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共設施建置於其中一戶私人土地上是合理的?】 |
發表者:zero 發表數:7 IP:218.165.83.* | 2006-07-10 16: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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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前輩,日前購買透天店鋪預售屋,近日發現建商將十五家店鋪污水處理系統的匯集處及檢查孔建設在屬於我們私有土地(但規劃為防火巷的土地)上,並說明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真的嗎?土地所有權這方面的相關法規該向何處尋?懇請速回應,千萬感謝! |
回覆者:zero 發表數:7 IP:218.165.89.* | 2006-07-11 10:05:01 |
謝謝你的說明.. 也就是說,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接受我家後門口有一個收集大家廢水的洞 只能接受這筆私有土地其實我們是沒有主權的 只能接受以後共有污水系統的維修是在我家進行 只能這個缺點在銷售時小姐是不可能跟我們說明的 只能接受社區興建一定會有不公平, 所以,我們購買到此戶,是我們自己笨 當初其實看的是另一戶,但小姐以別的理由要求我們換這一戶,我們也就配合了。當初問小姐,此戶有沒有什麼比較不好的地方,例如對到電線桿等,小姐也說沒有..也問了有沒有其它我們不知道的缺點,他當然說沒有..現在我們也只能認了,因為或許\\\他不認為污水系統的匯集處及檢查孔是缺點吧... 所以,當我們向業務主管反應陳情,也只能接受他強硬的態度,就是我們只能認了,或退掉這個房子.. 所以學到一個教訓,買房子,不要太信任建設公司會為每一戶著想,或會以任何方式讓事情公平一點..是我們在簽約前沒有自行發現這個缺點,所以他當然樂得以和別戶同樣甚至更高的價格賣給我們。 越是上市的大公司,越有經驗處理掉這種小老百姓的訴求..法律上他們都對,情理上是我們自己要接受.. 雖然已經慢慢接受,還是有怨念,可惡的業務主任,他的態度如果不是那麼強硬,一開口就是我們只能接受..我們也不會那麼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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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香蕉先生 發表數:32 IP:163.29.35.* | 2006-07-10 19:12:06 |
不能作為室內空間的防火間隔,設計上均將共有管線埋設於此,當然為了日後維修方便也是考量重點,若貴住戶係主張私權抵抗共有設施設置,可能在法律上欠缺有力的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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