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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房子不好賣,房仲是靠量少賺得多維持的,要的就是\"打獵有錢又走不知道路的\"
以前總是住長輩父母的家,不是自己買的總是會有崇景享有自己的窩,退伍出社會用租的,租屋好
處就是可以隨著工作而搬遷,對自己的購房夢想也沒變,雖然已經有自己的房但是還是想搬遷環
境有大自然結合的地點
房子買賣從以前發展至今只有亞洲地區價格相當離譜,尤其是日本,台灣,韓國,其中又以日本最為
嚴重,台灣則是”無分區域被\"炒作嚴重”
嚴重價格漲幅算是政治力道已經被商人削弱,連政治也未必敢砍斷這因果鍊,原因就是政治人其實
不了解經濟為何需要存在角度不足,所以誤認為房地產是經濟支架
房屋炒作就是跟銀行合作而成,製造兩種情況
1 讓買方看見大量文宣廣告,透過網路,電視,報紙,雜誌,附近看板,DM全部980萬,1280萬,2200萬
這樣子買方議價範圍就能抓住,買方也不敢開太低價格,同時自賣屋主也絕不會太低價賣一舉兩得
其實價格是鋪陳過以後隨便丟的
2 已經買房屋的人不適合住想脫手時候,讓你賣不出去,沒人問,屋主開價格太高房仲就不願意賣
或者要你調低售價
這樣一方面箝制屋主自賣擾亂了市場價格,屋主跟建商買完發覺被騙買高價格心理層面會抓替
身的,你想買多少開完價就謝謝再連絡就好別買
這可以避免子孫們活在太過於假象當中,也讓自己不背負沉重的房貸
製造以上兩點房仲可以賺你一個人就可以了,而且房仲有實會演戲碼給你看就是要你相信他沒亂開價
房仲賺買賣已經不是幾%,而是賺200萬~500萬~\"放心房仲一定說沒那麼好賺\"
政府明文規定會留縫隙給業者鑽,一面是討好業者一面讓民眾對政府產生正義感覺
先進國家是不允許\房屋過度炒作的,還會設炒作區域,在非炒作區域進行炒作就違法,但是台灣沒有
在台灣三層樓透天厝10年內房屋價值250萬~380萬之間是極限,炒作的話建商+房仲要賣980以上
原買的屋主賣的時候就是380萬以下~這就是炒作而且房仲非常好賺,除非是不了解潛規則房仲
房子真正超過500萬以上的一定是當地商店街~車流每天超過3萬台經過(十字路口),已經有出租合
約的門市才具備價值,其他房仲說大型賣場預定地全部胡扯,就算有建設圖也是別當真,因為時間還
沒到就屬於\"沒有\"
大樓式房屋是最不值錢的,公寓式更不用說,每棟大樓都有居住時限,40年~60年之間,被政府拆除將
是一無所有,一片土地自己只有千分之一不到,住戶合資重蓋\要在花一次錢~當然了客戶有錢花房子
價格怎麼開價就怎麼買就好,不必隨機起舞畢竟有錢的還是少數~而建商以及房仲就是打獵那少數
來增添價值色彩
一般民眾還是佔大多數,民眾不跟進,久而久之房子也是越來越舊價值越來越低,自己蓋\還更省
房屋在直轄都市區事可以炒作的,台灣是哪裡都可以炒作,墳墓區清理一下也是可以價值不斐,買房的成為冤大頭
很多人想說買了自己住沒差,俗不知自己買貴了其他別人其實都便宜,當然建商有一套做法讓附近住
戶都說自己買很貴,久了就是住戶,相互片來騙去,賣的時候才知真相
建商會控制買貴的人口住戶必須多於”低買人口”,再透過方式讓低買住戶封口
房貸一繳就是20年~30年居多數,30年期間未來政府打房政策力道會越來越強勁,買房屋是不可能賺的,除非是懂邏輯投資客
所以其實10年以內的三層樓以上透天厝超過400萬先說\"謝謝在連絡\"
400萬以下一般民眾是買不到10年內透天厝的,因為建商不缺錢,想賣的屋主也被房仲託售合約綁住無
法自賣,這些規則在國外是公開的在台灣卻是秘密,房仲賣房方式會變但其實都幾項變通原則而以,只
要不透過房仲辛苦一點把自己變成房仲其實就能避免多花幾百萬了
房仲用合約綁住屋主不是替他賣,而是不讓屋主擾亂房市價格房仲又能夠自己賺一手,一舉兩得
把所有路邊廣告,網路,電視,報紙,雜誌隨便丟980萬-1280萬-2200萬訊息一出,
能讓沒託售屋主誤以為自己市值高,屋主自己就會隨雞起舞的,讓想買房子的怎麼問都是同一價格,
製造出買的買不下手,賣的脫不了手,這樣隔開\"買跟賣\"房仲就能穩穩進行操作得利
其實自己花錢請老練鑑價師或者看看附近被法拍的第四拍就知道了
其實房屋所在沒有區分生活機能,捷運,面臨大馬路之類附加價值,那是巧語而已,讓你產生便利價值
想像進而提高你的購買意願,你想想人多住宅區也不好停車,車多擁擠小孩危險,基地台一堆致死率
高,房仲這些他就不講
反之你看郊區郊外房子,房仲他就說這些優點了,讓你傻傻的買
記住透天厝全新屋過400萬別買
大樓+車位過150萬別買(你還得繳一堆管理費用)大樓40~60年一定要拆你還沒權利自建
其實政府的打房政策不會打房仲,而是打屋主,房仲只是經手銷售,房仲利用控制各類媒體資源炒作
根本沒實體房屋產權,況且多數\"政府任職都跟建商關係匪夷所思\"所以怎麼打也打不到房仲,買房的
除非自住,不然價格只會越打越低,房仲也會默默協助讓想出售房子的屋主繼續留著,慢慢派幾個假
裝買家,讓看屋買家說\"開價太貴\"為理由,久而久之屋主就選擇低價賣認賠
欲脫手屋主不賣房仲也阻斷一個擾亂市場因子也可以讓想買房的人轉向買全新建案房屋一舉兩得
反正建商與房仲都沒損失,接下來再透過自己培養的政治人物提案打房就可以刺激有多餘
房屋的屋主賤價脫手
高明的房仲會布局讓屋主感覺是投資眼光失準,建商以及房仲不會自打嘴巴跟屋主說房屋其實沒價值這種事,只是讓你知道,
買了最好就別賣,要賣就是沒人買,等屋主願意5折3折要賣了,買的一樣是房仲配合的金主,真正想買房子的絕對買不到
守則
①別聽信甚麼店面較貴之類各式巧言,完全沒這回事~他賣你是空屋而已又沒有把店開好讓買的人有的賺營收
②房子建齡超過35年以上房子別買,不然請現任屋主重新蓋\好在賣,因為40年房屋屬於老舊~50年房屋是危險建築
③要買房屋,別客氣喊出自己要買的價格,不賣就走人,囉嗦無用
④翻修的也沒價格,就像汽車翻修一樣屬於老建築,主體架構是危險建築
⑤透天厝最高400萬內,依建齡逐年降低價格,超出這價格都是房仲賺的
⑥透天厝屋齡過20年只能用180萬以內買,要新不新要舊不舊其實最不好
⑦大樓含車位150萬以內
市區人口密稠區+1成而已,若有錢請大發慈悲以10倍買,我們不希望沒有房仲,但也不希望子孫面臨房貸奴隸
別相信附近成交價,那是可以填假申報的花費用而已不貴,一般人申請不到建商才有辦法
別相信附近新屋入住成員,因為一來他們不會說認識建商低價入住,二來他們也是買貴的屋主,只有你要賣才
會看見真實價格
也別相信建商或者房仲備註合約多少買貴回收房屋,因為你一個告不贏人家法律顧問團,你有錢也絕對沒時間
也絕不會贏
網路訊息打著許\多\"注意陷阱\"吸引網客瀏覽,其實是打著教人小心陷阱實著是灌輸高房價可談價範圍而已
實情還是買下房屋又出售吃過虧才能一窺建商以及房仲炒作真面目
記住:當自售屋主賣不出去越不想賣,其實房仲越好賺,成交量越少利潤越高,打房只打屋主打不到房仲業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