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簽約後一週,買方突然想換名,但是.... |
發表者:JOY 發表數:23 IP:61.224.64.* | 2006-08-15 16:28:02 |
//版主內容 ?>
請教各位: 我是第一次賣屋,託由仲介公司服務,從委任到賣出祇有8天!聽承辦業務員說..買主是一對夫妻,祇看屋3分鐘即決定簽約!當時我除了驚訝,祇心想大概是投資客吧~故本月8日,由買方太太為被委託人,代表先生來進行簽約,....但在簽約完成後一週,代書來電話表示,買主想換名(換人),經承辦業務員詢問後的回答是..原買主因曾經為人作保而負債,有信用瑕疵,故貸款未過,(但這位太太難道不知道自己的信用狀況嗎?!)更令我懷疑的是~換名的新買方,非這位太太的丈夫或親人朋友,而是我委任的這家仲介業者的老闆?!!後來我再看合約時,才發現8月8日簽約時,支票的開票人姓名,就已經是這位仲介老闆的名字!這些狀況讓我非常不安及不解!請問這是什麼狀況?代表什麼呢?會牽涉什麼樣的法律糾紛嗎?而我又該注意什麼呢?請各位幫忙解惑!感謝!!! |
回覆者:benson 發表數:55 IP:211.23.177.* | 2006-08-17 13:51:37 |
謝謝你的經驗分享 原來現在仲介手上的案子 都是用這種手段得來的 仲介又賺服務費 又賺轉手的價差 我也要去當仲介啦 錢這麼好賺喔 |
|
回覆者:JOY 發表數:23 IP:61.224.64.* | 2006-08-17 04:36:58 |
其實,對於勞務及委任合約上該履行之責,我本無意追討,但自委任到成交,該仲介確實沒有提供任何的服務!8天以來,業務員從未帶過任何一組客戶看屋,屋況照片也是由我提供,物件刊登不附上我的屋況照片,反而將我拍攝的相片,刊登於其他網站,....這樣的服務品質,值得我付出30萬的仲介費?!令人不恥!![景氣不好,我將這30萬捐給慈善公益團體,都比拱手拿給仲介有意義!] 而今晚又有最新發展,代書來電通知,又要換另一位新買主,即簽約後8天內的第3位買主!並聲稱該買主非店內職員或主管....無奈啊~~事情趕快落幕吧! | |
回覆者:JOY 發表數:23 IP:61.224.64.* | 2006-08-17 04:33:50 |
這是我詢問"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的回答,提供大家參考: 1.煩請您告知是何家仲介公司,提出書面內容屬實,才能接受了解調查. 2.當時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是否在契約書中有特別約定條款淮予變更名義人,如有則無法抵抗買賣契約書. 3.至於油漆工程是屬勞務支出所得,依雙方會意下完成,應無法歸還. 4.仲介費用是經由委託銷契約書中即有事前簽訂服務費條款,如開立發票無誤,也屬應支出之費用,於買賣成交後收取.5.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經紀人員獎懲中第 28 條、 31 條、 33 條規定:關於您提到背信起訴部份,於條例中尚無明定任何懲處罰則。....這樣如何能懲治杜絕不良的仲介業者呢?! | |
回覆者:JOY 發表數:23 IP:61.224.64.* | 2006-08-16 18:06:33 |
對了!再請教大家~這種狀況下,仲介是不是不應該收我的仲介服務費呢?如果是,我又該怎麼去爭取回來呢?謝謝!! | |
回覆者:JOY 發表數:23 IP:61.224.64.* | 2006-08-16 18:03:08 |
謝謝ZEEMAN的提醒!我有作履保~現在我先Hold住,想再多聽聽大家的專業意見~因為,後來我慢慢回想整個交易過程,才驚覺:從他們看過我的套房之後,就已經佈好局了!因為一開始承辦的那位業務員,就建議我粉刷牆面,賣相會更好,而且也主動推薦油漆師父,我沒有熟識的油漆業者,便不疑有它,欣然答應;另外,我還自己很用心的拍下套房照片,主動提供給仲介刊登,但之後的幾天,我上網查看我的物件刊登狀況,發現那家仲介雖有刊登但沒有放上我的屋況相片,而且定價很高,就在我反應給業務員的第二天,我的套房就賣出去了~簽完約數日之後,朋友竟告訴我,他在YAHOO網拍站上,看到我的套房以高價在刊登?!而網拍上的物件照片,竟是我當初所拍的照片,聯絡電話也是那間仲介的電話,當時我祇是不高興自己的套房跟照片被刊登在其他網站,而且沒有詢問告知過我,但我也以為是仲介忘了去取消刊登,而沒有去注意....所以~他們不光是騙我差價(約100多萬),還騙我油漆費8000元,(因為我的套房屋況並不是真的那麼需要油漆,而且我發現油漆師父跟仲介業務員說話時,同樣都有特殊的客家腔調,也許是親戚吧!)雖然我不認識這家仲介的老闆,可是,如果老闆跟我直接買屋,他們是不是就不能收我的仲介服務費呢?如果真是如何,他們還又騙了我將近30多萬的仲介費!我現在除了憤怒!也好難過喔~雖然知道商場是殘酷的,但人與人之間,真的有必要如此欺瞞相害!唯利是圖嗎!! | |
回覆者:zero 發表數:7 IP:220.142.97.* | 2006-08-16 17:36:42 |
有一種可能,就是仲介業者想自己買下你的房子,裝修一番之後再高價賣給別人∼ 我家隔壁就是這樣,賣了一陣子賣不出去,仲介就以比較低的價錢買了下來,裝修之後(當然過程中一直是說自己親人要來住),再等一陣子房子就賣出去了。我們算一算仲介至少賺了百萬..重新裝修的過程裡連我們這些外行看了都搖頭,舊壁面磚沒有敲掉就直接糊上新的..幾天之內就多蓋出了頂樓(當然是鐵皮屋),外表看起來漂漂亮亮的... |
|
回覆者:Zeeman 發表數:274 IP:211.21.46.* | 2006-08-16 17:13:44 |
回覆 JOY 於 :2006-08-15 16:28:02 的發言內容
你有作履保嗎?請教各位: 我是第一次賣屋,託由仲介公司服務,從委任到賣出祇有8天!聽承辦業務員說..買主是一對夫妻,祇看屋3分鐘即決定簽約!當時我除了驚訝,祇心想大概是投資客吧~故本月8日,由買方太太為被委託人,代表先生來進行簽約,....但在簽約完成後一週,代書來電話表示,買主想換名(換人),經承辦業務員詢問後的回答是..原買主因曾經為人作保而負債,有信用瑕疵,故貸款未過,(但這位太太難道不知道自己的信用狀況嗎?!)更令我懷疑的是~換名的新買方,非這位太太的丈夫或親人朋友,而是我委任的這家仲介業者的老闆?!!後來我再看合約時,才發現8月8日簽約時,支票的開票人姓名,就已經是這位仲介老闆的名字!這些狀況讓我非常不安及不解!請問這是什麼狀況?代表什麼呢?會牽涉什麼樣的法律糾紛嗎?而我又該注意什麼呢?請各位幫忙解惑!感謝!!! 如果有,那就一定會保證你屋子交出後錢收的到 如果沒有... 那就要求換名字可以,可是要做履保 就算他要你出錢也只有幾千塊,總比把房子送人好吧 如果有重簽約的動作千萬所有修文重看 數字方面都一定要對履保同意上三份文件一定都要有雙方簽名,祝你順利賣出囉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