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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金履約保証
發表者:fred  發表數:-17 IP:203.73.254.* 2003-06-06 18:21:32

21世紀有一條說:委託人□同意□不同意 於簽定買賣契約時選擇
使用買賣價金履約保証。
21世紀叫我在□不同意這一欄打勾,請問這對賣方來說是有利還
是不利?
在此先謝謝大家的意件!

回覆者:信義買方 發表數:-17 IP:218.161.0.* 2003-06-07 18:51:58
安信建築涇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辦履約保證委任契約書

立約人----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安信建築涇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茲因甲乙雙方為求不動產買賣合約〈合約編號:---------〉誠信履行,一致同意委任丙方依銀
行法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帶為向某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行〉辦理
履約保證一切事宜,並訂立條款列明如後,以資共守:

第一條:保證內容
〈一〉 依銀行制式之保證書所示內容為之。
〈二〉 對保證書所示買賣雙方是否合法完成解約程序,由銀行依約認定之。


第二條:經收保管
〈一〉 為便申辦履約保證,甲、乙雙方應將買賣價款、各項相關稅費及過戶證件,交
由丙方代為經收、保管,直至不動產合約完成〈或解除〉日止。


第三條:專戶辦理
〈一〉 前條丙方所經收之買賣價款,應即存於丙方開立於金融機構之履約保證專戶
內,並依該行當期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扣除利息所得稅〉



〈二〉 前項所述孳息應與買賣價款於扣除第四條之出外,於交屋程序
完成後或契約------解除--------後一併轉交或返還之。-------------解約時關鍵點〈非常重要〉




第四條:專戶支出
〈一〉甲、乙雙方同意丙方得由第三條第一款之專戶中,代乙方之付下
列款項
1、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公程受益費、及過戶相關稅費。
2、 仲介服務費:按乙方與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簽定買賣仲介專任委託書
付款方式給付之。






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2003-06-07 12:20:36

http://www.century21.com.tw/NEWS/d89042701.htm
回覆者: what 發表數:-17 IP:218.161.13.* 2003-06-07 11:54:46
請問您的房子有向銀行借錢嗎?假如沒有可先向銀行設定到最高額,賣掉後再向銀行借錢,
再讓買方代屋主償還貸款,如此就不須害怕安全上有何問題, 如有須要支援,可在版上留
言,有空再回答。
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2003-06-06 23:40:20
忘了說,
若您要搜尋,以「成屋履約保證」或「履約保證」搜尋,
其實本制度嚴格正名的話應為「價金履約保證」,
只是許多仲介用「成屋履約保證」,
不太恰當,但知道就好了!
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2003-06-06 23:38:16
建議您請他們先跟您解釋「價金履約保證」是甚麼,
為什麼要「不同意」。

21世紀的網站上還曾經出現過他們多先進,
自XX年後就引入國外的「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怎麼現在會說不要採用呢?
我會建議您請他們解釋。

關於這個制度,
之前曾經有許多討論,
我也曾經Post過一篇法律網站上針對此制度的說明,
我個人是認為有比沒有好,

履約保證制度也可以在信義房屋的網站上看到說明,
(我不是打廣告,用google搜尋也可以看到)
也建議您先跟21世紀要求價金履約保證的委託契約,
先看清楚內容。

以下是我的瞭解,我也是最近開始找房子才有研究的,
這個制度,對賣方而言,
缺點是買方給您的頭期款等,
您無法先取得,要先存入銀行戶頭,
所有款項都是如此,
等到過戶之後,才可取得。

優點是可以避免買方以某某理由,讓您過戶到他手上之後,
捲(頭期)款然後避不見面。

程序會較長,但是銀行的保證比一個陌生的買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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