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車庫 原來不是我家的 |
發表者:shiji 發表數:172 IP:134.219.176.* | 2005-04-17 04:13:48 |
//版主內容 ?>
前院車庫 原來不是我家的 |
回覆者:路人甲 發表數:43 IP:210.69.124.* | 2005-04-19 13:03:53 |
據我所知,都市計畫地區才有規定面臨馬路的建物要留『騎樓』在非都市計畫地區,則沒有騎樓之規定。 不過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多年,應該到處都有『騎樓』之強制規定。如果是騎樓,底下當然不能檔起來圍成花園。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條:(騎樓地之規定)『商業區之法定騎樓或住宅區面臨十五公尺以上道路之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 建築基地退縮騎樓地未建築部分計入法定空地。』 第 57 條(寬度及構造):『 凡經指定在道路兩旁留設之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其寬度及構造由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參照當地情形,並依照左列標準訂定之:一寬度:自道路境界線至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不得小於三•五公尺,但建築物有特殊用途或接連原有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且其建築設計,無礙於市容觀瞻者,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視實際需要..』 以上可知,商業區一定有騎樓,住宅區面臨十五米道路者,也一定有騎樓。你如果要購買面臨道路透天厝,經該查一查是否必須設置法定騎樓 |
|
回覆者:換屋客 發表數:131 IP:222.157.0.* | 2005-04-17 15:10:17 |
回覆 yvonne 於 :2005-04-17 13:26:53 的發言內容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4&f_no=117438
順便問一下 |
|
回覆者:yvonne 發表數:114 IP:218.170.1.* | 2005-04-17 13:26:53 |
順便問一下 有誰知道這是哪一個公司的案子? 聽說是在"文華高中"附近 |
|
回覆者:yvonne 發表數:114 IP:218.170.1.* | 2005-04-17 13:25:23 |
我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我確定的是 --騎樓本來就是公用的-- 住戶或商店不得占為己有 只是 有誰知道當初建商怎麼說的 如建商號稱透天厝「騎樓」可做車庫 那就知道是騎樓了,只是住戶心存僥倖 我前一陣子去看鄉林在大里的透天屋 銷售小姐就說過這種話 被我當場"吐槽" 她竟然還說"鄉下地方不會有人去告你的" 反正騎樓就是住戶的,大家都知道 知道???? 如建商號稱透天厝「前院」可做車庫 那就是建商蓄意欺騙,不過土地權狀咧 看不出來嗎? 有誰可以解釋 前院和騎樓 在預售屋期間有何不同標示?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