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不明車子停在家門口 |
發表者:無奈 發表數:-17 IP:218.165.91.* | 2004-06-22 00:4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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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各位大大有無此經驗? |
回覆者:小賢 發表數:127 IP:219.91.2.* | 2005-02-24 17:29:20 |
我是覺得啦~也不要說車庫前請勿停車~ 因為~真的停車位很難找耶~ 你可以再加一句~若暫停請留電話~ 我想~一般人都會留的~ 到時真的要出入再移車~ 畢竟~我覺得敦親睦鄰也是很重要的~ 要跟鄰居打好關係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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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oxxo 發表數:10 IP:220.136.41.* | 2005-02-23 19:57:42 |
回覆 無奈 於 :2004-06-22 00:42:22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家的車庫是自己打洞改建的,不是原建築設計中就有的,人家可以告你違建喔! 跟鄰居還是好好談,留個電話聯絡就好.不知各位大大有無此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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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troz 發表數:10 IP:203.73.156.* | 2005-02-23 13:55:52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第5項內容 打110請警察拖吊即可,因為明顯妨礙該住戶機車,腳踏車,甚至輪椅出入了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二 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三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 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 四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 五 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六 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者。 七 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 八 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者。 九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 一○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 一一 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 前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應責令汽車駕 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 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為之,或得於舉發其違規後, 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並收取移置費。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十一款及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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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小賢 發表數:127 IP:219.91.2.* | 2005-02-22 21:49:34 |
也不要去傷害別人的車車~ 這樣子不太好~你也不希望自己的車車被破壞吧~ 你可以找條子杯杯幫你~ 或是~跟我住的地方或有些地區一樣~ 請里長廣播~"車號:xxxxxx~請車主移車"~ 一般都是沒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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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hinyao 發表數:2 IP:61.231.170.* | 2005-02-22 11:13:10 |
其實....最有用的方法就是... 拿塊磚頭放在車頂....下次他就會自己消失了=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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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wi 發表數:-17 IP:61.226.206.* | 2004-06-24 14:42:35 |
啊! 原來可以找警察啊! 我以為他們不會理會這種"小事"! 打110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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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晴天 發表數:-17 IP:61.224.152.* | 2004-06-22 11:01:29 |
提供我的經驗給你: 1.門前貼很大的「臨停請務必留電話,如聯絡不到車主,一 律報請處理」 2.如字條所述,找不到車主,就直接打電話報警,你只要 說,有車子擋住你們出入口,請他們幫忙聯繫車主移車,車 號是XXXXX。通常沒幾分鐘,就會有人幫你CALL電話了。 補充:愛亂停的人就是那幾個,你請警察先生撥一次電話, 以後他就不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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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無奈 發表數:-17 IP:218.165.91.* | 2004-06-22 09:02:37 |
謝謝~ 我家門前是白線沒有劃停車位,有一次半夜回去發現又被堵 住,只好找管區來處理,管區說:不可拖吊,因為不是紅線 。最後是由管區幫我找到車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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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金 發表數:-17 IP:221.169.162.* | 2004-06-22 03:40:02 |
妳家門前有話停車位嗎?若無打電話叫拖吊車阿,他們會很感 激你幫他們增加業績的,不然就只好當路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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