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內容 ?>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4日電)台北市議員周威佑今天指出,房屋租金有法定上限,若房東超額收取租金,房客可申請強制減定租金。台北市地政處官員表示,記憶中未處理過民眾因房租超過上限要求減定的案例。
周威佑召開記者會表示,土地法第97條明定房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10%為限。超過規定者,地方政府可依規定「強制減定」,目前房租普遍超過法定上限,若政府切實執法,可有效打房。
周威佑表示,「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指土地的「公告地價」及地政機關估定的建築物「課稅現值」。民眾可將地價稅單上的「地價總額」加上房屋稅單列明的「房屋課稅現值」相加後乘以10%,再除以12個月,就是法定租金上限。
周威佑表示,依此法計算,北市12個行政區的平均每坪租金上限最高為大安區,每坪要價新台幣1090元,最便宜的為北投區,每坪為164元。以仁愛路宏盛帝寶為例,200坪房子的租金上限為23萬2110元,但依據房仲網資料,實際租金約35萬元,約為法定上限1.5倍。
北市地政處承辦人員表示,記憶中未曾處理過民眾因房屋租金超過上限要求減定的案例,若真有民眾申請強制減定,必須先開會討論處理方式。10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