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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疑問?
發表者:阿汶  發表數:4 IP:59.114.148.* 2005-04-25 13:06:47

最近剛簽約.簽約的當時我一直提出我的疑問
售屋小姐給我的答案一直是...公司不會這樣做
公司不會這樣搞..想請他們經理出來..一直推說他不在..簽完第三天了..明天才要給他們簽約金
請問我還可以針對契約部分我不滿意的地方
請建設公司修改..或附註在契約裡面給我嗎?
有人有過這樣的經驗嗎?
P.S我有疑問的部份是..二次工程裡的附註條款--
建物若違反政府相關法律須變更時,買方不得向公司索賠--
還有簽完約了我還可以要求對方加註樑柱位置給我嗎?
請大大們不吝指教..謝謝

回覆者:路人甲 發表數:43 IP:210.69.124.* 2005-04-25 13:47:56
如果你不要這部分,可以請他退這部分施工的價差
因為『一次施工』完,給建管單位檢查過後
先取得使用執照
再敲掉進行『二次施工』然後再交屋給你
那些敲掉的水泥牆等等,都要成本的ㄟ
著名的台北新店『湯泉美地』裡面的夾層屋
都是二次施工,也就是違章建築啦...
回覆者:阿汶 發表數:4 IP:59.114.148.* 2005-04-25 13:20:41
二次施工是違章=.=...
當初在簽的時候就覺得條款怪怪的
那我現在可以不要這部分嗎?
還是簽了就沒救了....
回覆者:路人甲 發表數:43 IP:210.69.124.* 2005-04-25 13:15:57
所謂『二次施工』就是違章建築部分。
建築物必須依照設計圖來施工
但有些建商會把陽台外推,或是廚房往後推一公尺等
這都是違章建築
你如果明知這是違建還同意要施工,你當然要求建商賠償你是不合理的。
至於樑柱位置,可以請他提供設計圖,這部分本來就是買賣範圍內,他有義務向你說明清楚你買的房子是怎樣,將來房子完工後,他還是有義務將設計圖交給管委會,譬如:管委會要修水管...都需要設計圖。這部分請你勇敢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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