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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租公 小心住套房 ##【經濟日報/記者梁任瑋、李德芳/台北報導】 2007.01.24 02:38 am
近年小套房投資大行其道,但投資小套房的房東卻很少透徹了解租賃市場的風險,信義房屋指出,自殺事件頻傳,現代包租公、包租婆搶賺租金之餘,也該過濾房客,以免不小心讓手中的套房淪為燙手的凶宅,真的住進「套」房。
根據網路民調結果顯示,對房東而言,最怕的十大惡房客,排行第一的是「不聲不響落跑,還大搬家,形同竊賊」(80.1%),第二是「經常藉故拖欠房租」(70.2%);第三名則是「不愛惜房子,愛搞破壞的壞份子」(68.3%)。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國人自殺事件頻傳,害怕房客在屋內燒炭或開瓦斯自殺(54.3%),也是現代房東擔心的一大問題。
對於房客來說,最怕的三件事情,分別是「跟針孔怪叔叔租屋」、「水管阻塞、家電故障置之不理」、「視錢如命、亂漲房租」,高居「十大惡房東」排行榜的前三名。
綜觀房客與房東之間的戰爭,不外「錢」及「房屋本身」兩種,信義房屋就提醒租賃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時,務必要斤斤計較,一條一條列明雙方的權利義務,才能獲得法律上的保障。
租約的公平性是租賃雙方應該關切的重點。尤其「房子壞了得幫房客修繕」,這是租屋者應享有的基本權益,但在調查中竟然有超過半數碰到置之不理的惡房東,且有三至四成的人為了押金問題,與房東撕破臉。
為了避免日後紛爭,租賃雙方應該針對修繕時程、責任歸屬、租金多寡、租期長短以及押金退還等議題,在契約中詳細訂定,或是乾脆到法院公證,以避免日後發生爭執與糾紛,確保租賃雙方彼此的權益。
【2007/01/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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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7005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