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斡旋金 |
發表者:神迷 發表數:6 IP:211.21.50.* | 2007-10-23 11:31:17 |
//版主內容 ?>
想請教各位版友一個問題, |
回覆者:神迷 發表數:6 IP:211.21.50.* | 2007-10-23 13:06:04 |
感謝解答。 | |
回覆者:開心果 發表數:49 IP:218.170.67.* | 2007-10-23 12:05:39 |
你當初付斡旋金的時候.. 應該會跟仲介簽一份契約書.. 上面會清楚寫出你希望對方賣你的價錢.. 以及斡旋金的金額.. 在這樣的情況下.. 如果賣方答應了你提出的金額..那就算成交了.. 你如果反悔不買了..那斡旋金就拿不回來了.. 但在賣方同意之前.. 你可以隨時撤銷契約... 拿回斡旋金.. 一般來說.. 仲介應該不會假造已經簽署的契約.. 如果仲介假造契約.. 你也決定買下這房子.. 那不就開天窗了.. 總而言之.. 買房子最好找信用良好的仲介公司.. 付斡旋之前也要三思.. 可避免日後的麻煩..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