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之糾紛問題咨詢 |
發表者:辛苦存錢存很久的傷心 發表數:-17 IP:61.217.162.* | 2002-05-02 01: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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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謝謝您看完以下沈長之內容, 想請問您我的問題 |
回覆者:無限多情 發表數:-17 IP:61.218.32.* | 2002-05-04 11:57:50 |
昨天我跟從事仲介工作朋友談到這個案例,可能有幾個看法 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這個房子以現在在認定上來說應該不是屬於「法拍 屋」,正確的說法是「投資客」手上的房子;畢竟這位投資 客是上法院參加房屋拍賣後,經過法定正常點交手續完畢, 才辦理好過戶的。 二、根據您的說法研判,您在看房子之時疏忽向「中信」要 求檢視各種「產權權狀」,等簽約時才提出要求,可能時間 上有點晚。致命的是沒有當場拒絕簽約。 三、仲介公司經紀人只要收到買方「足訂」價金,都會在很 快時間內交付賣方,雙方買賣就算成立。(在此根據仲介人 實務說法:賣方有權沒收定金。是不是如此,您必須檢視中 信「定金」訂單收據說明文字!) 如果賣方為建設公司,以現在代銷公司的作法並不會執行沒 收定金,畢竟法院還是比較照顧弱勢的消費者。所以現在的 建設公司都不會做「沒收」的事情,就算簽完約理由充分都 可以退。 至於「仲介」部分,可能牽涉雙方當事人都是消費者,也許 法院很難去判斷吧! 個人建議,此事可以移交給縣市調解會或律師、消保官等專 業人士來做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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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狄文 發表數:-17 IP:61.220.104.* | 2002-05-03 10:11:24 |
那一間中信?? 在那?? 就把它們都公布出來.................... | |
回覆者:jarry 發表數:-17 IP:61.222.125.* | 2002-05-02 15:59:04 |
你想要怎麼做?! 把錢全部拿回來? 還是 拿一部分回來? 你所說明的情況 傾向於 仲介業者事前未盡告知責任 建議你 先看看自己有沒有理 從幾方面看 1.相關交易過程記錄 (不動產物件說明書 斡旋金單 意願書或訂金文件 錄音 或其他可供證 明) 2.再次審核簽約書內容 (車位狀況說明 解約方式 費用分擔) 另外 希望你提供 這案件的相關時程說明 包括 何時看屋 付訂 簽約 解約等時間 可以的話 把契約書掃描 放到討論區 讓大夥研究研究.. 時間很重要喔 我會再跟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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