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賣方要延遲交屋可要求照合約走嗎 |
發表者:ckh 發表數:-17 IP:61.229.19.* | 2004-06-14 21:2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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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已在這個網站流連許久,也獲益良多, |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0.65.82.* | 2005-10-26 12:03:54 |
寄存證信函給賣方跟仲介吧 這兩方都有責任的 日期的保全,挺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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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Peter Pan 發表數:40 IP:218.168.109.* | 2005-10-26 00:44:45 |
如果原因可歸責於他,不拿是損害自己的權益 像我舊家當年遇到土增稅減半, 又遇到他們居住者出國超過半年,被判定為非住宅, 這一等多了40天(因為又剛好過年), 我們依合約要求他們每天賠3600, 最後協商我們同意以每天2000元, 所以就多少了80000了, 你要堅時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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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kh 發表數:-17 IP:61.229.19.* | 2004-06-14 22:51:01 |
謝謝你的支持,我想我們會堅持的! 但明天就是最後的交屋期限了,不知我們該做些什麼? 才對自己有保障? 是否要請仲介再和買賣雙方另定一個合約? 還是只要依原合約,然後補上之後交屋期限? 請各位幫幫忙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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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別心太軟 發表數:-17 IP:163.28.16.* | 2004-06-14 21:35:56 |
照合約吧!不要老是讓自己吃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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