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途徑來保障消費者的裝潢權益? |
發表者:玉婷 發表數:-17 IP:140.122.181.* | 2004-07-29 17: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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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許多的討論 |
回覆者:Lin 發表數:-17 IP:140.122.146.* | 2004-07-30 10:20:56 |
問題是大多數人卡著房租到期、趕好日子等不可能不心急 對設計師來說只是個小案子 對業主來說是個獨一無二的家 我有個朋友已經過了預定完工兩個月 跟設計師催東西,還被唸說:好設計不能趕,要慢慢來 半年了,東西好不容易出來,結果還不是抄別人的... 想想我們上班族,拖時間和抄襲是要被炒魷魚的... 可是設計師們卻被縱容...唉 如果誰真有一份預定完整的裝潢契約,我也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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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lan 發表數:-17 IP:61.30.65.* | 2004-07-30 01:15:28 |
雖然我本身也從事室內設計,不過看到妳轉載的那篇文章之後,心理其實蠻替那一位屋主難過 的;希望他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室內設計師的專業地位常常會受到他人的質疑,不可否認的,的確是有很多 不太適當的人會一些裝潢就打著設計師的名號四處接案,做了很多劣質的作品或不負責任的 舉動,讓真正有心從事本業的人在無形中也蒙受其害;這是設計者本身要檢討的事,不該把事情 推給業主,因為溝通及提供好的建議本來就是設計者所該提供的服務,不要每一個人都以大師 自居,這是不好的心態,只會讓設計師和消費者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罷了. 給各位想裝修房子或找設計師的朋友們一個建議,不要找一個不願靜下心聽妳說話的設計師 幫你規劃房子,因為她只做的出她想要的家而不是你想要的家,對大多數的朋友來說,裝修房子 是一件重要的事,不要太過於心急,照著流程慢慢的看,好好的想會比較好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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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阿丁 發表數:-17 IP:61.62.197.* | 2004-07-29 21:52:41 |
對啊 大家是該公佈那些爛設計師和公司 詐騙集團騙幾仟塊都不放過了 更何況是幾十萬的辛苦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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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tom 發表數:-17 IP:218.32.86.* | 2004-07-29 21:10:01 |
裝潢工程驗收不過 糾紛怎解決 -------------------------------------------------------------------------------- 新聞來源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公會 2004/04/24 交屋或裝潢的工程驗收沒有一定標準,但合約書越詳細越能保障自己權益,如果驗收不過產 生工程糾紛,除了自行協商外,可透過調解會協調;再不行,就只好訴諸法律了。 不論是自行發包或是請設計師設計、施工,合約書及報價單絕不可少,一份完整的合約書, 應該包括單價、數量、尺寸、施作方法以及驗收時的認定標準,還要明定驗收不過的罰 則。 驗收可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施工中的驗收,一是完工後的驗收。防水層的施作、水電的配管 線等,交屋時無法確認,而隔間的配置是交屋時很難再作修正,所以施工中就要進行檢驗。 通常施工中的驗收,是將部分施工內容分幾階段驗收,完工後再針對總體進行大驗收。 如果驗收不過,造成工程糾紛,首先是透過自行協商的方式,合約書上有明訂罰則者,就依 約扣款、重新施作或是進行修補;如果合約書上未註明,則是協調後扣款,修補後不滿意, 也可要求部分扣款。 自行協商不行,就只能請求協調,可請求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公會協調,電話02- 27357580,或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再協調無果,就只好訴諸法律,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向法 院申請提出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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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玉婷 發表數:-17 IP:140.122.181.* | 2004-07-29 17:23:19 |
真的蠻慘的.... 轉貼自蕃薯藤討論板 http://board.yam.com/hogwarts/lifeleisure/houselife/lifeinfo/easybuy /Forum_view?articleId=5711998 ------------------------------------------------------------------ "台灣裝潢網"與雇用非法偷渡客之工程公司聯合欺騙消費者 作者: chihjung2414 / 二馬 發表:2004-07-16 18:16 回應 刪除 我是一個辛辛苦苦打拼的上班族,以下是我個人親身經歷, 給想要裝修房子的朋友作一參考。 十幾年來,辛辛苦苦打拼存下一筆錢。原本想爲當初 購買在桃園的住宅整修,待整修完後,遷往該地。小孩子要 讀小學了,總不能每次睡覺都三個人擠在一張雙人床上,要 溫習功課,總不能要他隨便找個亮一點的地方就去看。 考慮 到這些,跟內人商量後,就做了重新整修的決定,決定搬出 原本只有不到7坪與父母同住沒什麼隔音的小房間。 有鑑於五六年前曾經因為不懂裝潢一事,花了一筆裝修費 用,結果與期待落差太大,最後房子以租出作為貼補家用。 於是這次我參考了各大雜誌、書報週刊、及知名入口網站, 選擇去找 “ 台 灣 裝 潢 網 “ ,我利用了假日休息時間, 帯著老婆小孩到了位於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的展示中 心,一進門就有專屬人員馬上爲你服務,在與該展示 中心業務人員談過我的訴求後,她告訴我她們 “ 台 灣 裝 潢 網 “ 有三種方案,前面兩種說的簡單也會讓你覺得不划算無 法參考,因為它的重點在於她們 “ 台 灣 裝 潢 網 “ 提供服 務有限,第三種方案就是配合三房兩廳專案再加上購買系列 家具,她們會爲你們挑選經過她們公司嚴選之設計師 及施工人員爲你服務,在最初到最後包含施工品質保 證、保固、工程鑑價等等,都會 ” 全 程 ” 爲你服 務。我想到這裡,只要不是純粹去逛逛的人都會跟我一樣: 先付了三萬元訂金。 隔天,一爲自稱姓黃的設計師馬上打了電話給我們, 自稱是“ 台 灣 裝 潢 網 “ 指派之設計師要爲我們服 務,從實地丈量到裝潢合約包含家具費用我總共要付出新台 幣將近60萬。存款不夠怎麼辦- - -標會吧! 花了這麼多錢位了 只是求個安心的舒適環境及考慮小孩子的將來。接下來的部 份就是此事件的高潮了!! 2004年6月21日(端午節的前一天):該天是設計是告訴我們要 進場開始動工的日子,順便一提:我們桃園的住宅是大樓式 有管委會,在這之前我去辦了覆水覆電及在管委會繳了壹萬 元裝修保證金,也告訴了設計師有關大樓管委會有關社區住 宅裝修規定等等,當然也請設計師跟管委會行政人員接洽。 2004年7月4日(合約書上要付第二次費用的前一天):我帶著 老婆小孩一起到桃園去看裝修進度,現場看起來是非常凌 亂,我想這是非常正常的,但在回程的路上,我太太接到了 管委會總幹事的來電,電話中對裝潢工程品質抱怨連連,包 含磚塊掉到樓下打破別人家遮雨棚、樓上住戶牆上掛的時鐘 被震落,週六日都在施工(星期日還被大樓管委會派人趕走施 工人員) 、早上從六點多一直做到人家在看台灣龍捲風的時段…..。我 太太在連聲道歉及允諾賠償後趕緊打了電話給設計師,設計 師還一再跟我說他們根本沒那些狀況是那些住戶及管委會的 人員反應過度,不管設計師怎麼說我還是請他了解及跟管委 會做個聯繫,他也允諾說星期一會去處理。 2004年7月5日(第二次付款日):當天晚上我問老婆有沒有匯 款給設計公司,她跟我說合約上是提到工程大約進行到第十 天時再付款,這時我還跟老婆唸了一頓,因為我們不喜歡給 人家有不想付錢的感覺,老婆跟我說隔日中午上班午休會去 匯。(這一天設計師根本沒去管委會) 2004年7月6日(痛苦的一日):當天早上還沒到7點半,我太太 就接到管委會打來的電話,這時總幹事口氣就不太好,他說 施工從不到六點就開始了,近百戶的住戶直接想集結抗議, 大樓警衛到施工現場時看到三個像流氓的人在敲打牆壁,看 起來不太像台灣人,而且從前天打電話以來都沒改善,要我 們今天無頓如何要從台北到桃園一趟去處理這個問題,天 啊,我在想,如果我一大早不到六點就被吵醒我可能也會是 那些抗議的住戶之一。想到這裡於是又馬上撥了電話給設計 師,設計師ㄧ再跟我保證絕無此事,他說請來的工人8點會到 就燒香保佑了,五點就想僗跑,哪有這麼勤快的工人,儘管 聽他這麼說我還是再次拜託他去管委會一趟。 上班到9點多,我又接到管委會打電話來了,他跟我說警察要 找屋主,因為警察在我家查獲三名” 大 陸 偷 渡 客 “ 警察 要屋主去警局作筆錄,順便一提:屋主是我老婆。 當天我有一籮筐的要務,你們都知道,上班族有時候想請個 假都很困難的,於是我們拜託警察說可不可以下班後馬上趕 過去,警察跟我太太說這是重大刑事案件,屋主一定馬上要 到警察局,否則後果自行負責。到這裡,我跟我老婆都快瘋 了,當天,我剛好ISO來作外部稽核,我剛好是被稽核單位, 怎麼樣也走不開,當天,我老婆剛換新工作上班第二天,不 得不請假。警察要我們聯繫該刑事案件相關人員一起到場作 筆錄,於是我老婆約了該設計師—黃信憲,搭他便車到桃園 的警察局去做筆錄。 以下是我老婆在警局的親身經歷: 到了警局,會了一個也是姓黃的警官,他先要我老婆跟那三 個 “ 大 陸 偷 渡 客 “ 見面,先確認是否有認識,一個從未 上警局的弱女子去跟三個長相凶惡的偷渡客確認,當場我老 婆就嚇哭了, 當然了,怎麼可能會認識,我們只是平凡的小老百姓,不過 那位黃設計師就不一樣了,怎麼可能不認識,我老婆帶了所 有跟“ 台 灣 裝 潢 網 “ 簽約資料及”生益基工程公司” – 請各位有機會去瀏覽“ 台 灣 裝 潢 網 “的網站,這家公司還 是“ 台 灣 裝 潢 網 “嚴選的優良工程公司,在警局,警察告 訴我太太,未來還會被傳喚上法院出庭作證,要我老婆提防 這設計師,因為他們有足夠理由懷疑他跟“ 大 陸 偷 渡 客 “ 是有勾結的,要不然爲什麼連發包的契約或證明都 提不出,另外,要我們未來要提防自身安全,因為在緝捕過 程中被一名偷渡客脫逃,是像蜘蛛人一樣從冷氣口爬到隔壁 陽台窗戶潛逃,當場把我們都還不認識的鄰居嚇得半死,目 前該社區警方及社區警衛已經加強巡邏,整個事件已經在整 個社區大樓傳開,天啊! 我們都還沒住進去就已經變成全社 區數百戶住戶之公敵,警方還說:在這施工的這段期間,那 些偷渡客都是住在我家裡,難怪我前兩天去看才會那麼亂。 事件到這裡後面才更嘔,當天我打電話到“ 台 灣 裝 潢 網 “ 當天跟我接洽之業務人員剛好休假,我向那位先生說明了 事件始末後想找那位業務小姐的主管,結果也說休假,OK, 我請他轉告負責業務小姐請她明天回我電話,結果是:沒有! 我隔天打了電話去找到這業務小姐,問她說有沒有人轉告他 這事件,結果也是:沒有! 這位業務小姐要我重新描述事件經過,說要幫我呈報上級主 管,確實當天晚上有位自稱是部長的先生回我個電話,當然 了,如果你是我,經過上述過程難免心中一把火,我光是從 頭到位描述這整個經過就要跟他們“ 台 灣 裝 潢 網 “說上三 次,他們說要開會討論我家的問題再給我個回覆結果一等等 了四天結果也是“沒有“做任何的回覆。 2004年7月12日:我又打了電話給這“ 台 灣 裝 潢 網 “ 之鄭 姓業務小姐,她跟我說晚點等他們部長去台中總公司開完會 回來再給我個電話,確實,當晚我也接到鄭小姐電話,她告 訴我說:明天會有個設計部黃副理會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 2004年7月13日晚間7點半:該設計部”黃”大副理給我通電 話,從頭到尾還是在把責任關係推個一乾二淨,重點是:他 姿態擺的很高且非常大聲的跟我說:叫我搞清楚狀況,他們 “ 台 灣 裝 潢 網 “只是在賣傢俱,那種裝潢糾紛跟他們“ 台 灣 裝 潢 網 “一點關係也沒有。他說當初是她們業務小姐 位了做生意給我們的誤導。 當天晚上,我產生了很多的問題,那就是: 問題1:難道他們“ 台 灣 裝 潢 網 “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 嗎?那登在網路上寫的那麼好的廣告就是騙人的! 問題2:他們 “ 台 灣 裝 潢 網 “ 在挑選這些加盟商會配合設 計公司時有確實做過廠商評鑑嗎,因為這家”生益基工程公 司”還登在他們網路上嚴選的優良配合廠商且評鑑4顆星的公 司! 問題3:目前我桃園的家已經是停工狀態,除了在“ 大 陸 偷 渡 客 “事件發生的第二天那位黃設計師打電話告訴我太太 說: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外,其餘到今天是音訊全無。 問題4:發生了這種事,我辛辛苦苦繳了將近十年的房子還可 以住人嗎?怎麼跟鄰居相處?老婆小孩的安全如何保障?萬 一那些大陸偷渡客又偷渡來台,他們也看過我老婆,也知道 我家住哪裡,”家”是提供休息及安全的避風港,我的家卻 被這“ 台 灣 裝 潢 網 “ 及”生益基工程公司”與“ 大 陸 偷 渡 客 “事件搞的不曉得該如何是好!? 及做出了很多的決定,那就是: 決定1:2004年7月15日,我太太到台北市政府去做過法律諮 詢,市政府律師小姐告訴我們這“ 台 灣 裝 潢 網 “ 及”生 益基工程公司”都是有責任的,且要我太太立即去消費者保 護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日中午,我太太已經以屋主(消費者) 身分提出申訴。 決定2:我決定將這事件公諸於知名周刊或報紙上,讓社會大 眾對此事件作一公評。 決定3:我決定在各大網路討論區商張貼公告“ 台 灣 裝 潢 網 “ 及”生益基工程公司”這種惡劣令人不齒的行為當然也 會包括“ 台 灣 裝 潢 網 “的。 最後奉勸各位朋友,那些大公司都很會鑽法律漏洞,因為契 約上你永遠也想不到有什麼會考慮不周詳的,你會猜的到他 們在契約成立後給你們什麼樣保障嗎?—答案是你們永遠料想 不到的—那就是: “叫你自己搞清楚狀況 !!” 辛苦打拼的可憐上班族 200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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