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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王姓消費者指稱,他在新店市環河路購買新居,當時業者宣傳有溫泉可以泡湯,可是他
看到縣政府到萬里查獲業者根本沒有溫泉水權,也混充溫泉住家出售房屋的作為,他擔心新
店的銷售個案可能也有這種情形,請消保官進行調查。
縣政府連日來嚴格檢查各地溫泉水質,引發縣民對溫泉來源的關切,昨天有消費者質疑新店
一處建築工地,對外宣稱完工後的社區是溫泉園地,他們擔心這是業者耍花樣?縣消保官陳
坤榮說,新店沒有溫泉水,業者的宣傳很奇怪,將直接函請這家建設公司說明溫泉來源。
這兩天,縣消費者服務中心接獲不少查詢電話,除詢問何處泡溫泉安全外,也提供消保官一
些新訊息,包括有業者添加溫泉粉劑在自來水中混充溫泉的作為,也有人對於溫泉業者殺雞
取卵的作法大表不滿。
服務中心會分析彙整,等全縣溫泉旅館稽查完畢後,再開會檢討改進方向。至於新店消費者
反應的購屋案比較迫切,縣府會函請這家建設公司提供溫泉水源證明,如果是對外購水,在
銷售時應該向客戶說明,而不是含混一句提供「溫泉會館,享受泡湯樂趣」帶過。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