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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交屋要注意哪些細節
發表者:Gareth  發表數:-17 IP:61.59.0.* 2002-04-15 00:20:31

我最近付訂金買了建設公司的新成屋,拿到了
一大本合約範本,看了之後覺得保固的部分不夠清
楚,內容如下:

保固:
乙方對本買賣房屋集公用設施共用部分之結
構及固定設備自乙方通知交屋日起負責保固
一年,但因天災地變人禍等或甲方使用不當
而發生之毀損,乙方不負保固責任。

請問上面的保固條款是否不夠清楚?或是成屋買
賣合約都是如此? 我的疑問是保固只有一年,不
是建物結構15年,一般設施三年或一年嗎? 一般
如果發生漏水,是歸於結構或是一般設施?

另外,簽約交屋跟貸款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謝謝!

回覆者:theresa 發表數:-17 IP:203.64.154.* 2002-04-16 10:04:48
#簽約時注意事項如下:
簽約建物門牌需與所看房屋相同
雖然在付斡旋金或定金前已看過土地、建物謄本,但在簽約時應需再調閱當天的土地、建物
謄本,以防中途產權或借貸設定有所異動,並確認簽約人是否為所有權本人
若不動產標的物屬未成人所有,應一律由其法定代理人出面簽約,且應附法定代理人之印鑑
證明。若是公司法人出售不動產,應請其代表人提出授權書及代表人資格及印鑑證明,並應
提供股東會議記錄,若非本人,則需附所有權人同意出售之授權書,若所有權人在國外,則
其授權書需加蓋我駐外單位之簽證
了解房屋是否仍有租約存在,以免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導致無法交屋
付款條件必需把握安全原則,已付款項必需小於總價款扣除原貸款清償總額及增值稅之餘
額,而各項稅費及其他用負擔必需記載清楚,通常買方需負擔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公
證費、保險費、貸款代辦費;賣方則需負擔土地增值稅、設定塗銷費用、公證費等,地價
稅、房屋稅、水電、瓦斯、管理費等,一般以交屋日為分算日
附贈設備需註記清楚,以免衍生交屋糾紛
房屋漏水或其他瑕疵,需列明修復責任歸屬
若建物含有車位,需注意車位能否單獨移轉
交屋日應約定清楚
應請承辦代書確認賣方抵押權借款金額及實際應清償金額,並記錄於契約書上,同時應於特
約貸款中明訂賣方抵押權債務清償及塗銷之方式及期限
應要求代書於簽約同時,向賣方簽收土地及建物所有正本權狀


#交屋時應一契約約定內容仔細盤點屋況,並注意一些文件的處理。

買方交付尾款時應同時點交房屋,最好能在房屋現場點交,點交時應檢視房屋有無漏水或其
他瑕疵,附贈設備是否與契約簽訂相同,交付之鑰匙是否正確等等
地價、房屋、水電、瓦斯、管理費應一併分算及找補清楚,可至管理委員會確認賣方是否仍
有欠繳管理費之情事
交尾款同時應向代書索回商業本票並作廢
交屋後最好能將原來門鎖更換,以保障安全
應向代書索取公契及土地增值稅單影本、契稅單正本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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