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戶打通的安全與法令問題 |
發表者:popeye 發表數:-17 IP:218.166.154.* | 2003-11-16 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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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同層兩戶打通: |
回覆者:walakaho 發表數:392 IP:218.162.160.* | 2005-09-12 23:32:42 |
所以...建商都會有客變的期限就是這個道理。 在期限前客變者,建商可以要求設計師重新畫圖,建商在據此報工務局,因此不會造成違建。 但是..如果是期限之後才要求客變的,就必須在工務局看過之後(使照核發之後)進行二次施工,這時候的工程就是違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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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漂流冰山 發表數:11 IP:61.62.148.* | 2005-09-12 23:01:56 |
住宅兩戶打通,已成屋的最大問題就是你會有兩個門牌,如果要申請為單一門牌也是可以,但是程序較為麻煩,小弟不材無法回答此一部份。另外就是依法規兩戶間的牆面屬分戶牆,需經建築師簽字才能拆除(以上兩項台北市要求較高,其他縣市是否如此請其他仁兄指教) 第二是施工問題:分戶牆拆除常出現問題…總電箱、冷氣排水管、兩戶地板面的接口、高低不同的狀況最常發生、至於結構部份最好是有請工地主任幫忙看一下(如果不想花錢請建築師的話…)或是對結構較了解的設計師(可依學歷了解) 至於施工中的房子,除非水電、隔間、地磚都完成了,一般都會讓住戶作變更,但是像竹城、寶佳、麗寶等喜歡賣成屋的,就比較不喜歡接受變更(申請使照的時候比較麻煩,每間都要檢查),但這不是違不違法的問題。 至於要不要監督施工…應該說是去了解剛所以施工問題,是否有發生,設計師如何解決才是重點。 設計平面圖與現況不符和市場購買意願,應該說…一樣坪數,有人就是要三房都小小的,有人就是要改成兩房加和室…見仁見智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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