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真濫賣瓜的當然說瓜甜 |
發表者:karon 發表數:-17 IP:61.222.223.* | 2002-08-30 09: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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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kimo.com.tw/egroupnews/prnews020827.htm |
回覆者:karon 發表數:-17 IP:61.222.223.* | 2002-09-02 18:58:44 |
那請問一下信義房屋說房價是合理的, 可支配所得的4到4.5倍那他們如何算出 440萬是合理 的??還有國際上認可的房屋是那一類?? 還有國外是否和我們一樣背房貸要背 20年 ?? 還有3.5萬是否連一些吃的租的全部都不能扣? 我總不能不吃不喝? 扣掉後可能只有 3萬 因為到底能否買房屋 我一直怕買後又跌.... 那我就可以買更好的房屋不用去擠小公寓了.. ----------------------------------------------------------------------------- 以國際上認可的「合理房價」計算方式---家庭可支配所得的4到4.5倍來推算,台北市的合理 房價應該為487~548萬,台北縣為358~403萬,桃園縣為369~415萬,新竹市為440~495萬,台 中市為410~462萬,台南市為308~347萬,高雄市則為468~526萬。以此價位與最新的市場成 交行情比較,目前國內房價除台北市以外,幾乎都已回跌到合理房價甚至是跌到合理房價的 水準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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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BPP 發表數:-17 IP:203.65.168.* | 2002-09-02 17:48:33 |
我想你對有些經濟術語有些誤解 可支配所得指的是扣掉稅捐勞健保等必要開支後(大家都要花這筆錢) 個人或家庭可動用的部分(可以自由的動用消費) 若假設您的薪水是4萬/月 扣除稅捐後,你個人可支配的年所得應該有42萬(假設扣稅扣勞健保後,每月實所得3.5萬) 家庭可支配所得應是家中有賺錢謀生能力者總和 所以買你所說的新竹房子應該至少需花11年的個人可支配所得 若改算家庭可支配所得,應該遠少於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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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ch 發表數:-17 IP:61.228.50.* | 2002-09-02 04:29:25 |
你算錯了! 以我住在台北縣來說: ( 本人未婚 28 歲,與媽媽,一個姊姊,一個妹妹 在外租屋) 姊與妹自己賺的錢自己都不夠花, 所以我每個月固定的開銷有: 房租:1萬2 水電 加 瓦斯 加 第四台費:5000 家裡的伙食費:6000 交通費:3000 自己在外的伙食費:3000 加一加最少要 2萬9 90年家庭可支配所得(萬元)為89.6萬元 / 12 個月 = 7.46666... 萬元 所以說我每個月可支配所得最少要有 7萬5 元 。 若加上生活開銷:2萬9 + 7萬5 = 10萬4 如果加和女朋友約會 和 一些其它雜七雜八的開銷:就算 1 萬 6 好了 = 12 萬!!! 如果我想買房子的話 一個月最少要 12 萬!!! 可是我一個月的薪水不到 4萬 連可支配所得一半都不到,你說怎麼辨? 我如不是有 錢人家 或是 高級主管 的話, 要買房子只好去搶了。 >如果房價真的合理為何還如此多人買不起?? 還有他說 >新竹 440~490 萬的房屋是何種房屋, 美國人都住透天 >應該說 440~490萬可以買到全新透天吧 ! 可是可能嗎 ?? >可支配所得 4.5倍(何謂可支配?), 那扣掉 稅,生活費,保費(又要被強) , 交通費.. >我猜 信義房屋說的台灣人應該月收入超過 8萬 ......我老婆要帶小孩不能工作 >我去那找這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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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aaa 發表數:-17 IP:61.222.223.* | 2002-08-30 12:32:36 |
如果很便宜 自然會有人賣 大家如果可以等那就等吧就算要漲 也不可能一下漲很快 , 我認為未來還可能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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