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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賣方要延遲交屋可要求照合約走嗎
發表者:ckh  發表數:-17 IP:61.229.19.* 2004-06-14 21:27:59

各位先進,已在這個網站流連許久,也獲益良多,
現在本身卻碰到這個問題:
賣方要延遲交屋,我們是否應堅持要依合約收取「以繳買賣
價款之千分之一懲罰性違約金」?
其實我一直很疑惑,當初訂定合約不就是要保障買賣雙方的
嗎?
為何現在狀況發生時,仲介卻又以「人情」之說,希望買方
不要收取這筆違約金?或是降低違約金?
賣方有可能要延遲15天,算起來該付36000的違約金,今天我
們講「人情」,已讓步至25000,因為還必需支付我們續租的
房租,這樣會算過份嗎?
一直覺得很奇怪,今天違約的並不是我們,為何搞到最後,
好像我們要求照合約走是我們不講「人情」呢?

疑惑的人



回覆者:Sway 發表數:589 IP:210.65.82.* 2005-10-26 12:03:54
寄存證信函給賣方跟仲介吧
這兩方都有責任的

日期的保全,挺重要的
回覆者:Peter Pan 發表數:40 IP:218.168.109.* 2005-10-26 00:44:45
如果原因可歸責於他,不拿是損害自己的權益

像我舊家當年遇到土增稅減半, 又遇到他們居住者出國超過半年,被判定為非住宅, 這一等多了40天(因為又剛好過年), 我們依合約要求他們每天賠3600, 最後協商我們同意以每天2000元, 所以就多少了80000了, 你要堅時喔!!
回覆者:ckh 發表數:-17 IP:61.229.19.* 2004-06-14 22:51:01
謝謝你的支持,我想我們會堅持的!
但明天就是最後的交屋期限了,不知我們該做些什麼?
才對自己有保障?
是否要請仲介再和買賣雙方另定一個合約?
還是只要依原合約,然後補上之後交屋期限?
請各位幫幫忙囉!
回覆者:別心太軟 發表數:-17 IP:163.28.16.* 2004-06-14 21:35:56
照合約吧!不要老是讓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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