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買賣糾紛..被罰了二十多萬... |
發表者:Braysman 發表數:-17 IP:61.228.15.* | 2004-04-27 17: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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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託房屋仲介委託賣屋 |
回覆者:arlene 發表數:-17 IP:210.64.86.* | 2004-05-06 17:26:44 |
我也認同123的說法 最近我也是透過仲介買屋 跟屋主談的過程不是很順利 (他一直說,不然我們提的價是不含所看到的傢俱,怎麼可以這樣....跟原先看的說法不同) 不過最後因屋主要外調所以在賣方跟仲介都急著脫手下 我們這個買家就變成仲介一直要成交的對象 就在屋主簽了斡旋單後 屋主又帶了朋友去看房子,還說他朋友要以比我們還高的價錢買.... 因為還沒簽約,所以仲介一直要我們買家快點轉成訂金 那才能約束賣家(因為轉訂後,賣家就得罰款,訂金的一倍) 但我們希望買賣雙方交易開心 所以我家老爺說在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簽約 要是賣家沒出現我們也不會轉訂 (其實我們是怕硬要買,屋主會對房子怎麼樣,那我們買到的也是爛屋子....) 最後屋主有來簽約,人也滿好的.... 但我覺的很怪的是 為什麼屋主都簽了斡旋單 對買家而言卻沒什麼保障...... 但就買家立場 賣家不溝通、屋價時高時低 對我們而言真是....痛苦! 且我們過程中一直是保留立場,不要過份相信仲介 有事都會多問、多找資料 不要到了事情發生到合約上有所抵觸時才來解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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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IGJOHN 發表數:-17 IP:61.218.124.* | 2004-05-04 11:18:21 |
用白話文講,就是你一開始一定有和仲介簽了一個買賣委託 的合約。如果他按照合約的價格以上,委託的時間以內幫你 找到買主了,不管他事前事後態度好壞,你就要履行合約, 也就是一定要賣房子。 所以不管後面的斡旋金,要約書等手續合不合法,齊不齊 全,都不是重點(斡旋金對買方較為不利,所以法律有一些 爭議,但跟賣方沒有關係)。他雖然沒有在收到斡旋金的第 一時間通知你,但不影響仲介和買方的權利。但除非你之前 有白紙黑字寫下這個要求,否則也是無奈。 我家也曾有類似的經驗,簽買賣委託合約後又反悔,但幸好 仲介也還沒有投入什麼動作,所以順利的解除合約。開版大 大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法律責任很難避免。個人建議,為 求損失最小,好好和仲介談,請他意思意思拿一些違約金就 好了。因為有些案子,買賣雙方談不攏時,仲介為了促成交 易也會退讓佣金,何況這個案子沒有談成,好意請他退一 步。但不保證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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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windonly 發表數:-17 IP:210.64.200.* | 2004-05-01 23:21:18 |
"連在公家機關上班的電話接聽先生也如此認同我 我還能相信所謂的公信力嗎?!" 那表示, 你的案件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公信力之所以能是公信力,可是要講法的, 合情合理不合法,卻批評公信力...?! 或許可以為我自己始終不了解的台灣政治亂象,找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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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不喜歡牽狗仔的人 發表數:-17 IP:211.20.177.* | 2004-04-30 16:27:06 |
我想曾經和房屋仲介交手過的人 都知道仲介的話真的要小心推敲 不要被他們剛開始友善的臉給蒙蔽了 否則一不小心就掉進他們設下的陷阱 我們一般人一生會賣買屋子的次數是有限的 很多的買賣屋的相關知識和經驗是不如房屋仲介 所以才會要付一大筆服務費給自稱是"仲介經理人"的人 但往往這所謂"仲介經理人"是非常不值得讓人信任的 我希望屋主能順利解決問題祝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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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QOOOO 發表數:-17 IP:61.218.30.* | 2004-04-30 15:41:55 |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行為負責吧 一點也不覺有何言詞激烈 只是把事實說出而已 這是道理 依循法律的道理 請不要一昧用情來扭曲 那如何讓契約來約束彼此權益 如果今天權益受損的是你 你是那個買方 相信你也會咬著契約不放 只不過今天開版的賣家用弱勢的口氣來陳述 因此拉到一些同情票 但看事情背後 只是個對契約反悔不願遵守的行為 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鼓勵 並不針對任何人 只對這樣事件 在契約架構下 雙方都是對等 沒有誰是該被同情與不被同情 而是看誰遵不遵重契約 請站在尊重契約角度來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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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ose 發表數:-17 IP:61.57.238.* | 2004-04-30 14:16:37 |
這為先生或小姐 你真ㄉ夠客觀ㄇ 從你所回ㄉ文章裡 我實在是很難看出ㄋ 我並沒興趣與你打口水戰 只是以你激動ㄉ文字表現 很難不讓人懷疑你不是仲介 或許等你遇到事情後...你就能明白被蛇咬過ㄉ痛 我不知道你多有錢 能有多少次ㄉ房子買賣機會 但我所知ㄉ一般人能有一次ㄉ買賣房子機會 就已非常利害ㄌ 試問一次就這ㄇ被傷害ㄉ心情 你能了解ㄇ 請將心比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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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QOOOO 發表數:-17 IP:61.218.30.* | 2004-04-30 10:49:11 |
說的好 給你拍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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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J 發表數:-17 IP:61.220.236.* | 2004-04-30 09:43:46 |
我現在搞清楚連宋為什麼可以鬧這麼久了, 看本題便知台民完 全不具法律觀念,光聽一面之詞,內心充滿正義. 法院為什麼會 發出支付命令,屋主沒有簽字法院敢亂發命令嗎? 委買委賣必 簽一份內政部審定要約書,簽完就不能任意改價,否則必須賠 償,屋主請不要掩蓋這一段喔. 上完這一課便知,簽定要約書,買 方要寫低,賣方要報高,如此雙方才有談判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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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QOOOO 發表數:-17 IP:61.222.6.* | 2004-04-29 16:58:20 |
這位大大說的好 "下任何決定時更要步步為營" "要戰勝法律要先了解法律的本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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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QOOOO 發表數:-17 IP:61.222.6.* | 2004-04-29 16:52:26 |
你才大大可笑 別人的文都看不清楚 打什麼口水戰 就是遇過機車賣買過程 而至於仲介態度如何與轉變根本不重要 因為 法律是保護知道的人 有錯在先 又不懂玩法律 讓仲介有機可趁 怪誰 不遵守又不懂遊戲規則 就別小孩玩大車 仲介也是自己叫來的 要是今天你是仲介 你又會作何感想 只因為你曾有不好經驗 就認為都是仲介搞的鬼 不過是一朝被蛇咬的心態 仲介當然有好有壞 但要讓仲介操控或掌控仲介 就要看自己有沒了解遊戲規則 還有對自己決策能不能負責 不想玩 就想喊停ㄡ 可見你也沒客觀看此種事件 一般人都同情弱者 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言重了 但實在沒有比這更貼切的形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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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ose 發表數:-17 IP:61.57.238.* | 2004-04-29 16:09:46 |
這位 QOOO你真是太可笑ㄌ 我說ㄌ我是買方ㄉ立場 並沒替賣方去想他ㄉ立場 你還說你有過買賣房屋ㄉ經驗 那你有過買賣房屋出事ㄉ經驗ㄇ 告訴你在你沒事ㄉ時後..那些仲介對你ㄉ態度是絕對好ㄉ 但在發生事情時...態度鐵定是180度大改變 我不是因為自己有過不好ㄉ經驗 就對仲介產生這ㄇ大ㄉ誤解 而是在仲介ㄉ買賣契約上 無論是買方或賣方都沒有很大ㄉ保障 事情發生時..仲介永遠是最大ㄉ受益者 而我們卻是傷害最深ㄉ..你懂ㄇ 今天我主要針對ㄉ是仲介..並不是你 我幫ㄉ也不是這位賣方 我只希望仲介在積極ㄉ賺取買賣佣金ㄉ同時 請具備他們應該有ㄉ職業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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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OGER 發表數:-17 IP:203.69.133.* | 2004-04-29 11:15:39 |
您認為有爭議的地方在於 在你提出更改出價款的同時,仲介卻告訴你已經收了要約書, 且金額在合約所議定的成交價範圍內。 建議您看看合約是否有仲介收要約書後需主動告知的動作, 也許從這個地方可以對你比較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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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dinowu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4-04-29 10:59:52 |
站在買方的立場會說: 總之賣方先違約法律就是法律 違約就是要處罰沒有情理可講 沒錯誰無父母和家人就因這樣 在下任何決定時更要步步為營 站在賣方的立場會說: 法律不外乎人情事故法為人訂 買賣本來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想改售價是有種種因素所導致 就算有錯也不該要我付出甚多 問題在哪裡--->法律 那是充滿矛盾和爭執的故事書 很報歉我是一個中立家 不懂給你啥意見 不過我知道要戰勝法律要先了解法律的本質 是一正一負不會有中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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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小綠 發表數:-17 IP:203.217.120.* | 2004-04-29 08:30:15 |
很同情你的遭遇 趕快去找律師 另一方面找民代幫忙調解 一般人要和仲介周旋 會氣到吐血的........... 請不要自責 懊悔 加油....希望這事能圓滿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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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raysman 發表數:-17 IP:61.228.0.* | 2004-04-29 00:34:20 |
首先..網路上..每個人皆有他發言的權力.. 不管是正面或負面的討論 在此本人決非宛如 QOOOO 所言愛賣多少和多少 而故意把仲介公司"莊孝維" 在..買..和..賣..及仲介三方皆大歡喜 何樂而不為?! 我又何必自討苦吃 沒事找仲介來證明我的房子的價值性嗎?! 再來對我求償..甚至到對簿公堂?? 明眼人也知..上法院..真的是很辛苦的一件事.. 若非必要..實在不要上法院.. 週遭朋友們皆好言相勸..不要上法院啊.. 那真的會令你氣死..以及畢生難忘.. 若我真像 QOOOO 所言..人家巳下要約.. 我便故意調高售價.. 貪婪而不滿足地..我的確沒有開此標題的立場.. 簡直在鬧笑話 再者我是苦主 被法院下支付命令...求償二十多萬元... 我所用的語氣也沒那麼激進 QOOOO..您何必動這麼大的肝火?! 我想明眼人會看得懂 一間房子這麼多錢..又不像買衣服般的..實不是兒戲.. 這點我也很清楚 但家人的反彈之聲 甚至家破人亡 我又不能不考量 所以在第一時間踩刹車 誰無父母..誰無家人?! 為了仲介費用..電話來時..開口閉口就是違約就要賠 三十來萬呦..要賠三十來萬呦.. 原本開開心心地售屋 會導致此結果 並非本人樂見的狀況 實不是 QOOOO 您個人的揣測 我心生貪婪想求更高的價碼 簽立房屋委託買賣時 就有它本身一定的法律效應..這點我很清楚.. 故意調高價碼 是想規避違約金 若..真是..把仲介業"莊孝維" 那我真該死..一點發言的立場都沒.. 試問一個領有房屋買賣不動產執照的專業經理人 您在收到買方的要約金時 是否該在第一時間告訴賣方?? 而不是在..賣方主動提出要求.. 請您暫緩..幫我接客人勘屋的要求時.. 您才說出十六個小時前..同事巳收到買方下的要約書.. 但又為何不主動地告知(賣方)我?! 明知違約便要接受罰金處分 但..這下子..就要我賠償二十多萬元 一來一往..也不到四趟的跑路工 我便要付出二十多萬元 不是心裡不服 但..真有必要..罰的那麼重?? 這是我在意的地方 原不想把事情說出 以免有人大作文章 罰了個我總房屋售價的 1% 或 2 % 以茲警惕 對我的傷害力巳足夠 真有必要求償到您的整個服務費 這是令我很爭議的地方 若說..不賣..而另找別的仲介再賣個好價錢 我真是宛如 QOOOO 所言 不知足..以及貪婪 但不賣..是要自己住 一切的一切..敬等候司法判決.. 在此..也請各位為我..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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