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內容 ?>
15層以上高樓 78%消防不合格
記者羅曉荷/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天舉行公共安全會議,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專案報告,營建署自去年五月廿日至九
月卅日,
檢查台灣十五層以上高樓建築物兩千三百二十五棟,不合格棟數一千八百一十二棟,消防安
全不合格率高達百分之七十八。
由於不合格率高得驚人,會中原則決定,將修正建築法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高層建築
物投保,
希望高層建築物能趕快改正違規部分。
會中同時決定,營建署已針對高層建築物進行複查,以比對各縣市今年一至六月的改善結
果,
並將列入各縣市績效評比,做為相關業務人員的獎懲依據。
另外,在縱火限制對策方面,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發生縱火案件共一千零四十七件,
較去年同期減少一百零八件,已減少百分之九點三五。未來縱火案件明顯減少縣市,將予獎
勵,
對績效不彰的地方政府,請首長作專案報告,而業務首長則將遭受行政處分。
政務委員林盛豐昨天召集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及相關公共安全單位,
舉行公共安全會議,討論縱火、高層建築安全等案。
【2002/08/2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