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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仲介先生.小姐
發表者:ipin  發表數:40 IP:210.209.143.* 2006-02-24 13:57:25

我能在同ㄧ時間.把房子給很多人ㄧ起賣嗎

回覆者:日光 發表數:40 IP:218.162.84.* 2006-03-01 22:35:29
回覆 hong0329 於 :2006-02-27 15:27:57 的發言內容

回答詳盡又中肯!!
可不可以請問一下!可以跨區請不同區的仲介做買賣屋的仲介嗎!?
比如說物件在西屯區!!但是可以委託北屯區好的業務做買賣嗎?

可以的~

在同一市區內,跨區買賣房屋是比較沒關係的。

因為屋主與業務之間,都是以信任為前提的,

你如果有長配合或者比較好的業務人員,

交給他賣也可以。

(我在南屯區的房仲,也有相信我的屋主,願意拿大里或是西屯北屯的房子給我處理唷)

不過也有個比較困擾的地方,

就是他在帶客戶去看物件時,

比較遠,比較沒及時性。

但是勤能補拙,相信他,也考驗自己的眼光,

交給他吧~ ^^。
回覆者:日光 發表數:40 IP:218.162.84.* 2006-03-01 22:32:59
回覆 hong0329 於 :2006-02-27 15:27:57 的發言內容

回答詳盡又中肯!!
可不可以請問一下!可以跨區請不同區的仲介做買賣屋的仲介嗎!?
比如說物件在西屯區!!但是可以委託北屯區好的業務做買賣嗎?

可以的~

在同一市區內,跨區買賣房屋是比較沒關係的。

因為屋主與業務之間,都是以信任為前提的,

你如果有長配合或者比較好的業務人員,

交給他賣也可以。

(我在南屯區的房仲,也有相信我的屋主,願意拿大里或是西屯北屯的房子給我處理唷)

不過也有個比較困擾的地方,

就是他在帶客戶去看物件時,

比較遠,比較沒及時性。

但是勤能補拙,相信他,也考驗自己的眼光,

交給他吧~ ^^。
回覆者:hong0329 發表數:56 IP:163.28.81.* 2006-02-27 15:27:57
回覆 日光 於 :2006-02-27 12:14:35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們是住商 八期店 我姓楊

交給許多仲介賣是可以的,
也就是簽"一般房屋銷售契約書",
可以簽100張,不同公司的,也沒問題。

這種售屋的方式有好有壞,

不過我們並不建議屋主這麼做,

好處:1.有許多仲介幫你賣房子。
2.這個案件夠搶手,很快就能賣出去。
3.如果屋主有客人,也可以自己賣。
4.會有很多仲介說他有很多客戶想買。

缺點:1.並沒有專人幫您負責銷售(登廣告、曝光)
2.若房屋內有物品損壞,找不到負責的人。
3.仲介並不會專心幫您賣這棟房子。
(因為人人都能賣,風險大,不願意花成本)
4.一人一句,貪心又多慮,反而花更長的時
間。

所以還是要看您比較重視哪一點囉!
祝您早日把房子出售掉喔~ 加油。

回答詳盡又中肯!!
可不可以請問一下!可以跨區請不同區的仲介做買賣屋的仲介嗎!?
比如說物件在西屯區!!但是可以委託北屯區好的業務做買賣嗎?
回覆者:ipin 發表數:40 IP:210.209.143.* 2006-02-27 12:19:24
謝謝你的回應 ^-^
回覆者:日光 發表數:40 IP:218.170.229.* 2006-02-27 12:14:35
回覆 ipin 於 :2006-02-24 13:57:25 的發言內容

我能在同ㄧ時間.把房子給很多人ㄧ起賣嗎

您好~ 我們是住商 八期店 我姓楊

交給許多仲介賣是可以的,
也就是簽"一般房屋銷售契約書",
可以簽100張,不同公司的,也沒問題。

這種售屋的方式有好有壞,

不過我們並不建議屋主這麼做,

好處:1.有許多仲介幫你賣房子。
2.這個案件夠搶手,很快就能賣出去。
3.如果屋主有客人,也可以自己賣。
4.會有很多仲介說他有很多客戶想買。

缺點:1.並沒有專人幫您負責銷售(登廣告、曝光)
2.若房屋內有物品損壞,找不到負責的人。
3.仲介並不會專心幫您賣這棟房子。
(因為人人都能賣,風險大,不願意花成本)
4.一人一句,貪心又多慮,反而花更長的時
間。

所以還是要看您比較重視哪一點囉!
祝您早日把房子出售掉喔~ 加油。
回覆者:ipin 發表數:40 IP:210.209.143.* 2006-02-25 11:03:10
我現在想給35頻道賣房子.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接觸.還是有更好的方法.能短時間脫手.謝謝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59.112.215.* 2006-02-25 10:41:52
我不是仲介,
但以我的經驗而言,
仲介公司跟你簽約時會要求一段時間內的獨賣權,
包含屋主都不能自行賣出,
就算你自己找到的買主出價高於仲介亦然,
甚至信義房屋(我接觸過的)在進入買方與賣方議價階段時,
公司內其他的業務都不可以以其他客戶加入斡旋,
這樣才可以避免一屋二賣或是競價的問題。

不過我也見過一個屋子同時委託給2間仲介公司在賣的情形,
看屋時我跟我老婆看到另一組穿制服的人馬帶客戶來,
場面蠻尷尬的,
而我委託的那家公司竟然會讓同公司其他業務在我付斡旋談價錢時,
還讓另一個業務的客戶進來插一腳,
搞得價錢比原本可以敲定價多了5%,
雖然後來成交,
不過心裡很不舒服,
但看看它的委託契約規定裡,
的確准許這種競價行為,
只怪我以為仲介契約跟我先前委託信義、永慶的契約都一樣,
沒看清楚就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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