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小心宜城建設 !! |
發表者:烏龜洗澡我愛跌倒 發表數:6 IP:219.84.38.* | 2006-12-11 22:2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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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是辛苦賺錢 想要買到心目中滿意的房子 |
回覆者:珍 發表數:7 IP:61.231.128.* | 2006-12-13 22:58:35 |
訂金一般是指買方付些許錢言定約至少7天的思考期 不管買不買在這中間的至少7天內都要為你保留 管它房子真好真壞 若決定不買 "本來就應該全數退還" 若遇到了媒體報導過的劣質銷售 錢是你辛苦賺的 不用管那些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事 口頭承諾一樣具有效力 至少有訂金的收據吧 ~銷售人員在未告知我前 就賣掉我原本訂的那間~如事情舉證屬實就直接告吧 大家都是辛苦賺錢 訂金那麼好賺 現在是有消保法的 大家都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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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青 發表數:102 IP:59.105.8.* | 2006-12-12 00:01:00 |
怎麼可以全數拿走你的訂金呢 太過份了 只要你在下訂後的7天內 不要買了~ 他們都沒有任何的權利拿走你一塊錢 請你上消基會看消保法 並打電話給他們說請他們交出你的錢 否則你會寄存證信函給他們 因為~他們的做法是錯的 最後一定會還你訂金的 這是我自己的經驗~分享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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