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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買北投的人有福了~轉自北市都發局
發表者:維尼  發表數:-17 IP:61.223.137.* 2003-05-07 00:49:19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施政報告(92年5月5日)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施政報告
資料截止日期:92年5月2日
資料更新日期:92年5月5日
專責人員:劉邦礎 職稱:正工程司 電話:2725-8245
Email:community@planning.taipei.gov.tw



重要施政成果


一、創新措施
(一)擴大民眾參與都市規劃與公共政策:
1、於都市計畫草案規劃階段,舉辦「都市計畫週活動」,
加強民眾參與都市規劃。
2、辦理「打造廿一世紀永續發展、人性科技新台北-跨世紀
台北城市發展回顧與展望」系列活動,開放市民現場及電話
callin提供都市發展意見作為規劃參考,並透過相關資料展
示,俾市民能充分了解市政建設都市環境,據以研提改造建
議。
3、創新邀請社區居民代表列席參與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審
議。
4、首創社區規劃師制度,聘請社區規劃師,協助社區發掘
議題,研提改善方案。
5、首次市府與社區團體共同參與擬訂並協調公營事業單位
同意推動「大理街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二)針對有關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作業進行相關實例操作,以
加速都市更新作業推動。
(三)推動大同區綠色網路綱要計畫,改善居住空間環境品
質。
(四)配合TOD發展政策以及水岸空間環境改造,加速捷運沿
線及西區水域碼頭與舊市區整合計畫。
(五)應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聯測平面控制點。
(六)建立本市道路及建築工程之高程控管,由工務局配合審
查檢核,改善道路高程差異。
(七)推動都市計畫書圖製作標準化,獲ISO9002國際品質認證
通過。
(八)為活絡都市公共空間,創造都市多元風貌,參考國外案
例於本市中華路林蔭大道試辦露天座及街頭藝術表演活動。
(九)跨域合作,區域招商,結合鄰近縣市未來規劃採區域招
商方式辦理促進產業發展。


二、重要成果

(一)綜合規劃
1.綜合發展計畫
(1)辦理「變更景美溪萬福橋至萬壽橋段都市計畫案」修
訂作業,另「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雙溪中游(劍南橋至望星
橋)都市計畫案」刻由本市都委會審理中。
(2)辦理本市軍事用地第一階段通盤檢討,其中「國防管
理學校」由內政部都委會組專案小組進行用地協調中;「陸
軍保養廠」經都委會決議,請本局針對公共設施需求等議題
再行考量,另提會討論。本局刻正針對前述事項修正計畫書
圖作業;至於「空軍總部」及「博愛大樓附近地區」案,本
府除考量當地民眾陳情意見博愛專案北側地區並向都委會報
告洽悉。
(3)辦理「變更台北市三軍總醫院附近地區都市計畫
案」,藉由三總醫療院區搬遷之契機,重新規劃附近地區未
來土地使用型態,改善當地空間結構,其中大學用地於
92.3.12.公告實施,其他部分業於九十二年三月五日完成公開
展覽程序,經市都委會組專案小組審議中。
(4)辦理「變更台北市文山區博嘉段四小段四一0地號等
八筆第二種住宅區土地為第一種商業區(特)計畫案」業於
92.3.4.經內政部審已通過,將辦理公告程序。
(5)成立「台北市推動親山計畫專案小組」整合本府各局
處完成親山廊道環境改善工作目前已完成八條廊道會勘及規
劃,本年度(92)將再完成六條親山廊道規劃設計。
(6)有關中華電信用地變更案之進行程序等作業,目前已
密集於本局召開相關會議討論變更原則及方向。
(7)配合國科會防災合作計畫,研擬本市地區防救災計畫
草案,並進行相關檢視工作。
2.都會業務及法令
(1)續行對「臺北都會區縣市合作重要都市發展等跨縣市
共同合作議題進行研析,提出建議合作模式,未來將以跨域
分工合作方式進行。
(2)配合市政府執行「正俗專案」。
(3)配合有關中央法令修訂相關事宜。

(二)都市計畫規劃:
1、已完成公告發布實施計畫案計二十案:
(1)配合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東門站變更第三種商業
區(特)、第三種住宅區為交通用地案。
(2)變更台北市「修訂北投至桃源國中以東、中央北路以北
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及擬訂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
(住十)細部計畫案」內有關政戰學校(大門兩側)保留地變更為
住宅區部份建築管制規定案。
(3)變更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一八八等地號土地第三
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為古蹟保存區計畫案。
(4)變更台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541、542-2號國中用地為
機關用地(供美術、藝術館使用)計畫案。
(5)變更台北市文山區老泉四小段324地號部分保護區為電路
鐵塔用地計畫案。
(6)擬訂「台北市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
管制要點」條文案。
(7)變更台北市「台北內湖科技園區」(原內湖輕工業區)計畫
案。
(8)「變更『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
案』內『中山北路六段以西、德行西路以南、中華電信士林
工務大樓以北、捷運淡水線以東所圍地區(士林電機)』工
業區為商務產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9)「擬訂『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
案』內『中山北路六段以西、德行西路以南、中華電信士林
工務大樓以北、捷運淡水線以東所圍地區(士林電機廠)』
工業區為商務產業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10)配合台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機場用地第二
種工業區公車調度站用地為交通用地及交通用地為機場用地
計畫案。
(11)變更台北市大業路西側部分農業區為水利設施用地計畫
案。
(12)「變更『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
案』內『士林區光華段士林紙廠土地』住宅區為商業區主要
計畫案」。
(13)變更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北側部分第四種住宅區道路用
地為變電所用地及部分變電所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14)華山地區都市計畫案。
(14) 「擬訂『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
案』內『士林區光華段士林紙廠土地』第三種商業區(特)
細部計畫案」。
(15)修訂「台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細
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內『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
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案。
(16)變更中油公司台北市十六處加油站用地為第三種商業區
(特)第三種及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公園停車場高速公路用地計
畫案。
(17)變更大理街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及細部計畫案。
(18)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203,204,205之一等地號
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廣場用地暨同地段四九地號土地第四種
商業區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19)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細部計畫。

2、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計畫案四案,將於近期發布實
施:
(1)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建成圓環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
部分公園用地為傳統美食文化公園用地、道路用地為廣場用
地及北側機關用地(警察分局)變更為機關用地(文化設施使用)
案。
(2)變更臺北市松山車站附近地區都市計劃案。
(3)變更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及擬訂台北市士
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
(4)變更台北市北投線空中纜車路線用地計畫案。

3、市都委會審議通過計畫案五案,將依程序報請內政部核
定:
(1)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環南市場家禽市場用地環南公車保養
場機關用地華江段二小段732-2及732-3地號鐵路用地為物流
專用區暨737地號機關用地為鐵路用地計畫案。
(2)萬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計畫案。
(3)變更台北市中山北路、忠孝東路、新生南路、長安東路
所圍地區(華山地區)都市計畫案。
(4)台北市文山區瀝青拌合場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案。
(5)變更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529-6地號546地號部分土
地第三種住宅區為公園用地計畫案。

4、完成公開展覽計畫案十三案,送市都委會審議中:
(1)變更景美溪萬福橋至萬壽橋段都市計畫案。
(2)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雙溪中游(望星橋至劍南橋段)都市計畫
案。
(3)變更台北市建國啤酒廠第二種工業區為啤酒文化園區及
國中用地計畫案。
(4)變更台北市三軍總醫院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5)「台北知識經濟產業園區」都市計畫案。
(6)變更台北市捷運系統信義線工程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聯
合開發區(捷)計畫案。
(7)擬訂台北市士林官邸北側住宅區細部計畫案暨配合變更
台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159-1、160-2地號土地文教區
(8)變更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172-6、177-1、178-3、
181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土地為公園用地計畫案。
(9)變更台北市南港區中南段二小段383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公
園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公園用地及第三種住宅區計畫
案。
(10)變更台北市南港區富康街學校用地(誠正國中)道路用地
為道路用地及抽水站用地計畫案。
(11)修訂台北市信義計畫地區內一般商業區、娛樂設施
區、特定業務區及業務設施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案。
(12)中正區市議會舊址及鄰近市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
(13)濟南基督長老教會變更古蹟保存區案。
(14)修訂台北市「基隆河成功橋上游河道截彎取直後兩側土
地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內土地使用分區及都市
設計管制要點計畫案。
(15)變更台北市松山車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16)變更臺北市中正區城中段一小段114、115、115-1號三筆
地號(原第一診所)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第四種商業區(特)計畫



5、目前正進行規劃,將於近期辦理公開展覽者:
(1)士林區、北投區、文山區、大同區、中山區都市計畫通
盤檢討。
(2)台北車站特定區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附近地區都市
計畫案。
(3)市民大道二側都市計畫案。
(4)基隆河成功橋至南湖大橋段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案。
(5)老泉里規劃案。
(6)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三)都市計畫管理:
1、完成「都市計畫空間查詢系統」相關資訊整合:完成本
市都市計畫與地籍資料(約43萬筆)、都市更新、都市設
計、重要地標及屬性資料整合工作。
2、完成建置土地使用分區線上核發系統,提昇便民服務效
益:目前已完成全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上線核發,使原來
二•五工作天之作業時間縮短在十分鐘內完成,大幅提高便
民服務效率。
3、完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案,於八十八年
四月卅日發布實施。相關核准基準表於七月五日發布實施。
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組別項目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三日發布實
施。
4、完成台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修正案,於八十八年六
月八日發布實施。

(四)推動地區發展與環境改造計畫。
1、辦理全市各行政區在地之「社區規劃師」甄選,共五十一
個團隊入選。
2、刻正辦理甄選全市各行政區之「地區發展計畫-生活圈計
畫」
3、刻正辦理都市空間改造計畫。
4、辦理完成地區環境改造規劃設計案計一0八案。
5、辦理完成地區環境改造工程計六十四案。

(五)都市設計:
1.完成台灣銀行(重慶南路)、濟南教會及行政院等三幢建築物
夜間照明工程施作。
2.完成公共藝術-敦化藝術通廊「飛越東區」及「時間斑馬
線」電力管線工程施作。
3.完成中油公司公共藝術設置案。
4.完成「台北市促進民間參與街道家具設置營運自治條例」
92.5.1.函送市議會審議。
5.完成「四平街行人徒步區」地區居民說明會。
6.完成「台北建築空地管理維護辦法」於90.12.18函頒實施。
7.完成「台北市山坡地開發都市設計準則」於91.04.18函頒實
施。
8.完成「大型公園都市設計準則」於91.05.31函頒實施。
9.完成「北投親水公園都市設計準則」於91.06.24函頒實施。
10.完成「台北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於
91.07.30函頒實施。
11.「台北市徒步區自治條例」函送法規會審議
12.「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設置辦
法」暨「作業規則」函送法規會審議。
13.「台北市建築基地開發許可回饋辦法」於92.3.5.函頒實
施。

(六)都市更新與開發
1都市更新計畫
(1)依「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案」辦理都市
更新審議,執行歷史建物維護補助暨容積移轉案件審查,已
核准十二件容積移轉案件,並完成一件歷史性建築物指定。
(2)「大理街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
過,該委員會決議公二公園須與台糖公司及中國時報社簽訂
協議書,與該公司簽訂協議書完成,並於91.12.6公告實施。
(3)南港經貿園區R13街廓細部計畫,已於91.7.15公告實施,
並於91.8.29召開加速R13街廓更新開發座談會。
(4)建國啤酒廠都市計畫案刻依本市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結
論研擬定規劃方案中。
(5)完成中山區生活環境改造綱要計畫及大同區綠之網生活
環境改造都市更新綱要計畫。
(6)結合市政府相關單位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並研擬完成
「推動台北市都市更新方案」,共計一七八項工作項目,目
前已完成一二六項工作項目。
(7)西門市場第二期工程完成規劃設計方案,於91.6.18申請
建照,刻正請領建築使用執照。
(8)台北車站交九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案於91.11.29公告實施。
(9)完成「仁濟療養院簡易綠化工程」案。
2舊市區再發展計畫完成大同區、萬華區整體再發展計畫方
案,配合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續行辦理都市更新工作。
(1)辦理大同區風華再現系列活動。
(2)完成公元二OO二年艋舺再造新紀元系列活動。
(3)辦理活化五分埔產業振興活動。
3獎勵民間投資都市更新事業
(1)賡續劃定本市都市更新地區計五十八處及捷運新莊線地
下穿越更新地區計五處,並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及十一月
十九公告實施。
(2)賡續推動南機場一、三及十三號整建住宅都市更新,業
獲中央補助辦理「萬華區南機場整建住宅生活環境改造計畫
案」,並請規劃單位研提都市更新事業概要,目前以超過法
定人數擬持續推動後續事宜。
(3)吳興街二期及水源路二至五期整宅獲經建會補助辦理都
市更新計畫,協助居民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其中吳興街二期
整宅業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核准立案,近期擬具都市更
新事業計畫報核。
4完成都市更新專刊製作,分送各局處及各區公所、里辦公
室。
5完成二十一世紀空間再造運動-都市變臉行動計畫。


(七)都市測量
1、辦理「陽明山管理局轄區士林北投主要計劃案農業區及
十五號計劃道路轉套繪案樁位公告」。
2、已配合本府年度列管公共工程用地徵收計十六案及拓寬
改善工程十五案,檢測、補建並指告有關樁位供用地單位施
工及地政單位辦理地籍逕為分割之依據。
3、已配合本府年度工程案套繪計畫線計大安、信義、大
同、中正、文山、士林等區共十三案。
4、因應市民建築及本府施政建設需要,九十一年度已提供
都市計畫道路規劃標高資料一二一件。會勘、會審及變更案
計三十四件。完成九十一年上半年台北市十五座橋樑高程檢
測成果,以提供養工處謀求改善及策劃防洪措施之參考依
據。
5、代辦與本局業務相近及緊急需要之工程測量,計捷運南
港線東延段工程穿越公、私有土地之地下部分使用空間範圍
樁位測釘案及捷運系統木柵(內湖)延伸線(自基隆河左岸濱江
街起至北安路自強隧道前止)工程穿越公、私有土地之地下使
用空間範圍樁位測釘作業。
6、91年度建構高解析度衛星正射糾正影像及像片圖。
7、庚續辦理91年公共設施勘劃作業。
8、辦理全市航空攝影測量、地形圖修測及DTM測製。


三、突破難題
(一)以協調合作取代對立,共創國防與都市發展雙贏
九處軍事用地變更計畫業已完成與國防部之協調,其中「博
愛專案」、「軍法局案」、「空軍松指部油庫」、「原聯勤
財務學校」已公告實施,市府順Q推動此變更案,除可促使
影響都市發展之軍事機關遷出,更可增進都市機能與土地使
用效益,此外,亦可藉此解決台北醫學院鄰近地區及故宮路
交通擁擠問題,增加社會福利用地、健康中心、公園、地及
停車場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
(二)為積極推動相關更新建設工作,主動積極整合相關單
位,促進有關西門市場、建成圓環、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等
相關市政建設推動,以創造優良都市空間改造,達到翻轉軸
線成果。
(三)充分反映民意,廣徵各方意見,修正相關法令規定,
尊重居民權益針對各界及本府相關單位建議意見,並透過多
次協商,修訂完成「台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台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暨相關使用組別項目及核准基準
表,放寬一般事務所及一般零售業甲組設置樓層認定及總樓
地板比例,並調整部分使用之臨街道路寬度及增列核准條
件,以符合實際發展需要。
(四)建立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回饋制度,實施變更許可及總
量管制,落實公平合理之都市成長管理透過「台北市主要計
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建立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回饋
措施,並為考量土地權利人之經濟狀況,提高申請變更意
願,多次邀集府內相關單位研商,訂頒回饋代金繳納要點,
據以依循。
(五)針麍袺鬺騝s工作推動困難之處,主動尋求解決方式,
並積極建立更新條例相關子法訂定,以加速都市更新工作。
(六)對於整建住宅地區之更新,主動爭取經費,協助研擬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籌組都市更新團體,並就財務分析上研
提解決方案,期使整建住宅地區早日進行更新開發。

四、未來施政重點

(一)綜合規劃方面
1.打造台北市為世界級首都
(1)辦理「修訂台北市綜合發展計畫-全市發展總體計畫
綱要及部門計畫原則方案」。以指導未來空間規劃與計畫研
擬。
(2)賡續辦理本市軍事用地檢討案,積極協調國防部,就
不適於都市發展之軍事用地,優先檢討分期遷移,並重新研
擬土地使用規劃。
2.形塑親山親水的永續發展生態城市
(1)持續推動台北市親山親水計畫,以加強台北市山水資
源之管理與保育。
(2)推動台北市親山指標系統及識別標誌(LOGO)並持
續推動示範性親山廊道環境改善工作。
(3)持續建立本市山麓建成區環境基礎資料,以加強坡地
防災。
(4)推動台北市綠之網計畫,創造綠色生態城。
3.推動國際化策略,促進城市交流
持續推動國際都市交流工作,積極擴展與全球重要城市更多
元化之合作交流及相互學習機會。
4.推展都會合作,健全法令與資訊
(1)結合台北都會區域內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推展都市建
設。
(2)進行都市空間資訊網際網路系統之維護作業,透過網
路系統之查詢擴大資源共享,提高都市計畫之民眾參與層
面。
(3)配合市府執行「正俗專案」,就重大違反土地使用並
危害善良風俗之場所進行處分。

(二)都市規劃方面
1、加強辦理都市計畫規劃檢討,促進都市健全永續發展:
為塑造各行政區之特色,改善地區環境品質,本府自八十八
年起陸續辦理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為能使規劃內
容更符合市民期待與公務部門之需求,經過多方協調修訂,
目前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已於九十年九月廿八日公告
實施;萬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亦已經本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外,其餘士林、北投、文山、信義等行政區之通盤檢討案正
持續進行規劃中,後續當更加緊推動。以完成法定程序。
2、研修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落實成長管理法制化:為
使本市土地使用管制更彈性化,現階段除進行台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規則及使用組別項目之簡併研修外,另配合行政
程序法之實施,研訂完成「台北市都市計畫自治條例(草
案)」,將於府內單位共同檢視後儘快送貴會審議。
3、因應產業發展,建立知識經濟孕育中心:為爭取產業進
駐本市,除持續檢討適度鬆綁土地使用管制,吸引企業營運
總部、國際商務中心及具創意、創新、研發之產業於本市設
立外,另推動三大產業園區計畫∣知識經濟產業園區、關渡
及內湖科技園區,打造有利國際投資之環境。
4、加強山坡地住宅區之開發管理,促使其朝向生態住宅區
發展:本市山坡地住宅區面積約五四八•三七公頃,約佔全
市總面積二﹪。近年來,山坡地災害頻傳,市民愈趨重視山
坡地之開發與保育,為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除賡續檢討
修訂「台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外,另針對本市六十八
年由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地區,本府亦已成立委員會進行專
案檢討,以重新定位其發展。
5、建構都市計畫資訊化查詢系統,促進行政革新及便民服
務:未來除持續服務一般市民及各公務部門對於都市計畫方
面相關之諮詢與都市計畫變更案之申請外,將進一步完成本
市地籍資料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及建築
物用途項目統合資訊化查詢系統建置上網,以提供市民更完
整之都市計畫資訊服務。

(三)都市設計方面
1、辦理總統府前廣場改造計畫,塑造親民首都廣場空間。
2、辦理首都核心區都市計畫,加速推動區內大型公有土地重
新開發利用,積極引導地區發展及復甦。
3、辦理松山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案,促成車站開發與都市計
畫密切結合,進行土地更新利用之規劃。
4、辦理台北造街計畫,配合人行道更新工程持續推動造街計
畫、徒步區闢建計畫及廣告物化工作計畫。
5、推動街道家具整體規劃設計,提昇整體城市意象與城市生
活品質。
6、改進都市設計審議作業(1)續行研訂各類型開發案都市設
計準則。(2)建立制度化、公開化的都市設計程序,邀請社區
居民參與。(3)加強改善都市設計審議制度、提昇審議效率、
簡化審議流程、建立都市設計預審制度。(4)持續進行都市設
計審議、相關法令、申請案等資料建檔作業。

(四)落實更新計畫執行
(1)歸綏街附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研擬
(2)辦理吳興街二期都市更新計畫
(3)大理街附近地區都市計畫公告實施
(4)辦理華西街附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
(5)辦理中華路及艋舺大道兩側地區都市更計畫
2政策性更新計畫推動
(1)建成美食圓環規劃設計案及施工完成
(2)辦理建國啤酒廠保存暨再利用規劃
(3)辦理變更(擬定)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內第三級古蹟台灣總
督府交通局鐵道部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細部計畫案)
(4)推動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更新。
(5)推動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開發
(6)辦理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通風口景觀改善工程
(7)辦理大同區公共環境改善計畫
(8)西門市場更新及再利用案辦理完成
(9)辦理艋舺新站地區公共環境改善計畫案
(10)辦理大稻埕碼頭河岸空間環境改善規劃設計案。
3配合地區舉辦活動
(1)辦理五分埔地區產業振興活動
(2)辦理大同區風華再現系列活動,振興地方產業。
(3) 辦理公元二00三年再造艋舺新紀元系列活動
4公有閒置土地再利用
(1)辦理理教公所都市更新計畫相關推動協助事項
(2)辦理萬華文化會館簡易綠化案
5獎勵民間推動都市更新
(1)協助九二一震災受災戶辦理各項事宜
(2)辦理東星大樓、豪門世家、慶福大樓、合發社區、晶宮大
廈等地區更新重建案
(3)受理民間辦理未劃定更新地區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案
(4)辦理修訂「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訂定「台北市協
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辦法」。
(5)辦理建立權利變換調解及調處制度
(6)檢討修訂大稻埕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
(7)辦理中正區水源路二至五期整建住宅暨附近地區都市更新
計畫
(8)協助331地震受災戶辦理各項事宜。

(五)都市測量方面
1、檢測全市平面控制點、都市計畫樁位。
2、繼續執行道路標高規劃及配合會勘、會審案件。
3、繼續接辦本府工程單位委託測量業務。
4、建構台北市高解析度衛星影像。
5、配合市政建設,清查補建都市計畫樁位及套繪施工圖計
畫線。
6.利用航照修測本市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

回覆者:維尼 發表數:-17 IP:61.223.137.* 2003-05-07 00:57:28
(二)都市規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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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應產業發展,建立知識經濟孕育中心:為爭取產業進
駐本市,除持續檢討適度鬆綁土地使用管制,吸引企業營運
總部、國際商務中心及具創意、創新、研發之產業於本市設
立外,另推動三大產業園區計畫∣知識經濟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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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及內湖科技園區,打造有利國際投資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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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親山綠水的關渡平原即將蛻變...(起因保護區土地變更)
而鄰近的北投,紅樹林,淡水,泰山...etc的房價
都將可能受惠喔
因為有知識經濟或科技園區的進駐(人潮與工作機會)
都能帶動房價的...
買房子不只著眼於現在,更要放眼將來...
你才會是房地產的大贏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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