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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出了問題代銷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發表者:pam  發表數:59 IP:211.20.153.* 2005-08-11 11:49:19

由於以下討論所衍生出的問題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4&f_no=118368

個人認為就算不一定有法律責任
也有道義上的責任吧

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回覆者:想在台中購屋 發表數:159 IP:218.175.68.* 2005-08-25 10:03:53
回覆 不動產小王子 於 :2005-08-22 18:17:47 的發言內容

代銷雖然跟客戶簽約,但是他算是勞動完成請領服務報酬,如果還要負責法律責任,那就不該領取只是服務報酬而已,而是要向歐美一樣,跟買屋客戶收取經紀人的服務報酬,因為國內代銷業沒有跟客戶收取服務費,我想這是重點。

如果這樣,那代銷領的錢就改稱為經紀人的服務報酬吧!畢竟,代銷做的事跟仲介有何兩樣呢?經由對消費者的一連串介紹,電話追蹤,作為建商與購屋者的橋樑,不就是仲介的工作嗎?這樣的勞動內容也就是經紀人的工作了,否則,一般仲介公司不也可以聲稱自己是完成賣屋屋主負予的勞動任務,而對賣屋的後續服務置之不理了?
回覆者:不動產小王子 發表數:8 IP:61.216.82.* 2005-08-22 18:17:47
回覆 pam 於 :2005-08-11 11:49:19 的發言內容

由於以下討論所衍生出的問題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4&f_no=118368

個人認為就算不一定有法律責任
也有道義上的責任吧

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代銷雖然跟客戶簽約,但是他算是勞動完成請領服務報酬,如果還要負責法律責任,那就不該領取只是服務報酬而已,而是要向歐美一樣,跟買屋客戶收取經紀人的服務報酬,因為國內代銷業沒有跟客戶收取服務費,我想這是重點。
回覆者:想在台中購屋 發表數:159 IP:218.162.81.* 2005-08-13 22:38:11
哇!!ㄎㄧㄠˋ喔!!反正現在DV很普及,不用白不用...不過,最好還是選到優質建商,免得受鳥氣...
至於明星...那艾力克斯跟李詠嫻還有洪曉蕾應該適用囉!!
上電視打的也算嗎?那...名律師也算囉!!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08-13 01:40:27
推!!!支持!!!!
現在明星代言產品不是也要負連帶責任嗎??
售屋廣告何嘗不應該比照辦理...
至於售屋人員...請大家記得帶錄音機去談...
什麼口頭承諾都不敵一張白紙黑字...
帶DV或V8去談.....我給您鼓鼓掌!!!
回覆者:想在台中購屋 發表數:159 IP:218.162.81.* 2005-08-12 11:24:49
這個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吧!!
因為是代銷告訴消費者資訊,還跟消費者簽約的,這樣當然有道義責任,而且還應該建議落實到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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