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訂金才能拿回合約? |
發表者:tangibear 發表數:5 IP:218.170.49.* | 2006-06-28 15: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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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了一間屋子,預定七八月會交屋,價格方面我已經談妥,想要看合約,但建設公司的sales說我一定得交訂金才能把合約拿回去看 (在現場看實在很難看出什麼來吧) |
回覆者:future 發表數:59 IP:211.76.97.* | 2006-07-24 22:51:50 |
回覆 tangibear 於 :2006-06-28 15:54:09 的發言內容
如果要求付訂金或簽約金才可將合約書攜回審閱,那麼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 你可以告訴他這一點,我看中了一間屋子,預定七八月會交屋,價格方面我已經談妥,想要看合約,但建設公司的sales說我一定得交訂金才能把合約拿回去看 (在現場看實在很難看出什麼來吧) 有建商因為如此被舉證而招罰款二十多萬元.另外告訴你審閱期規定不可少於五天,我建議你可以七天就七天,十天就十天好好翻好好看. 我是在訂金簽約金都付了後,才知道有這條規定的 算是過來人的小小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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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Tibet 發表數:23 IP:220.135.136.* | 2006-07-05 15:51:11 |
回覆 tangibear 於 :2006-06-28 15:54:09 的發言內容
依我遇到的經驗也都是付了訂金才可以拿回合約範本審閱, 這樣可以過濾掉一些來亂的人, 真正的買家才會受到尊重啊, 且若真的不滿意可以退回100%的訂金.我看中了一間屋子,預定七八月會交屋,價格方面我已經談妥,想要看合約,但建設公司的sales說我一定得交訂金才能把合約拿回去看 (在現場看實在很難看出什麼來吧) 若你不放心, 可以要求業務人員註明在收據上, 若不滿意可100%退回訂金. 我本身遇過因為看了不滿意而去退訂金的, 並沒有遇到不合理的刁難, 當時, 我是用信用卡付訂, 退回時是現金. 還因為這樣賺了不少信用卡點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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