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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計可施的可憐蟲.........關於訂金無法取回的懊惱
發表者:無奈的人  發表數:-17 IP:61.228.205.* 2004-07-08 17:07:28

去年一時衝動在桃園訂了一間房子.因為小姐說先下訂才不會
被人先訂走.他們又是很有名的春虹建設.於是我便下訂了.鑄
成了至今仍無法平息的痛.隔天那個銷售員便打來要我去簽約.
可是因為家人不喜歡.所以我便委婉拒絕.想不到他們軟硬兼
施.一直打來要我簽約.還威脅說若不簽.便要沒收訂金.我也很
生氣但還是沒辦法讓他們退訂給我.後來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
法律說明售屋時要跟客戶說明內政部版本的要約書.還有審閱
期.擅自收取訂金是違法的.於是我便燃起一線生機.便寄了存
證信函給們.可是他們一點回應也無.....
看到這個討論區.突然想舒發一下.更想藉大家的知識想出有何
方法讓大家知道春虹的強硬手段.雖然討回的機會已微乎其微.
但那始終是我心中難過的地方.也想藉媒體反映出他們吃人不
吐骨頭的行為....謝謝肯聽我訴苦水的各位...

回覆者:退屋人士 發表數:-17 IP:218.175.36.* 2004-07-24 01:15:38
我連簽約金都附ㄌ 有辦法退嗎 他連合約都沒給我看 就叫我
簽約 那時傻傻ㄉ 就簽ㄌ...
回覆者:Kates 發表數:-17 IP:210.69.124.* 2004-07-20 14:02:53
KK說得對
接待中心通常都是用手刷單
但是有一個地方說錯了
手刷單只要確認三聯都拿回來就代表對方沒有請款,是不用刷退的
但是記得一定拿回三聯哦,而且要保留久一點
(通常錢不會太少,所以最好不要賭四十五天,留個半年到一年也不為過啦)
而沒有請款的單子當然不可能要付手續費呀!
退訂也不一定是繳款七日內啦,規定七日內退貨的是消保法,不過我個人蠻懷疑房屋下訂可
以適用消保法的規定
雖然消保會說,買屋人可在付款前擁有合約審閱期間,但是依目前所聽到的來看,應該是沒
有人會依消保會的指示行事
但是付訂後,消費者至少擁有五日以上的合約審閱期間,如果你比較厲害的話,我有幫我同
學拗到十五天的合約審閱期間
而個人認為,在合約審閱期間內你要退訂應該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反正所有我看過的房屋買賣預定契約書,隨便找都有一堆不合法或不合理但他們絕對不可能
同意改的地方
只要你堅持他們一定要改,那他們會說不然就算了吧,通常他們根本就想快點把你打發走
尤其是在賣場有一堆人的時候
所以啦!在開始跟他們確定合約審閱期間是很重要的事,千萬別讓人坑了這個期間

至於看契約書KK說的也沒錯是一門學問,
有時找一般法律系的學生都不見得能找到問題(但是問這種應該不用錢,多問幾個總可以找
到問題在哪的吧)
所以,個人是建議,如果看不懂,那就問吧
不過不建議找代書問,雖然比較便宜,但代書的程度有時真是良莠不齊的離譜,而莠又遠多
於良,所以這種冤枉錢不用白花的

教大家一招,現在很多建設公司都打著可以貸七成以上的招牌,
如果還到這種的,就先看建設公司是不是打算賣你一個價錢,再叫你訂另一個價錢比較高的
契約以便跟銀行貸多一些錢,可能可以貸到真正房價的九成吧
這條你就可以反對到底,但是要求他們一定要幫你弄到九成的貸款
那時他們八成就會叫你退訂
因為這個他們絕對做不到的
如果他們真的答應,那我只能說那個建商瘋了
參考看看了

只是路過胡言亂語一翻的人
回覆者:KK 發表數:-17 IP:221.169.162.* 2004-07-20 03:05:25
我曾去退過訂金2~3次,因為我是刷卡的,據我所知接待中心是
用手
開單,所以並沒有電腦連線,只要確認他們沒有請款,那只要將
手開單拿回即可,若不放心可請他們再開一張刷退的手開單,不
過通常他們不願意!
將手開單拿回後,記得不要急著撕毀,保留45天確定信用卡帳單
中沒有這筆費用再撕毀!若有這筆費用的話將手開單寄回信用
卡公司,信用卡公司將負責將這筆錢追回!
原則上,訂金需全額退回,不須手續費!
接待中心很少有電腦連線,大都是手開單,通常未簽約,他們也
不會入帳,因為他們必須自己吸收手續費!
若是現金直接退就好ㄌ!
不過要退訂金通常是在付訂後7日內要求退訂!
你怎麼會拖ㄌ1年多.......匪夷所思!
以上是我此次學來的經驗之談!
不過我現在都只付看屋預留金1000塊,就可以把契約書拿回家
好好看一看了!
不過契約書.........又是一大學問阿!
回覆者:friend 發表數:-17 IP:61.229.193.* 2004-07-20 01:15:17
還沒買的人丫,大家要當心唷,我已經決定不要在優惠利率時
買,羊毛出在羊身上,平均單價出張嘴沒什麼原因就多了近10%,
利率再低也沒屁用。我要等明年中再買,當然相信到時建案數
量價減少,品質一定比現在好。
回覆者:尋尋覓覓 發表數:-17 IP:210.66.213.* 2004-07-16 21:19:01
看到這樣的遭遇,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在我去看過的兩次房子,sales也是都以房子賣的很快,
不訂就沒了為由,來強勢推銷…
奉勸各位要買房子的朋友,真的要平緩一下當時的情緒,
好房子不會只有一間喔!

建議找消保會詢問看看…
回覆者:無奈的人 發表數:-17 IP:220.139.215.* 2004-07-12 22:14:26
我那時只有小訂而已.在國際路與中山路那的成屋.叫冠桃園.
現在已經沒在賣了.當時只有先付訂.他們給一張單子.那時真
的沒注意上面有小字註明隔天就要簽約(就算有注意也不會覺
得有什麼問題).只是覺得有種受騙的感覺.而且我們才看過一
次.就要我們簽約.房子家人不喜歡他們還很強硬說一定要買否
則要沒收訂金.雖然不知別人買房子是怎樣的情形但這讓我非
常不滿.我現在只是想要一個公道.若是他們無理.要用什麼方
法讓他們正視這個問題.還是我們這種小人物的心聲根本不會
有人搭理.要如何才能出口氣呢?壹周刊會理我嗎?
回覆者:Raybear 發表數:-17 IP:61.218.239.* 2004-07-12 18:54:36
下訂只是表示對房子滿意,簽約時必須訂定雙方都可接受的買
賣契約,若任何一方對買賣契約有意見,這筆交易當然不算,訂
金單上若無特別註明,訂金當然得還.
沒有人規定買賣契約是由賣方定.建設公司的買賣契約通常有
一些對買方不利.你可以要求刪除,或依據其誇大的廣告要求加
定保障處罰條款.屆時是賣方無法履約.
回覆者:shiny 發表數:-17 IP:218.171.65.* 2004-07-12 13:20:36
下訂金不代表非簽約不可.只是我不知你下訂時與公司小姐如何言明?有沒雙方幾天考慮期?
訂金單上如何註明?是小訂或全訂?預售屋嗎?
對於大建設公司.存證信函不見得有用.縱使要用方法拿回訂金.也在7-10天內還有機會....
結果你是否訂金沒拿回?或有拿回幾成?
現那工地還有在銷售嗎?或已完售?那麼久了!你當學囉!下次有情形.下小訂就好.抱持買不到
就算.
回覆者:dd 發表數:-17 IP:61.228.62.* 2004-07-12 01:26:38
找懂法律的朋友陪你到銷售現場要求退訂
或打電話到1950消保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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