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時買方違約,是否要付違約金 |
發表者:lyca 發表數:12 IP:220.139.9.* | 2006-09-11 20: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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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上了一間中古屋 |
回覆者:金-吉拉 發表數:6 IP:218.162.51.* | 2006-10-18 19:09:22 |
"若發生可歸責於買方或賣方之事由致無法簽定買賣契約書時,他方得請求違約方給付按房地成成交總價的百分之X計算之違約金作為損害賠償" 要約書中都有這一段文字吧,不要真的認為簽要約書即使將來違約也不用賠償,要約書是政府明文公布的制式文件不是扮家家酒用的,若是對方真要追究,送調解會或上法院相告也是會讓人吃不了兜著走! 如果你能舉證出是他方的重大過失,也得看這個瑕疵情節大小來決定是減少價金或解約! 畢竟是白紙黑字有簽名的文件,可別輕忽它的效力喔, 不過看到這位大大的例子也想到,難怪現在要透過仲介跟屋主議價時,仲介都會要求用斡旋金的方式來表現買方的\\\"誠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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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yca 發表數:12 IP:220.139.26.* | 2006-09-13 20:57:15 |
等了一陣子,都沒有人回覆 看來沒有人跟我有類似的遭遇了 那我自己再分享一些跟仲介打交道的心得好了 基本上我覺得房仲們簡直是心理學大師 她們會用很多種不同的理由來說服你,跟你搏感情 也的確,這個世界不能沒有仲介 要不然大家都隨便亂開房價,以後誰還買得起房子 我簽了房屋買賣的要約書,後來違約不買 幸好我沒有簽斡旋金版本,所以沒付訂金,否則訂金就被沒收 當然建議買方盡量簽要約書版本,對自己比較有利 後來我違約不買,仲介先威脅我要送調解委員會 後來又說不要送,用死纏爛打的方式,催我付違約金 因為仲介已經同意我不用付全部的違約金 只要付一小部份就好,所以我就付錢了事 想起來,我推測仲介會退讓的原因有三個 (1)如果走法律途徑,得耗費一年以上,仲介不願意浪費時間,所以退讓,願意只收少數違約金 (2)已經被我抓到房子有重大瑕疵,該房仲是全國知名連鎖店,不願意事情鬧上法院,因此退讓,要求私了 (3)已經被我抓到房子有重大瑕疵,仲介判斷到法院也無勝訴的可能,所以退讓 我覺得還是(1)的可能性比較大 因為基本上我還是相信我認識的代書說的,根本不用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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