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harry幫幫忙喔(續前題) |
發表者:陳 發表數:-17 IP:211.73.134.* | 2003-01-21 14: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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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到現場詢問建商:他們說之前送審的時候管道間是在牆邊 |
回覆者:陳 發表數:-17 IP:211.73.134.* | 2003-01-22 08:51:44 |
謝謝您 感恩阿!! 祝您新年萬事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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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harry 發表數:-17 IP:210.64.98.* | 2003-01-21 21:16:02 |
想退嗎 那就到建設公司去談吧 不過 該有的動作還是要有 基本上預售買賣合約內 都會標明建築執照號碼及附件 去查查 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調 看看是否 為變更設計 若否 則建商當初所提供的銷售資料 有誤 那你就從廣告不實著手 若確定為變更設計 那就以合約內之相關規定來走 該解約就解約 該賠錢就賠錢 確定好後 先和建商談 首先 談退戶+違約金(通常合約記載已繳金額+法定利息) 和氣的談 談不攏 就以退戶為底限 若不行 就以聯絡其他購屋人為方向 當場擺明 要找記者公開 並向公平會提出檢舉......之類的話 然後再圓回來 讓他選擇是默默退一戶 還是把事情搞大後 全體購買戶一起退戶 兼賠錢...... 若還不行 再到這來PO 我們一起把他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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