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書一式有4分,才是內政部版 |
發表者:紅中不動產 發表數:-17 IP:218.161.9.* | 2003-05-18 15: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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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書一式有4分,才是內政部版〈仲介業都只有一式有3分或2分,〉 |
回覆者:無殼族 發表數:-17 IP:218.161.4.* | 2003-05-27 18:45:01 |
是否每家仲介皆如此? | |
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22:27:03 |
謝謝你! 就如您說的,不論是面對哪一家, 都要謹慎小心,自己真的要做功課, 或來這個版問問! 還是祝您打贏官司、並繼續提供您的經驗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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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llen 發表數:-17 IP:219.91.44.* | 2003-05-21 22:18:44 |
Hello! megan_chou, 剛剛我找了X義和捷運網站, 你說的是新店北新 和板橋江翠嗎? 不是這兩家..... 不過,不只是對X義, 就像你說你也因其他家的仲介差點買到事故屋 , 還是小心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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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21:24:13 |
啊...(嚇到狀) 如果... 我想找新店的七張站那個分店與板橋的距離江子翠最近的分 店,您會建議我換其中一個分店嗎? 呵呵!好像在玩你說我猜的遊戲! 不過,真的很謝謝你提供自己的經驗, 我以前對X義反而比較大意! 現在要隨時提醒自己,再大的公司都有老鼠屎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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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天阿! 發表數:-17 IP:218.161.16.* | 2003-05-21 20:37:32 |
X義房屋!會騙人?! | |
回覆者:Allen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3-05-21 20:21:09 |
Hello! megan_chou大大 我買的房子的確是X義房屋新店或板橋的分店其中之一介紹的..... 請多多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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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11:52:57 |
感謝您分享您的實務與專業, 我並沒有質疑您的專業。 我請您先看清楚我文章, 指的是我已經說得很清楚我不是X義房屋, 當初也不是與X義簽斡旋, 您以質疑我是仲介或是X義房屋,否定我提出的疑問, 這才是混淆視聽。 您或許提出了建言,例如您認為應該有的要約書流程, 但實務上,仲介就是只有三份的狀況,很難達到。 (您也說了提出解決之道,仲介是不理的) 如果是我,我可能會建議在這樣的限制下, 我們可以如何保護自己。 對我來說,這種建議是比較可行、有建設性的, 我也希望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我還是要強調,我只是單純的尋屋族,還沒買成。 我也真的很希望在版上學到很多以後要注意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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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紅中不動產 發表數:-17 IP:218.161.10.* | 2003-05-21 11:24:58 |
Allen,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的規定----------- 經紀業違反第22條第一項的規定----會被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第一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 二、不動產承租、承購委託契約書。 三、定金收據。 四、不動產廣告稿。 五、不動產說明書。 六、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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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10:54:32 |
這樣看來,那種強調有頂樓加蓋、 好像可以多賺空間的案子可能都是違建、有被拆的危險囉? 我以為這些很常見,所以都會忽略! 以後要注意了... 以前我也只知道看現況說明書中的輻射屋、海砂屋與事故 屋,其他倒沒有很注意。 不好意思再請教, 那是新店或板橋的分店嗎? 因為我可能又要「拓展」我的尋屋範圍, SARS稍緩之後要往這兩區尋找。 新店大概在大坪林、七張, 板橋可能在江子翠、新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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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紅中不動產 發表數:-17 IP:218.161.0.* | 2003-05-21 07:54:53 |
我以本來面目在網上與網友分享我的實務與專業,我就是紅中不動產,我假如毫無根據而亂 咬人,會吃上官司。 也請您看清楚我一開始的文章的最後的----要約書-----的流程,這是依民法的意思表示及居間 來分析內政部版的內容。如果我有錯,我絕對會鄭重道歉以免害到網友,但請提出法令有根 據來指正,而非強辯。假如我沒錯,也請您別誤了網友 內政部版的內容,仲介都要加以修改,即使我提出解決之道,仲介是不理我的,我是將問題 提出,提出讓網友知道並注意。 假如您對民法並不清楚,那對契約自然容易依自己沒根據的理解,假如您對相關法令清楚, 而在網上如此發言,那就是在混淆視聽! 更何況您怎麼知道我沒提出解決建設的建言?『我一開始的文章最後要約書的流程』就是我 苦口婆心的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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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llen 發表數:-17 IP:211.76.98.* | 2003-05-21 03:22:46 |
謝謝你!我也很希望打贏這場官司..... 還好介紹我買房子的仲介並不在與你有聯絡的分店其中..... 是其他的分店。 但是,我也曾由大安區(和平)分店介紹我去看過一間在台大附近的公寓, 我看的是4樓,5樓有頂樓加蓋, 仲介在看屋的過程中, 也是都不曾提到5樓加蓋部份是違建, 將有被拆除的危險, 雖然後來我是因其他緣故, 沒有考慮這間公寓, 但現在想起來, 這家分店的仲介一直只強調優點, 不提缺點的帶看方式, 也是令人覺得很不放心...... 若是我們買屋者還必須自己去調查是否有發生事故、 海砂屋、輻射屋、以及是否曾被違建查報, 那何必找仲介?何必付仲介服務費呢? 咳!..... 這些應當是包括在仲介服務的項目中的,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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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01:31:55 |
這與你沒關係啦!不要對不起! 我也是常常看到與X義有關的糾紛, 或許我的運氣比較好,碰到的目前還不算壞, 但老實說,沒進入簽約,沒買成,都不算! 可否告訴我是哪家分店呢?這樣我可以注意一下, 或是我提供與我有聯絡的分店,你可否告訴我是否在其中? 中永和(有三家)、中正區(南門)、大安區(和平) 也謝謝你提供經驗,讓我知道除了調查是否有發生事故、 海砂屋、輻射屋外,還要調查是否曾被違建查報。 不過,我提供一下我之前與另一家的經驗, 我已經進入要約階段, 那家除了要約書的條款讓我很不舒服外, 後來竟讓我發現那間是「凶宅」、房客曾經在裡面自殺, 所以我在屋主同意之前就把要約收回了。 我很生氣仲介沒說清楚,仲介解釋屋主沒說清楚, 我也才知道他們沒有要賣方簽「現況說明書」, 雖然簽現況說明書也可能說謊, 但至少簽了,若事後有問題,責任在賣方。 沒簽現況說明書,若有問題我們就只能打官司、 還不一定會贏。 唉...這真的很討厭,仲介不能全信, 但買房子似乎只能找他們, 我一個朋友,自賣房屋,想賣500萬一直賣不掉, 仲介幫他賣,定價700後來630成交, 當然屋主都找仲介賣,買方也只能從仲介處知道資訊了! 祝你打贏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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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llen 發表數:-17 IP:219.91.53.* | 2003-05-21 01:08:44 |
謝謝紅中不動產和megan_chou兩位大大所提供的訊息..... 沒想到造成您們二位的爭執,真對不起! 因為X義房屋的仲介和賣方一起, 隱瞞了我所買的房子曾被違建查報, 現在我正在和X義房屋以及賣方打官司, 就我而言,X義房屋是一家非常非常爛的仲介公司, 希望我是最後一位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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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00:52:52 |
我只是單純的買家, 為什麼對於斡旋或契約條款似乎有點清楚? 因為我的習慣,簽字、付款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到底在做啥! 因為您總以X義房屋的條文批評仲介, 我曾經遇過的仲介,包括X義5位、X慶3位、X信1位、X平洋 1位、X商1位, 老實說目前為止只對X義、X慶的印象還不算壞, 看您這樣的批評,忍不住站出來說話, 我已經盡量以客觀的立場說話,竟被您認為是仲介。 之前一位「房仲過來人」也被您批評。 麻煩您,提出批評之時,請提出解決之道, 我們可以在哪些條文爭取甚麼? 不然,按照您這樣說, 仲介全都不可相信,我們只好買新成屋了! 那我可能要懷疑您是否是建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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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egan_chou 發表數:-17 IP:61.64.221.* | 2003-05-21 00:33:47 |
我已經寫得很清楚, 第一: 我不是X義房屋的,我只是單純的買方, 版上有其他人與我討論過問題,他們很清楚。 第二: 我的要約經驗「不是」X義房屋, 我同時找了很多家仲介幫忙找房子, 看中非X義房屋的案件,簽要約時覺得很不合理, 才會上網尋找內政部版本與X義房屋的版本, 我知道內政部沒有規定 仲介不可在斡旋期間找其他人出更高價, 但我只是單純站在買方立場, 若是仲介騙我有人可以出更高價,說服我再加價, 我如何相信他? 所以我的文章中並沒有說這才是正確的, 我只是認為這可以避免仲介假造其他買方。 而您提到的 『仲介同時與多家買方交涉選最高價的作法』, 應不可用別人的價錢透露給真正的買主或假造一位 不存在的買主然後向真正的買主施壓。 我覺得這不可能! 如果我是屋主,我不一定會給X義銷售, 但我是買主的話,我會考慮X義。 注意:我只是說「考慮」,當然我是會同時找很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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