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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網友的問題:法定及獎勵停車位的差別
發表者:帥過頭  發表數:1065 IP:61.57.156.* 2008-06-26 09:25:06

五年來沒人問過這問題。
以前問的人全是仲介。
車位分成三種。
法定及獎勵停車位、建商增建停車位。
這些車位都放在一起,都在地下一樓或是二樓,都在一起,長相一樣。價錢也一樣,後來買賣的人也分不清楚。
建商在取得用執照時,請建管處過來審核,要把車位的外框分成三種顏色,我記的好像是,建商增建停車位是白色.法定是橘色,獎勵的什麼色忘了。建管處看完之後,拿到使用執照之後,就全部變成白色了,這樣好管理。
這三個車位,對買方而言跟本沒有差別。事實上也沒有差別。
法定停車位是,政府規定你蓋多少主建物得有多少停車位,不能讓大家停在馬路上,這是政府規定的,不作不行。
車位在地下室,工程費用高,賣的價錢不一定高,所以,政府獎勵建商,你多蓋了多少停車位的坪數,就讓你蓋多少主建物,讓建商愿意蓋停車位。
建商增建停車位,大多沒有限制,就看建商自已想蓋多少就申請少,大部份會過關,不過,這種增建車位,不能得到主建物的坪數。
建商轉到買方之後,大家全忘了,自已的車位是什麼類型的車位,不過,三種的分類只在建商取得使用執照時有意義,之後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你就不要管你買到什麼車位了。

回覆者:air 發表數:127 IP:61.217.192.* 2008-07-17 16:32:22
一、法定停車位:
係指建築物按其總樓地板面積之多寡,依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比例所應設置之停車位。
法定停車位必須登記為公共設施
由於法定停車位無法取得獨立權狀,故不得與主建物分開買賣,必須隨著主建物辦理產權移轉。

二、增設停車位:
指在法定停車位外,建商或起造人自行增加規劃之停車位。
可以登記為大公、小公,也可以登記為主建物單獨移轉。

三、獎勵停車位:
係指政府為配合都市發展,獎勵建商於建造時依相關規定,在政府以增加樓地板面積等為鼓勵條件下,所設置之停車位。
依規定購買獎勵停車空間之所有權人必須提供給「公眾」使用
http://tw.myblog.yahoo.com/air-ts950468/
回覆者:ericku 發表數:53 IP:60.248.18.* 2008-07-17 11:08:10
"三種的分類只在建商取得使用執照時有意義,之後就沒有意義了"

這句話我是不能同意的,大大分析了那麼多,怎麼沒有
提到增設跟獎勵可以獨立買賣,而法定則只能在住戶
之間買賣呢?這個差別不能說不大吧.
回覆者:V怪客 發表數:236 IP:220.228.147.* 2008-06-26 13:03:15
像帝X前一陣就就吵的很厲害,可是一陣子就算了。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1065 IP:61.57.156.* 2008-06-26 09:41:55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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