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急!!換契約也要錢???
發表者:deef  發表數:-17 IP:61.218.110.* 2003-07-03 15:46:33

原先簽約時,房子為聯名共有,因首次購屋,所以去銀行對保,被告知2人以後皆無優惠資格
因房子未辦理過戶,所以要求國泰建設sales更改契約,變更所有權為一個人
sales卻告訴因手續繁雜,需收屋價0.2%,挖靠,房價440,內部流程跑一跑就要收我9000元
建設公司又沒有損失,他們收變更契約金於法有理嗎?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