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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訂的事
發表者:Question  發表數:-17 IP:211.22.98.* 2002-09-23 13:22:04

我星期三要簽約,但前幾天發現仲介有偷坪,當初說是45坪多,實際看土地謄本時才發現只有43
多,但已付了訂金,不知是否要的回來訂金(ps.訂金已經付了一個星期多了)

回覆者:cole 發表數:-17 IP:61.229.73.* 2002-09-23 13:59:02
DM 有用

建議你先準備好 此次買賣相關文宣及文件
接著 撥個電話與經紀人聯絡
最好 同時電話錄音
且在電話溝通過程中
記得 要押回覆時間(經紀人承諾回覆你的時間)及說清錯誤的
部分

若你已不想購買此戶房子 可要求退訂
並請該經紀人親自將訂金送返(以免生事 盡量在你的"地盤"處
理此事)
若你能希望能購買此房子 則可要求依原購買單價,重新以目
前實際坪數,以你的情況 應可少個兩坪的價格。

買賣過程生變
買賣方及仲介者都不樂見
此次應歸責為仲介人員(物件審核疏失或刻意欺騙)

另外你所指
[total總坪數不變,偷動車位以及公設面積坪數,使公設面積增
大,車位變小]
基本上 若為中古屋
個別房屋所有權人要想變動公設面積 不太可能
除非他名下於該社區有多戶房屋

若是購買建商推案的話
只要你能在合約書上標明各部分面積
應能有效防範

回覆者:Question 發表數:-17 IP:211.22.98.* 2002-09-23 13:45:16
我是確定坪數不符合,但是慘的事,買賣意願書上只有寫建物的編號,並無坪數
但當時仲介確實告知有45坪多,且他們的廣告DM也是這樣寫(我有留存,但不知是否有法律效
力),這樣還有救嗎?
ps.他們的手法是,total總坪數不變,偷動車位以及公設面積坪數,使公設面積增大,車位變小
,因車位都固定為50.60萬,但是公設會和主建物一起算,如此單價就會降低,真是過分
回覆者:cole 發表數:-17 IP:61.229.73.* 2002-09-23 13:31:48
再看一次你的訂單(或買賣意願書)
如果確定 購買標的權狀面積與謄本所載不符的話

因為 該仲介已無法履約(訂金所約定事項)
可於簽約前 與仲介聯絡
訂金 一定可退
若你"有空"的話 還可向仲介索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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