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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買預售屋》%^#@???????
發表者:豬頭  發表數:-17 IP:61.220.26.* 2003-05-04 00:06:39

因為有夢最美,
15年前第一次買房子(預售),就是想說財務比較好運用,可以花比較少的錢就有
自己的房子。
但是當2年後交屋,就是惡運的開始,
sales當初說的、廣告上寫的與交屋狀況完全不一樣,
找消基會又沒辦法幫忙,
又沒有公平交易法可以檢舉,
想與建商打官司,沒時間又沒錢,更怕對方找黑道對付
真是『豬頭』一個。

奉勸各位,千萬別跟我一樣的命運!


不知道預售屋有何好處?或者有何弊端?請各方大德提供看法,謝謝大家!

回覆者:leubo 發表數:-17 IP:211.76.98.* 2003-10-06 16:25:28
有非常多的消費者類似您的狀況,但也不能說預售屋不能買,只
能說信譽良好的建商或有良心的,在當時有太多的建商為蓋一
建築物申請一家公司,等房子蓋好就將公司執照徹消,如果發生
問題可憐消費者無處申訴討回公道,隨著時代改變消費者主義
抬頭已有相當的改善,但是購買預售屋是有相當的風險,如建商
倒閉,天災人禍,偷工減料,坪數灌水,建材不符合,等太多的問題
不是一時講的清楚的,預售屋在台灣發生了太多大大小小的問
題,能講的是政府政策不當,造成地皮炒作官商勾結,又無定訂
長遠的都市計畫,任由炒作,最後吃虧都是善良的消費者,所以
聰明的消費者最好的購屋以成屋或中古屋為選擇,你可看的到
格局.環境.建材.採光.市場.學校.公園等等而且價錢是可以議價
的.良心建議僅供參考.
回覆者:問一下 發表數:-17 IP:218.166.57.* 2003-10-05 22:08:05
疑:
不管是不是上市上櫃公司蓋的,
最好別買《預售屋》。
回覆者: 發表數:-17 IP:218.166.54.* 2003-09-13 13:57:03
預售屋真的不好媽?
如果是上市上櫃公司蓋的呢?
大都市新天地如何?
回覆者:coco 發表數:-17 IP:218.166.52.* 2003-09-06 09:07:30
新第來亨又被罰了...
公平會又罰新第來亨的一品居了,不知一品居在何處?
好怕踩到地雷...
好像罰的項目都一樣,也是惡劣收訂金不退還
回覆者:金獅獎轉貼 發表數:-17 IP:218.166.55.* 2003-08-19 22:44:1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第六一
四次委員會議決議,展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展望
建設)於銷售「新第來亨No•58師大居」及「新第來亨
No•59金鑽新第」預售屋,於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
供客戶充分之契約審閱期間,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顯失公平
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併處新臺幣一百
五十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預售屋之交易,因買賣標的物尚未具體成
形,購屋人僅能自售屋人員及廣告中得悉標的物之相關資
訊,而最足以充分揭露標的物真象者,除契約條款外別無他
途。且在預售屋交易過程中,由於買賣契約多半為建商事先
單方擬定,就契約相關資訊而言,建商無疑為具市場資訊優
勢地位之一方。倘建商先收取定金再揭露契約內容,及至購
屋人對契約內容有所異議,建商未能接受甚或堅持依既定內
容簽約,否則沒收定金,則該定金之收取顯陷購屋人於弱勢
之不利地位而顯失公平。又因房屋買賣契約內容涉及專業用
語,需時查證了解,是倘建商於銷售預售屋時,給予之契約
審閱期間未盡合理,仍無法提升購屋人之簽約交涉能力。為
杜絕建商此等濫用市場資訊優勢地位之情事,以貫徹執行公
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立法意旨,公平會爰於第一九一次及
第三八三次委員會議決議,建築投資業者於銷售預售屋時,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可能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
所稱顯失公平之行為:1.要求客戶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
書。2.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客戶充分之契約審閱期
間,審閱期間至少五天。

  本案據多位購屋民眾檢舉支付定金日與簽約日相同或僅
隔一日,復依展望建設提供之資料,並無具體證據足認展望
建設有提供充分之契約審閱期間。縱或檢舉之民眾於支付定
金或簽約前,對主要交易條件與展望建設間已有共識,然預
售屋買賣標的未具體形成前,契約條款之內容為揭露標的物
真象之唯一依據,雖檢舉之民眾不知可要求閱覽契約書,處
於市場資訊優勢地位之展望建設在收取定金或簽約前,仍應
提供充分審閱契約之機會。次查部分檢舉之民眾的買賣契約
書,因簽約金未完全支付,而遭展望建設扣留,更足證展望
建設恃其已收取部分價金之優勢地位,完全剝奪購屋者充分
審閱契約之機會,亦與該公司所稱審閱契約不須支付任何對
價不符。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記載事項為該公司事先單方
擬定之定型化約定事項,購屋者須於給付定金或簽約後始得
知悉,然當時購屋者業已處於弱勢之不利地位,倘對契約內
容有所異議,而展望建設未能接受或甚至堅持依既定內容契
約,則購屋者將有被沒收定金或簽約金之虞,致購屋者無法
依其意願修訂契約內容。是本案洵堪認定展望建設顯係利用
購屋者資訊不對等之弱勢地位,於收取定金或簽約前,未提
供購屋者充分審閱契約之期間,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
公平行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公平會表示,展望建設雖稱會將客戶分類而決定是否提
供契約書供購屋人審閱,惟倘依該公司所言,將客戶分為三
類而決定是否提供契約審閱,展望建設更可利用其市場資訊
之優勢地位,利用各種銷售手法(例如:刻意營造剩餘戶數
不多或僅餘一戶等等之情況),促使購屋者在短暫時間內支
付定金或簽定契約,而無暇去充分審閱契約內容,而展望建
設更可藉測試購屋者誠意之名,而達收取定金或簽約金之
實,其行為亦將陷購屋者於不利地位,是該公司所為辯詞,
不足採信,公平會爰決議處分如前揭。
回覆者:咪咪 發表數:-17 IP:61.230.96.* 2003-08-10 23:14:35
我已經
買ㄌ預售屋.聽你這樣說我好害怕請問要注意哪些問題??而且
15年前和現在有公交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對我們應該有些保障
吧????????
回覆者:贊成 發表數:-17 IP:218.166.56.* 2003-08-10 10:26:53
好也!
回覆者:蔣金質 發表數:-17 IP:218.169.1.* 2003-06-26 18:23:41
帝寶嗎?沒這麼恐怖吧!
雖然風風雨雨,至少都在施工中
鋼骨都快完成囉。
回覆者:小美 發表數:-17 IP:61.31.16.* 2003-06-18 14:59:43
大概猜得出來 是哪個案子
原來價錢掉的這麼快啊...恐怖!!
回覆者:曾金石 發表數:-17 IP:218.169.3.* 2003-06-18 11:29:36
預售屋沒什麼不好


只要他得過獎,


是可以考慮購買哇!
回覆者:德新 發表數:-17 IP:218.169.3.* 2003-06-11 15:05:42
我有同感
預售屋實在是太不保險了
還是買成屋好
回覆者:噢羅 發表數:-17 IP:218.168.6.* 2003-05-31 13:19:22
meddy
不知你們講的是那一個案子。
我們這一家最近也在竹北看房子,
不知道是否同一個案子?

回覆者:meddy 發表數:-17 IP:163.19.1.* 2003-05-22 15:06:17
16樓的是成交價....

我的5樓是殺完價..我覺得太貴還是沒付定...
回覆者: 發表數:-17 IP:61.59.73.* 2003-05-22 12:06:05
你的5F 價格498是殺價後的價格
那你朋友16F價格是殺價前還是殺價後?
應該一起用定價來看比較準喔!
回覆者:meddy 發表數:-17 IP:163.19.1.* 2003-05-22 11:06:41
我昨天看了預售屋..也是一肚子氣....講給你們聽..如果我的觀點不對,也請包含..但我想一定會
有一堆sales上來批評我....

我看了一間41.7坪 5樓 498萬 一坪等於 11.94

我朋友前一陣子看36.69坪 16樓 490萬 一坪等於 11.99

如果以我朋友的價錢買41.7坪 499.9 算500萬好了

5樓跟16樓同樣是41.7坪 才差2萬元 你說你要哪一個...如果以別家建商的算法一層樓差五萬
兩者之間應該差45萬..可是只差2萬ㄚ....他分明欺負我ㄇㄚ...
若你要說看個人功力...本來就可以殺價...我有殺耶..他本來是要賣528萬...殺到498萬
我再砍30萬..他不要啊...
隔天來上班聽我朋友這一說......心裡很生氣他為什麼賣我這個價錢..還好沒簽約...
各位買竹北的預售屋真的要小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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