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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屋
發表者:過路人  發表數:-17 IP:218.160.13.* 2004-05-15 12:13:41

最近夾層屋被立委選舉的快到來而被炒熱.相信大家一定都是
百感交雜
一定還有人想退屋.這個新聞已是舊新聞從炒了
坦白說我也是非常的氣憤跟無奈
既然已發建照難道真的不知道建商會如何銷售嗎
政府機關也真的無法可以約束建商嘛
其實我個人覺得.政府機關不應針對民眾.而是應該針對建商才
是.
這樣才有層級阿.政府須約束控管監督建商.建商對社會對消費
者負責.
夾層屋的問題已發生.就應已發生的讓他合法化.未發生的建照
就不要發
這樣才可以確保已夠夾層屋的人權益.
要論責任.在各個環節處理都要負責.上至政府機管下至消費
者.
台北市房價高的離譜.中南部只要360萬上下就可以買透天了.
難道這些主政的人不知道買透天屋比較好嗎.
誰不想住大房子花最少的錢阿.
已購買這樣夾層屋的消費者應該團結起來
凝聚大家的力量向建商抗議或反應.千萬別當一盤散沙.
就算問題無法解決(對消費者而言)也應該把這樣的聲音放大.
讓大家一起重視這個問題.
消極一點的想法
大家一起去反應.可能讓建商感到壓力.做出任何承諾.
這時建商的角色很重要.
對下.不負責任或不融通的就說合約上已說明之類的話.難道樣
品屋的告知性不夠強嗎.那不是一種引人犯法的證明嘛.業務銷
售不一種對消費者的觀念與行為模式的導引嘛.(請盡量保留
DM.樣品屋照片.或其他有關的資料)
請大家一改以往消費模式的思考.既可找出更多有力的說法證
明.
一個好的建商會站在消費者這邊的.替承購戶解決凡人的事.
包括交屋以後對於水電與各公設的責任(包括室內水電變更
後)
我就聽過一些建商在交屋以後推責任說.那是你裝潢的問題等
等的話.
對上.應與政府機關交涉.為購買戶爭取權益.

回覆者:蘇先生 發表數:-17 IP:61.230.101.* 2004-05-18 06:44:32
關於解約,我有一個經驗,提供你做參考,
我當初加盟漫畫書店,後來經營不善倒閉,
賠錢不說,加盟總部還來律師函要違約金50萬!!!
不管我死活還落井下石要違約金,真是氣結!!

後來我到縣調解委員會申訴,請他們調解,
因為我確實違約(倒閉沒有總部告知及同意~~&%#$)
但總部也提不出確實的損害金額,
最後用喊的5萬元和解,雖不滿意,總算解決一件麻煩事!!

你也可以拿去跟調解委員會研究看看,
我想建商這邊可能比較有成本支出,
看實際多少就賠吧!至少不至於萬都拿不回來吧!
而且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有法律效力,跟法院叛一樣,
又不用花錢~~~^^

結論是~~還是別亂簽約,消費者永遠都只能被動接受合約而已!
回覆者:CA 發表數:-17 IP:218.160.40.* 2004-05-16 12:53:57
謝謝你的回應,
我已經將我訂購的價格詳情 mail 給你,
你參考看看了~~
如果符合你的需求的話, 歡迎你再 email 給我~~

sales說 下星期三之前 會告知我違約金的決定,
如果價錢實在難以接受的話,
那我再考慮其他解決的方法吧!
回覆者:無奈呀 發表數:-17 IP:61.231.105.* 2004-05-15 23:56:43
周瑜打黃蓋
明知山有虎

這些合法不合的問題 不是現在才有的
你們悶心自問 是不是原來就抱著〝可以增加使用空間〞的想


是 本來就想賭嘛 輸贏自負
不是 那就是被騙嘍(但我很懷疑 你們應該不是未成年吧 那麼
容易被騙嗎)

也不能怪你們 台北市的房價真的很貴 而且夾層規劃真的很適
合台北都會的空間需求及利用

只是永遠都會有不肖建商偷工減料 (沒挑高 沒做夾層也有危
樓)
也永遠都會有吃不到葡萄的人 檢舉別人這個不對 那個不對

唉 沒辦法 只能說:
政府沒錯 按規定申請 如何不發執照
建商沒錯 畢竟要申請挑高建照也不簡單 也符合需求
買的沒錯 真的只買的起挑高的房子啊 不然誰願意屋頂比較
低咧




回覆者:alan 發表數:-17 IP:61.231.123.* 2004-05-15 20:45:23
政府很忙
沒時間管這些芝麻小事
沒時間~我沒時間........
唉.....可憐了小老百姓
回覆者:IF 發表數:-17 IP:61.64.97.* 2004-05-15 18:29:22
我也是E.A.T的訂戶,想請問你是買哪一戶....
我買的是13.19坪的,想說要換大一點的...或者買兩戶合併但是
之前問sales他們說已經沒有了....
如果有機會說不定可以減少你的損失.....
我的Mail: ivan_feng@so-net.net.tw
回覆者:不二雄 發表數:-17 IP:220.135.16.* 2004-05-15 14:30:53
政府早就說夾層是違法了
大家還硬要買
還說的頭頭是道
挑高本身無罪
有罪的是喜歡鑽法律漏洞的建商
建商也沒跟你說可以合法蓋夾層呀
只是說可以偷偷蓋...
這跟政府核發建照無關
挑高合法、夾層違法
政府已善盡告知義務
只是太多消費者不長眼
想挑戰公權力罷了
所以建議買實坪約有20坪左右的挑高屋吧
不然室內只有5-6坪怎麼住人呀
回覆者:地區不同 發表數:-17 IP:61.64.227.* 2004-05-15 13:30:19
如果你可以住中南部, 你也不會去買夾層屋吧!!
回覆者:CA 發表數:-17 IP:218.160.40.* 2004-05-15 13:09:10
非常贊成你的說法,

我也是一位夾層購屋者, 目前已經付了55萬的定金和簽約金,
看了最近議員們又在重吵夾層屋違法的問題,
心中購屋的喜悅馬上就澆息的一大半....
sales們說, 這是末代產品了, 買到賺到啦....
朋友們安慰說, 說不定以後夾層會就地合法呀.....
總之, 就是一句話: 跟政府賭....

幾經考慮, 我還是決定解約,
但合約上已註明: 需賠償房屋總價的15%,
但因為我目前所交的款項未達15%,
所以....sales告訴我, 那我繳交的55萬"可能要全數沒收"....
(詳細賠償金要等公司開完會後再告知....)

說來諷刺, 當初興沖沖地拍下他們的樣品屋
準備給我的設計師依樣畫葫蘆,
沒想到, 現在或許可以成為向消保官申訴的依據......

想請問"過路人"大大,
我現在有他們的DM和樣品屋的照片,
這樣申訴成功的機率高嗎?
我當然瞭解 違約必須支付違約金,
但我總希望能夠將損失降到最低,
把我的55萬全數沒收.....真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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