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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介業歷來最大宗商業機密外洩案最近由台灣高等法
院判決定讞,除了永慶房屋敦北店經紀人蘇榮宏獲判無罪
外,前永慶房屋中二區主管王國添被依背信罪名判處有期徒
刑六月,必須入獄服刑;東門店長吳國源及經紀人鄭森元、
敦北店長陳志榮、附中店經紀人梁志英及陳爵偉等人均獲判
刑三月,但得易科罰金或獲緩刑宣告。
這起房屋仲介業界的「洩密」案。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
院民事庭判決王國添等人,必須依離開永慶房屋前一年所獲
得的薪資,各自賠償新台幣一百八十八萬餘元至卅四萬餘元
不等的款項。永慶房屋認為判決金額太低,不服判決向最高
法院提起上訴,目前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前永慶房屋中二區主管王國添、東門店長吳國源、敦北店
長陳志榮、經紀人鄭森元、附中店經紀人梁志英、陳爵偉等
人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擅自竊取或盜拷永慶
房屋「永慶之友卡」等商情資料。並於離職後,由王國添以
妻子周美寧名義,在原任職之商圈內設立「友信房屋仲介」
股份有限公司,與永慶房屋從事有爭性之相同業務。
案經永慶房屋提出告訴後,台北地檢署於八十七年七月廿
九日搜索王國添等人位於台北市信義路三段七十五之三號營
業處所,查獲並查扣王國添等人竊取、盜拷之「成交紀錄
表」、「買方客戶資料表」、「賣方追縱客戶資料表」、
「不動產買賣意願書」、「客服統計月報表」、「永慶之友
卡」、「營業人員日報表」等相關證物達一百廿餘件,扣押
數量達廿八箱。檢方認定王國添等人有違反保密義務規定,
援引背信、業務侵占等罪名予以提起公訴。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王國添等人的確有利用在永慶房
屋任職之機會,竊取、盜拷包括「永慶之友卡」等客戶資料
在內的商情,復於離職後在同一商圈開設友信房屋仲介股份
有限公司及向中信房屋申請登記加盟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