人的認同,而認不認同,那就看個人的智慧囉~ |
|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1 IP:211.76.97.* | 2006-10-09 03:08:20 |
我既不是興富發的人也非代銷等同業是事實,我了解浪漫紐約合約copy上城再修改也是事實,不過法蘭克兄實在不需知道我的來歷,我在此回覆本文一開始的原因只是針對Steve 提出的總總做出解釋.至於是否遭人議為有心我並不在乎,我提出的道理,也一定不會受到全部的人的認同,而認不認同,那就看個人的智慧囉~ | |
回覆者:法蘭克 發表數: IP:211.21.212.* | 2006-09-14 01:02:20 |
回覆 Simon 於 :2006-09-14 00:20:40 的發言內容
賽門兄對興富發各建案的買賣契約書如此詳透,有沒有爭議之處在個人認定,但要不要抗爭的人就該求證了!!有無大同小異,我只能跟你說:當初浪漫紐約的合約就是拿上城的合約來修改的,這樣夠清楚了吧...本人並不是幫建商討公道(因本人非建商,也非代銷等同業),畢竟建商也有些做法有可議之處,我本著已求證的知識來對Steve 所提做個人見解! 您的用心程度可見一般, 更令小弟頗為欣賞的是您應該花不少時間對照這些案子的合約內容吧! 然而可推測有必要瞭解此事才需要您如此煞費苦心的比對, 這可非一般消費大眾所會做之事, 更何況連興富發的工作同仁都可能還不知所有建案合約書的差異為何, 甚至能講到---浪漫紐約是從上城拿來改的---這點就夠清楚了。 不合理的用心會遭人議為有心, 我看您就明說您的來意吧! |
|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1 IP:211.76.97.* | 2006-09-14 00:20:40 |
回覆 小美女 於 :2006-09-08 01:35:29 的發言內容
有沒有爭議之處在個人認定,但要不要抗爭的人就該求證了!!有無大同小異,我只能跟你說:當初浪漫紐約的合約就是拿上城的合約來修改的,這樣夠清楚了吧...本人並不是幫建商討公道(因本人非建商,也非代銷等同業),畢竟建商也有些做法有可議之處,我本著已求證的知識來對Steve 所提做個人見解!
套用您的邏輯:「對疑點先求證過再....」 |
|
回覆者:小美女 發表數:564 IP:211.21.212.* | 2006-09-08 01:35:29 |
回覆 Simon 於 :2006-09-07 23:52:41 的發言內容
套用您的邏輯:「對疑點先求證過再....」不知您指的是那一點?? 還是請您事先確認過,確定大同小異,無不爭議之處,再幫建商討公道也不遲呀! |
|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1 IP:211.76.97.* | 2006-09-07 23:52:41 |
不知您指的是那一點?? 據我所知,浪漫紐約跟上城及市政交響曲內容都大同小異,不曉得你指那一點? |
|
回覆者:法蘭克 發表數: IP:211.21.212.* | 2006-09-01 02:11:18 |
回覆 Simon 於 :2006-09-01 00:40:34 的發言內容
賽門兄所言不假,興富發是不是中規中舉的建商我無法評論,我只能說,他跟一般上市上櫃建商做法一樣,也就是說,全台6000億/年,以7成做法相同,也就是4200億做法相同來說,一戶800萬好了,也就會50000戶/年,以一戶3人好了,就是每年有150000人用相似的方法買z房子.家族的出發點撼衛自己裡念是對的,但如果真如此不合理,應該新聞事件層出不窮,做法也早該被修正(此交易模式及程序行之有年),150000人怎都無聲無息?難到他們都比較忙?還是放棄自己權益??我想都不是吧!!合裡是該雙方的......舉例我聽到建設公司說的一個個案: 您舉的應該是上城的例子, 但我比較納悶的是, 興富發建設浪漫紐約的契約是否有點太過˙˙˙? 包含建商同業任誰都有點看不下企, 我同意賽門兄所指買賣契約應以雙方最大利益為第一考量, 但浪漫紐約的契約內容明顯一面倒向不平衡天平的另一端, 預期將引發失衡端更大的反撲力道。 因為眾所皆知, 力距與施力呈反比乃物理特性, 也是所謂買賣糾紛最常出現的槓桿原理。 |
|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1 IP:211.76.97.* | 2006-09-01 00:40:34 |
興富發是不是中規中舉的建商我無法評論,我只能說,他跟一般上市上櫃建商做法一樣,也就是說,全台6000億/年,以7成做法相同,也就是4200億做法相同來說,一戶800萬好了,也就會50000戶/年,以一戶3人好了,就是每年有150000人用相似的方法買z房子.家族的出發點撼衛自己裡念是對的,但如果真如此不合理,應該新聞事件層出不窮,做法也早該被修正(此交易模式及程序行之有年),150000人怎都無聲無息?難到他們都比較忙?還是放棄自己權益??我想都不是吧!!合裡是該雙方的......舉例我聽到建設公司說的一個個案: 一位媽媽買了一戶25坪,10F,每坪12萬元整成交,在對保時,因臨近其他對保者,因此偷瞄別人合約價.過2天,他說要退屋,因她看到對方比他同一棟,比她高樓層,竟買得比她便宜,她強烈要求比價辦理,否則退屋!!後來建設公司查證,她的價格只比高樓層一戶還高幾千元,比其他高樓層都便宜(大抵樓層越低越便宜),他甚至還比許\\\多同棟低樓層都低價.但他不相信建設公司澄清,要求把她看到那位住戶電話給她,否則公怖同棟所有住戶成交價,才會信服!想當然爾,這是不行的!!但這位住戶提出這樣的要求,你說可以嗎?當然可以,但她如果不經查證,開使召集一群人,提出建設公司暴利,價格嘿箱作業,你說,會不會也有一群人一起抗議?但這內容對一般事實合理嗎??價格訂定依銷售初期或收尾,依否遇到景氣問題,以及消費者與銷售員間的談判拉拒等等交集而為成交價.縱始這位媽媽買價比20F貴,也無法退屋或降價!!這是行之有年,合約載明!!但就像家族認為住是不合裡一樣,當建設公司提出:合約已載明或行之有年的說法時,總是被家族成員以:合約及做法都是對建設公司有利...這樣,還能構成買賣嗎?那合約合z法行及約束性在那?? 合約內容訂訂亦非建商自為,這些都受政府法令約束,除了小間黑心建商會做手法外(反正每半年改名也沒差那種),大部份建商合約都是類似,做法也數年來都如此了.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