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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亂開價?-----雙方代理權--------仲介業的春藥
發表者:紅中不動產  發表數:-17 IP:218.161.15.* 2003-05-17 21:28:00

如屋主注意,雙方代理權別被房屋公司偷走,那房屋公司就無法加價而亂開價了;也千萬別

聽房屋公司建議簽售屋委託書的同時,再簽一份價格變更契約書〈比委託書上的價錢低〉,

房屋公司將委託書秀給買方看只是一種障眼法而已,最後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筆者曾到香港考查,很幸運的取得一份類似臺灣的地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是由官方發怖

的範本------即------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地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本

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其中:

放盤價〈條款〉:﹝注意:賣方並沒有藉本條授權代理代賣方接受任何要約。放盤價只供放

盤及作廣告宣傳之用。﹞。放盤價為港幣------------元。放盤價只在賣方的書面指示下方可更
改,而

該等指示將構成本協議一部分。



仲介業對雙方代理權所以樂此不疲,因如無雙方代理權,仲介業如同脫光光赤裸裸的走不出

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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