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前院車庫 原來不是我家的
發表者:shiji  發表數:172 IP:134.219.176.* 2005-04-17 04:13:48

前院車庫 原來不是我家的

【記者趙容萱/台中報導】

台中市河南路有六戶透天厝占用騎樓地,昨天市政府動用大型機具前往拆除,引起住戶抗議,但都市發展局未理會。局長黃崇典指出,有些建商號稱透天厝「前院」可做車庫,實際上卻占用騎樓或人行道用地,等屋主面臨拆除命運,才知觸法。

昨天上午8時,拆除隊前往拆除河南路、重慶路口附近的違建時,引起住戶抗議。一名潘姓婦女表示,她二年前搬進這棟透天厝,當初建商承諾「前院」的土地所有權屬於住戶,六戶當中,有的利用這塊空地做花園,有的用來停車,中間以水泥牆區隔,沒有人料到竟然會被拆除。

一名林姓居民說,前天住戶到市政府協調,約定由住戶自行拆除。沒想到昨天早上拆除隊一來,直接動手,厚厚的水泥牆紛紛倒下,看了令人心疼。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黃崇典說,這一批違建占用騎樓地,有必要拆除。前天雖同意由住戶自行拆除,但昨天上午都發局人員前往勘查後,發現住戶缺乏大型機具,無法拆除,拆除隊才動用大型機具前往。至於殘留的瓦斯、水管等管線,由住戶自行拆除。

黃崇典指出,有些建商魚目混珠,售屋時沒講老實話,譬如占用騎樓地,卻告知消費者「這塊地屬於住戶所有」。購屋的市民若不十分瞭解相關法規,可能會誤以為公用土地上可施做固定設施,不知道自己觸法。市民購買屋地產,應拿契約到都市發展局,申請調閱「公用地役權」部分,以確保權益。

【2005/04/16 聯合報】 @ http://udn.com





有人能詳細一點解釋一下它到底是怎樣的情形嗎?

回覆者:路人甲 發表數:43 IP:210.69.124.* 2005-04-19 13:03:53
據我所知,都市計畫地區才有規定面臨馬路的建物要留『騎樓』在非都市計畫地區,則沒有騎樓之規定。
不過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多年,應該到處都有『騎樓』之強制規定。如果是騎樓,底下當然不能檔起來圍成花園。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條:(騎樓地之規定)『商業區之法定騎樓或住宅區面臨十五公尺以上道路之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 建築基地退縮騎樓地未建築部分計入法定空地。』
第 57 條(寬度及構造):『 凡經指定在道路兩旁留設之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其寬度及構造由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參照當地情形,並依照左列標準訂定之:一寬度:自道路境界線至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不得小於三•五公尺,但建築物有特殊用途或接連原有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且其建築設計,無礙於市容觀瞻者,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視實際需要..』
  
以上可知,商業區一定有騎樓,住宅區面臨十五米道路者,也一定有騎樓。你如果要購買面臨道路透天厝,經該查一查是否必須設置法定騎樓
回覆者:換屋客 發表數:131 IP:222.157.0.* 2005-04-17 15:10:17
回覆 yvonne 於 :2005-04-17 13:26:53 的發言內容

順便問一下
有誰知道這是哪一個公司的案子?
聽說是在"文華高中"附近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4&f_no=117438
回覆者:yvonne 發表數:114 IP:218.170.1.* 2005-04-17 13:26:53
順便問一下
有誰知道這是哪一個公司的案子?
聽說是在"文華高中"附近
回覆者:yvonne 發表數:114 IP:218.170.1.* 2005-04-17 13:25:23
我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我確定的是
--騎樓本來就是公用的--
住戶或商店不得占為己有
只是
有誰知道當初建商怎麼說的
如建商號稱透天厝「騎樓」可做車庫
那就知道是騎樓了,只是住戶心存僥倖
我前一陣子去看鄉林在大里的透天屋
銷售小姐就說過這種話
被我當場"吐槽"
她竟然還說"鄉下地方不會有人去告你的"
反正騎樓就是住戶的,大家都知道
知道????
如建商號稱透天厝「前院」可做車庫
那就是建商蓄意欺騙,不過土地權狀咧
看不出來嗎?
有誰可以解釋
前院和騎樓
在預售屋期間有何不同標示?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