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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告年底前一大堆家具展,實在忍不住要提醒大家,去家具展要小心再小心啊!
家具展恐怕早已淪為不肖廠商投機取巧欺瞞善良消費者的媒介了,如今,真正有品牌或有長期經營實體或銷售管道的廠商根本不會參展,絕對要小心,不可因sales苦求就心軟下訂,還依對方要求先付1/3 訂金,之後賣方會開始擺\爛,不但不會依約定辦事,根本就唬爛推託,反正赚訂金對這種只靠展場打游擊作生意的的商人,應該比認真出貨好赚
以下,是今年11/16在世貿家具展的倒楣經驗,真心希望別再有人被欺了,此案我們不但要找消保中心申訴,對方若繼續擺\爛,將提告,希望這個經驗和教訓能更有意義,讓投機取巧的廠商現形,社會少一些用欺瞞投機手法赚錢的人,善良的人才多一分保障:
以下茲主要爭議之所在之”驗貨事宜”及出貨貨品品質”二方面,**企業有限公司(位於北部*歌)相關人等說詞反覆,態度強硬部分,補充說明細節
當日在展場下訂前,因展示品明顯有坑洞凹痕及裂紋,賣方強調絕對不會是這樣的貨品交給客戶, 絕對不會拿展示品拿來交貨,這些瑕疵是舊品或供展覽之展示品才會這樣,新下貨櫃的貨物,將依我們的要求,在其工廠或倉庫中處理好一些小瑕疵,才請客戶去驗貨……我方並明言只有週末有空前往驗貨,以上,經溝通好才下訂的,but,只能說遇到爛商人時,事先約訂了也是白搭????
一. 驗貨事宜, 賣方已第二次想改約驗貨時間了,在12月6日(六)因為賣方問題(12月5日才通知要給我們驗貨的東西被搬去展場展示了)導致客戶無法驗貨後, 12月6日,客戶致電當初展場業務王**,王某置之不理,再致電該公司客服陳某之後,以下共有多種說詞”
(1). 12月6日**林姓老闆娘竟表示平日根本不讓客戶先行到場驗貨,對我們已是特別對待,並要求客戶於12月8日(一)前往看貨,(客戶將於周二早上出國2~3周,且後續溝通發現周一根本沒有貨可看,有也只是展場展示過的展示品,客戶若真排除困難前往,啟不更添損失?)
(2). 12月6日林姓老闆娘之女,有參與經營,在客戶端再次致電與客服陳某表達對該公司因自己的問題導致客戶權益受損部分觀感不佳,後由此林某人再回應,我方明確訊問若(真)有新貨櫃到,是在下週何時.對方表示:週三,週四,我方反問:那麼周一晚上客戶要去看什麼貨?( 展場展示過的展示品嗎?),
(3).在決定提出申訴前致電客服陳某,改由林某回應,因之我方已打算提出申訴,不容許\該公司沒收訂金,改稱”任何時間皆可看貨,本公司也有很多客戶來看貨”不知此言是否前後矛盾?如何可信?
4. 12月6日下午致電原下單業務王**(其人稱當時人在苗栗家具展場)
此人竟稱請在(一)=>(五)去驗貨完全與下訂所議不同,並要客戶找第三人來協調,完全視客戶訴求為無物.以上,只能說該公司根本信口開河,沒有誠意,對與客戶表達內容各種版本都有,與之周旋實在浪費時間.
二.”出貨貨品品質部分,是客戶絕不可能讓步諒解的重大問題”,下訂之前已言明所付價金是購買下一貨櫃未經展場展示之新品,且不可有坑洞,裂痕,破損,等瑕疵, 王**(也稱會事先處理好,不必擔心,但最後賣方說詞卻稱:
(1). 12月6日在在苗栗家具展場展示的就是剛下貨櫃的貨品,現稱運至家具展組裝展示一下而已,怎能說不是新品 . (2).會處理好再讓買方驗貨,但坑洞仍能看的出來.(林姓經理人)
=>客戶所購買之貨品,若能接受坑洞,裂痕,破損,等瑕疵,那就去買二手家具或展示品即可(但與新品價格正常上就會有極大的差額),一張大沙發客戶要接受有多少坑洞?若是如此,下訂之前應明確說明,我方下訂前只同意老柚木正常成色可接受,且強調不接受展示品,即有上述瑕疵卻無法處理好的貨品,該公司為求家具展展場業績(當時苦苦糾纏買方,好話說盡,遊說許\久)做出不實承諾,事後以強硬,閃爍,毫無誠信的說詞,妄想蒙混成交,交易公平何在?
當日在展場下訂前,因展示品明顯有坑洞凹痕及裂紋,賣方強調絕對不會是這樣的貨品交給客戶, 絕對不會拿展示品拿來交貨,這些瑕疵是舊品或供展覽之展示品才會這樣,
新下貨櫃的貨物,將依我們的要求,在其工廠或倉庫中處理好一些小瑕疵,才請客戶去驗貨…….,近日,因下訂後,該賣方在聯絡驗貨過程中(如前所述 )的諸多狀況,我方也特別查訪了一些家具廠商,得知”家具展中很多攤位都是無店面,專跑展場的”接到訂單才去家具製造廠訂貨.””什麼有自有工廠,可幫忙修改,全是騙人的”,
此類投機取巧之行徑,交易之定義在於,賣方須提供買方所需要之規格的貨物 ,若是規格等級不符,買方沒有理由買單,此乃歸咎於賣方以不實廣告及行銷手法欺瞞買方,如今造成買方被欺,且精神,心力,時間,,電話費…諸多損失,豈有沒收訂金之理?
我們不是不明理的客人,但不願苟且而拿出分毫金額給這種投機取巧的廠商, 希望善良的消費者和優良的廠商能得到保護,下訂後就看清看破對方的手腳了,何必還要讓交易走到交貨流程,屆時豈不損失更大,更氣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