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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較交屋後法律的問題
發表者:Frank  發表數:-17 IP:210.244.27.* 2004-05-09 21:19:32

請問如果說交屋後發現原本是屬於我們家水塔的抽水管線..被
隔壁鄰居先拿去接了(因為他們原本的管路似乎有問題,但因
為那時候是空屋)!...請問可能要的回來嗎?...這是不是已經
算是民法的侵佔罪啦!...

希望大家能回覆..能解決我的困擾!

回覆者:Frank 發表數:-17 IP:210.244.27.* 2004-05-11 21:24:38
感謝大家給的意見!那我有找出一些條文給大家參考一下!
希望如果有人遇到類似的事情就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一、所有權的保護(物上請求權)
當所有物受到他人非法侵奪時,除得己力排除外,並得依
法主張請求國家協力排除,此等權利稱為物上請求權( 民法
第七六七條 )。當所有物受到無權占有或侵奪,所有人得請
求返還(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當所有物受到妨害,所有人得
請求除去(所有物防害除去請求權 );當所有物有受到妨害之
虞,所有人得請求防止( 所有物防害預防請求權 )。

這是民法第七六七條的法令!

建議是可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如果不聽勸的話可以依民
法第七六七條的法令提出告訴!



回覆者:arlene 發表數:-17 IP:210.64.86.* 2004-05-11 14:20:49
若買屋是透過仲介
仲介不是有保固半年嗎?

不然也可以反應給前屋主,不是嗎?

還有..交屋前沒有都試試東西是否可用嗎?
我也快交屋了,看來要多小心點
回覆者:ken 發表數:-17 IP:24.64.223.* 2004-05-11 02:41:14
把他管子 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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