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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時買方違約,是否要付違約金
發表者:lyca  發表數:12 IP:220.139.9.* 2006-09-11 20:18:08

我最近看上了一間中古屋
與仲介簽定要約書之後,便反悔不想買
剛開始以為不會成交,但是最後居然成交了
賣方也在要約書上面簽了名
因此只好違約不買

之前聽說如果簽要約書的話,買方違約可以不用賠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知道的大哥也麻煩說一聲
我私底下也請教過認識的代書,他也說不用賠
不過仲介一直來盧,剛開始是放狠話
說要送調解委員會,後來又改用柔情攻勢
反正各種招數都出盡了,我也快被仲介罵到抬不起頭來
我則用她屋子有一個嚴重瑕疵,因此堅持不付違約金
最後經過一個星期的來回對罵之後
用一個跟原先相比,金額極低的違約金了結此案

我想問大家幾個問題
1.簽要約書的話,買方是否真的不用賠償?
2.如果買方堅持不付,那仲介會如何對付買方?送調解委員會嗎?
3.那如果我抓到他有一個嚴重瑕疵,例如產權不清,是否我就不用付違約金了?

回覆者:金-吉拉 發表數:6 IP:218.162.51.* 2006-10-18 19:09:22
"若發生可歸責於買方或賣方之事由致無法簽定買賣契約書時,他方得請求違約方給付按房地成成交總價的百分之X計算之違約金作為損害賠償"
要約書中都有這一段文字吧,不要真的認為簽要約書即使將來違約也不用賠償,要約書是政府明文公布的制式文件不是扮家家酒用的,若是對方真要追究,送調解會或上法院相告也是會讓人吃不了兜著走!
如果你能舉證出是他方的重大過失,也得看這個瑕疵情節大小來決定是減少價金或解約!
畢竟是白紙黑字有簽名的文件,可別輕忽它的效力喔,
不過看到這位大大的例子也想到,難怪現在要透過仲介跟屋主議價時,仲介都會要求用斡旋金的方式來表現買方的\\\"誠意\\\"...
回覆者:lyca 發表數:12 IP:220.139.26.* 2006-09-13 20:57:15
等了一陣子,都沒有人回覆
看來沒有人跟我有類似的遭遇了
那我自己再分享一些跟仲介打交道的心得好了

基本上我覺得房仲們簡直是心理學大師
她們會用很多種不同的理由來說服你,跟你搏感情
也的確,這個世界不能沒有仲介
要不然大家都隨便亂開房價,以後誰還買得起房子

我簽了房屋買賣的要約書,後來違約不買
幸好我沒有簽斡旋金版本,所以沒付訂金,否則訂金就被沒收
當然建議買方盡量簽要約書版本,對自己比較有利
後來我違約不買,仲介先威脅我要送調解委員會
後來又說不要送,用死纏爛打的方式,催我付違約金
因為仲介已經同意我不用付全部的違約金
只要付一小部份就好,所以我就付錢了事
想起來,我推測仲介會退讓的原因有三個
(1)如果走法律途徑,得耗費一年以上,仲介不願意浪費時間,所以退讓,願意只收少數違約金
(2)已經被我抓到房子有重大瑕疵,該房仲是全國知名連鎖店,不願意事情鬧上法院,因此退讓,要求私了
(3)已經被我抓到房子有重大瑕疵,仲介判斷到法院也無勝訴的可能,所以退讓

我覺得還是(1)的可能性比較大
因為基本上我還是相信我認識的代書說的,根本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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