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訂的事 |
發表者:Question 發表數:-17 IP:211.22.98.* | 2002-09-23 13: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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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星期三要簽約,但前幾天發現仲介有偷坪,當初說是45坪多,實際看土地謄本時才發現只有43 |
回覆者:cole 發表數:-17 IP:61.229.73.* | 2002-09-23 13:59:02 |
DM 有用 建議你先準備好 此次買賣相關文宣及文件 接著 撥個電話與經紀人聯絡 最好 同時電話錄音 且在電話溝通過程中 記得 要押回覆時間(經紀人承諾回覆你的時間)及說清錯誤的 部分 若你已不想購買此戶房子 可要求退訂 並請該經紀人親自將訂金送返(以免生事 盡量在你的"地盤"處 理此事) 若你能希望能購買此房子 則可要求依原購買單價,重新以目 前實際坪數,以你的情況 應可少個兩坪的價格。 買賣過程生變 買賣方及仲介者都不樂見 此次應歸責為仲介人員(物件審核疏失或刻意欺騙) 另外你所指 [total總坪數不變,偷動車位以及公設面積坪數,使公設面積增 大,車位變小] 基本上 若為中古屋 個別房屋所有權人要想變動公設面積 不太可能 除非他名下於該社區有多戶房屋 若是購買建商推案的話 只要你能在合約書上標明各部分面積 應能有效防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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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Question 發表數:-17 IP:211.22.98.* | 2002-09-23 13:45:16 |
我是確定坪數不符合,但是慘的事,買賣意願書上只有寫建物的編號,並無坪數 但當時仲介確實告知有45坪多,且他們的廣告DM也是這樣寫(我有留存,但不知是否有法律效 力),這樣還有救嗎? ps.他們的手法是,total總坪數不變,偷動車位以及公設面積坪數,使公設面積增大,車位變小 ,因車位都固定為50.60萬,但是公設會和主建物一起算,如此單價就會降低,真是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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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ole 發表數:-17 IP:61.229.73.* | 2002-09-23 13:31:48 |
再看一次你的訂單(或買賣意願書) 如果確定 購買標的權狀面積與謄本所載不符的話 因為 該仲介已無法履約(訂金所約定事項) 可於簽約前 與仲介聯絡 訂金 一定可退 若你"有空"的話 還可向仲介索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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