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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到了,再次提醒不要購買「投資客」的房屋
發表者:jj  發表數:15 IP:61.229.37.* 2006-12-31 15:37:44

請大家過戶前一定要留意「前次過戶日期」,
只要是一年內的房屋,幾乎都是投資客的物件,
不用考慮,直接七折出價,房價下修至合理
價位不遠。

大家都認為三通會再次推高房價,但是最多
也只是台北市內的房屋有機會,其他區域如台
北縣等,不會有機會的啦,現在房價被哄抬
到這裡,投資客最好趕快出場吧,尤其是外
縣市的......


房地產崩盤了! 購屋轉售 97年起課5%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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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6/12/30 04:09 記者: 唐玉麟/台北報導
個人銷售法拍屋、成屋者,要注意了!財政部昨晚宣布,為維護租稅公平,自後年(民國97年)1月1日起,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者,將課徵營業稅,稅率為5%,但屬於出售自用住宅部分則排除在外。

也就是說,凡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成屋或法拍屋再轉售者,不論是透過固定營業場所的實質交易,或是拍賣網站的虛擬交易,都要課徵營業稅,以及營所稅與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說,目前個人購買法拍屋,再轉手賣出者,若是有獲利者,以財產交易所得,僅被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已,並未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

近年來國內房市轉趨熱絡,不少個人從事中古屋房屋交易,或以個人名義向法院標購法拍屋而轉售增多,各國稅局不斷向財政部賦稅署反應,為考量租稅公平及對房市衝擊面,決定比照杜絕捐地節稅措施,給予業者緩衝期一年,自民國97年1月1日起實施。

這項新措施,財政部指出,是依據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同時,個人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法拍屋,再予銷售,以獲取利潤者,已屬於營業稅法規定,理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說,對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應課徵營業稅的要件如下:

(一)設有固定營業場所(除有形營業場所外,也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

(二)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

(三)經查有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

(四)其他經查核,足以構成以營利為目的營業人。

這項新措施,財政部強調,凡是屬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受贈取得及繼承取得的房屋排除在外。

回覆者:Jethro 發表數:147 IP:211.76.97.* 2007-01-03 00:30:23
推+1
回覆者:amy 發表數:114 IP:59.104.151.* 2007-01-02 19:10:01
七折阿

其實很多投資客房子買的不是很好呢

好的都有人住囉
回覆者: 發表數:975 IP:59.127.229.* 2007-01-01 21:44:56
07年房價預估有5%~10%的漲幅
此時,不宜再投資,因為5%~10%,扣掉轉手之間的開銷(含銀行利息,過戶規費代辦手續費,再加上如果還要課徵5%的交易稅),就會變成是負值..
比把錢放定存的約莫1.8%還差....
真要投資,不如把錢投資在股市(股市有變現快的優點,房子變現難度較高)

08年~09年上半
房價預估會有15%~20%左右的回檔
此時應是自住型購屋進場的好時機

最大的變數,在於財政部課徵5%交易稅的決心,如果財政部態度堅定,立即執行並且亳不通融,那麼在07的下半年,房價就會開始下跌,比預估的還要早半年以上...
回覆者:jj 發表數:15 IP:123.194.84.* 2007-01-01 19:04:17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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