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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式住宅 羊毛出在羊身上【2006/12/30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12-30 13:25:52

## 飯店式住宅 羊毛出在羊身上 ##【聯合報/記者許韶芹】 2006.12.30 02:13 am

http://udn.com/NEWS/MEDIA/3668017-1533199.JPG

標榜飯店管理的住宅,門廳設計得簡潔大方。
圖/本報資料照片

現在不少推案都打著「管家式服務」、「飯店式管理」名號,號稱聘請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服務,提供如同五星級飯店等級的櫃檯服務外,還配有俱樂部級的設施,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較多設備、服務,也意味著較高管理費。

房仲業者就提醒,民眾購買這類型住宅前最好三思而後行,是否符合實際需要?每月是否負擔得起?否則花了錢,卻只是買到「華而不實」的服務。

房地產業者就分析,管理費收取通常是為了維護居住品質,最基本的只是用來支付如公用水費、電費等公共開銷。

泳池、健身房…住家很休閒

但若是住宅大樓還標榜「飯店式等級」,就會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有24小時保全、管理服務、24小時門禁管理,或是櫃檯代叫車、代為送洗衣物,清潔維護等。

硬體上則有開放空間、中庭公園或交誼空間、游泳池、休閒俱樂部(含健身房、遊戲室、游泳池等)、或是24小時SPA及Lounge Bar等。

在「飯店式管理」的名號下,公共設施的要求已從最基本的停車位、電梯等,逐漸演化成追求休閒、養生與時尚品味。

但這類飯店式住宅每坪的管理費金額,可能會比同區域一般住宅大樓,高出二至五成,住戶若不是真有需要,根本就划不來。

住商不動產天母店副店長林學良說,他遇過一對六年級後段班的夫妻,在台北縣中和一帶買了一戶25坪、總價接近八百萬、標榜「飯店式管理」的住宅大樓。

由於這位年輕太太很喜歡該住宅的氣派門面,內附有健身房、閱覽室、電影院、兒童遊戲室;櫃台聘請的物業管理人員親切有禮、服務周到,大樓門禁也管得嚴。年輕太太看了很喜歡,二話不說,當場決定買下來。

早出晚歸 沒空使用設備

但服務周到往往就代表管理費也高。每個月每坪管理費就要80元,加上這對年輕夫妻都在電子業工作,每天早出晚歸,常常連休假日也不得閒,住家的健身房、閱覽室、電影院根本難得使用。沒有小孩的他們,更不會去用到兒童遊戲室。一個月算一算,管理費要繳兩千元。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建議民眾購買飯店式管理住宅前,一定要三思,想清楚這些設備實用與否,再決定要不要購買。

例如,根本沒有時間使用韻律教室,就沒有必要買附有韻律教室的住宅。根本就不喜歡游泳,也不必去買附有游泳池設施的房子。

若是買預售屋,一般建商會先估算管理費金額,但這不一定代表實際完工後,住戶就是負擔這麼多錢,一切都要視完工後公設的經營、管理,實際營運的情況,才能決定管理費的多寡。

住商不動產天母店店長江宛青說,完工後建商通常會必須留下一筆資金,作為大樓管理基金的「母本」,母本孳息可以錢滾錢,作為後續公設的維修費用。有時孳息資金充足,住戶要繳交的管理費,甚至還會比預售時的估計低一點。

善用管理基金 住戶蒙利

江宛青舉例,大台北地區就有不少建商管理基金資金充足的建案,例如在故宮對面的「至善天下」,完工已十年時間,過去利率動輒6%、7%的時代,建商留下的母本滾了不少利息,該建案就有一個不對外開放的一千坪俱樂部,內有迴力球場、射擊場、籃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堪稱是「六星級俱樂部」。然而住戶的每坪管理費只需要100元,還不到不少信義區豪宅的一半。

完工已十幾年的淡水小坪頂建案「海誓山盟」,當初建商留下的基金孳息也相當充足,至今都還能讓管委會更新大樓烤肉區、游泳池等設備。

但現在利率到低檔,很多建商留下的「母本」,孳息收益微乎其微,管理基金很有可能很快就花費殆盡。有些情況是,原先建商先代為管理公共設施,並吸收維護費用的差額,但後來移交管委會後,管委會發現要維持原先的管理品質,就必須加收管理費。

住商不動產天母店副店長林學良提到,中山區有某棟小豪宅建案,建商代為管理公設時,每坪管理費為150元,但建商移交管委會後,管委會評估要維持原來的高品質,每坪至少必須多收100元。如果只是14坪的小住家,一個月管理費就要3500元。

林學良說,這時候住戶就要想,到底是要維持較優良的公設管理?還是要降低品質要求以換取較低廉的管理費用?

不少飯店式住宅都配有對內營業的吧檯,建商短期內或許可以自行吸收營運成本,但後來移交給管委會經營後,管委會多半發現請工讀生顧吧檯,不敷成本,最後吧檯只能放在那裡養蚊子。

【2006/12/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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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668017.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12-30 13:28:36
## 飯店式住宅》社區俱樂部 產權搞清楚 ##【聯合報/記者許韶芹】 2006.12.30 02:13 am

http://udn.com/NEWS/MEDIA/3668049-1533215.JPG

附有游泳池、SPA的大樓,必須保持管理品質,住戶才能真的享受到這項休閒設施。
圖/本報資料照片

不少打出「飯店式管理」的住宅,都設有俱樂部,房仲業者提醒購屋人,要了解清楚俱樂部的產權所有人是誰。

住商不動產天母店店長江宛青解釋,俱樂部如果是區分所有權人所有,管委會就可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決定俱樂部的經營方式。

如果俱樂部為建商所有,勢必視為營利單位,除了住戶可使用外,也會對外招收會員。一旦建商和區分所有權人沒有簽有保證經營,或是保證經營時間的契約時,若俱樂部經營不善,建商可能會因為財務問題將其變賣,甚至改變用途。這種情況,後續接手的債權人能否尊重住戶意見或需求,其實很難掌控。

過去就曾發生八里關渡大橋個案「地中海」俱樂部的倒閉問題。房仲業者表示,民國81年,地中海建案推出時,建商打著飯店休閒俱樂部名號,吸引不少白領階級,在短短兩個月內將212戶銷售一空。

不過,建案完工後不久,俱樂部卻因建商經營管理不良,對外招收會員不利,多項設施陸續停擺,硬體設施荒廢許久,建商資金不足下,讓俱樂部關門大吉。

許多當初是被「俱樂部」這個設施吸引來的買主,到頭來不僅沒享受到什麼設施,也求償無門。另外,因為硬體設荒廢許久,拖累了「地中海」的價值,房價跌跌落。

至於曾經風光一時的三芝個案「佛朗明哥」,俱樂部產權亦為建商所有。當時打著挑高4米2夾層、低總價景觀套房及有眾多公共休閒設施的俱樂部為號召,預售時的銷量就高達七成。但後來近千坪的俱樂部,使用者相當稀少,又不易對外吸收會員,經營不易停擺了。設施停擺,投資客也大量拋售房子,讓房價嚴重下滑。

【2006/12/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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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668049.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12-30 13:27:13
## 飯店式住宅》欠繳管理費 可強制搬離 ##【聯合報/記者 許韶芹】 2006.12.30 02:13 am

飯店式管理提供優質的服務和硬體設施,但若是住戶耍賴,不願繳交管理費,不僅難以維持住宅的品質,房屋的價值也會大打折扣,賣相不好時,轉手更難。

如果住戶執意不繳交管理費,管委會可以訴請法院,請積欠管理費的住戶強制搬離。

中信房屋總經理特助胡佩蘭解釋,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如果住戶積欠管理費,經強制執行後又再度積欠,且金額達到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的1%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有責督促住戶改善。

如果住戶在三個月內未清償管理費,管委會可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訴請法院強制住戶遷離,或訴請法院命令這位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的應有部分。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在法院判決確定後的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管委員可聲請法院拍賣。

另外,也有住宅大樓發生住戶因為公共設施使用頻率不一,不願繳交同等管理費的情況。有房仲業者表示,就曾看過某社區召開住戶大會時,前棟住戶要求管理費每坪要比後棟住戶少十元,只因為前棟住戶踏出大門時,是不需要經過後棟。

也有社區的一樓住戶,不願支付電梯維護清潔費用,以及電梯的電費;或是有單身住戶,沒有使用到大樓所附屬的兒童遊戲室,要求管理費要比其他住戶低。

房仲業者表示,若住戶認為自己享受的權益較少,沒有必要付出同等費用時,可在住戶大會時提出,只要在大會中得到多數決決議,還是有可能降低自身所要負擔的管理費用。

http://udn.com/NEWS/MEDIA/3668051-1533514.jpg

【2006/12/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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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668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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