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這種賣方....太誇張了...... |
發表者:可憐的買方 發表數:-17 IP:210.65.96.* | 2003-06-25 13: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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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交屋了(二手的)..... |
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6-26 18:50:36 |
抱歉前一篇沒寫完... 你們當初的合約內容是如何寫的呢? 是說「固定物」留下嗎? 沒有清楚講明何謂「固定物」? 或許PO上來,大家比較知道如何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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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6-26 18:47:55 |
您現在主要目的是甚麼要先弄清楚喔! 因為反正已經無法回復了, 所以可能只有要求賠償吧! 我的建議是,從現在開始相關事證都要蒐集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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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可憐的買方 發表數:-17 IP:210.65.96.* | 2003-06-26 18:32:42 |
"帶走自己的光明"..... 那她簽約時可以說清楚嘛........(燈又沒有多少錢.........) 我們可以自己預先買來準備丫......... 等到交屋的前一晚去看才發現燈全不見了......... 不但有點恐怖...........而且感覺很差.........!! 昨天仲介協調.......... 屋主的理由是"燈又不是固定物.....可以搬走".......... 總之....她在簽約時可以說嘛....... 難道我們就任由這樣的人欺侮嗎....... 真有點過份...... 大家有沒有什麼好方法呢?! (房子已經過戶了....貸款也清償 了....可是屋主還沒拿到尾款....在仲介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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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cyeh 發表數:-17 IP:210.243.240.* | 2003-06-26 14:19:14 |
有些我們不想要的舊家具也可以請賣方清空 這樣可以省一些清運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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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cyeh 發表數:-17 IP:210.243.240.* | 2003-06-26 14:16:18 |
是我沒錯喔 會的,我會把最近的狀況回覆在原版上 不過要等我整理整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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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231 發表數:-17 IP:61.30.79.* | 2003-06-26 12:17:04 |
有此一說, 房屋的燈要跟人走表示帶自己的光明走 所以有些人會拆掉燈泡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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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6-26 10:38:55 |
屋主應該是為了省錢(搬去新家用)或賺錢(賣掉)吧! 其實您沒有做錯呀! 屋主說要拆,先跟您說,您答應,兩邊都沒問題呀! 「可憐的買方」是原本跟屋主講好東西留下, 契約中也講明了, 但是屋主竟把這些都拆走,還留下斑駁痕跡, 可憐在這裡,主要是與契約內容不合! 不過您要小心拆除過程是否會造成您甚麼不便, 會不會傷到甚麼,最好事先講清楚、寫清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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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far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3-06-26 09:56:39 |
最近我也要買房子,屋主是明講他一定要拆燈具和廚具,我看那些東西也用了二十幾年就算 他不拆我也要換,就答應他了。我是否做錯了?還有,為什麼有人要拆這些又髒又舊的東 西?還要花一筆拆除費?我真想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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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6-26 09:40:24 |
也是要謝謝「可憐的買方」提供慘痛經驗, 與mcyeh提供我們還沒經歷買賣的買方事先預防的方法。 我會記得要「拍照」以免屋主亂拆東西的。 To mcyeh: 您與那位惡劣的賣方及不肖仲介的事情如何了呢? (應該是您沒錯喔!) 不過在怕這主題討論佔版面, 可否請您利用原主題,大概說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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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cyeh 發表數:-17 IP:210.243.240.* | 2003-06-26 09:01:34 |
如果那些燈俱價值5萬元 你會願意花時間在協商.訴訟.提出證據上嗎? (要等法院有判決也許半年也許更久) 而這段時間你完全無法使用該房子 這些可能需要好好評估一番喔 建議你先拿到房子的使用權然後再來對付這個壞屋主 對了當初你有沒有把這些家飾燈俱拍下來呢 如果有的話會比較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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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NICKY 發表數:-17 IP:210.65.96.* | 2003-06-25 18:28:09 |
契約書上有寫 就請屋主遵守條款 建議別姑息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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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哇 發表數:-17 IP:210.65.96.* | 2003-06-25 13:39:11 |
哇....真有點誇張! 果然簽約時要寫清楚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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