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結果卻被銀行及仲介及原屋主搞的很悲慘.請大家幫幫忙 |
發表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 2006-06-23 22: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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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今年4月底.我和老公算算已有一筆小積蓄.而目前居住的房子已不敷我們使用.3代同堂.所以找了一家仲介---安祥房屋...看了一棟別墅..看了很滿意屋況環境都很好.車庫還可以當店面出租補貼房貸.算算每月只需要繳4萬左右.但是怕貸款無法貸到我們要的成數.於是在斡旋書上註明要能貸到才買.結果仲介介紹的聯邦銀行回覆說ok.於是再仲介的遊說下我們簽了約.在簽約時原屋主說他因為種種原因要7月初才能交屋.我想那好吧..我剛好公司那時很忙於是也就答應了.也在現場說那付款就不用急了.先當場付50萬.5月中付50萬.6月完稅時再付50萬..結果到了6月初銀行告訴我.我的資料不足以貸到要求的金額.差距約150萬也就是說我的自備款還要再增加150萬..當時就已經不太想買了但是如果要退屋主要扣不少錢..我們辛辛苦苦存的錢..怎麼甘心一下就被損失了50萬左右.甚至更多..回家算了一下..回娘家求助一下就過關...於是還是決定繼續...沒想到更慘的在後面..代書通知要完稅了..沒想到銀行又打來告知..又貸不到了..又要再加160萬.......天呀!平白又砸了一個大石頭下來...這一次我實在沒辦法了...要求退.原屋主很硬..一毛不退...1百50萬已繳的費用..我跟我老公要存多久呀......原屋主還說我老婆(賣件來) |
回覆者:孔雀明王轉世 發表數:260 IP:218.167.242.* | 2006-06-27 23:04:05 |
在此祝福你...早日脫手... 你也學到很貴的經驗... 所以說....簽約.. 請看清楚...仲介說ㄉ... 都是屁.... 上面有寫的...才是真的... 買方沒仔細看...賣方也怕賣不出去... 仲介又混...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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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ulu 發表數:2 IP:211.76.97.* | 2006-06-27 15:13:51 |
這是台北縣 消保官的電話,可以問看看哦! 02-9683092,9683093 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2號 http://www.feib.com.tw/bank/save-user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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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lulu 發表數:2 IP:211.76.97.* | 2006-06-27 15:09:13 |
您要不要問看看消保官呢? 希望您能早日解決,加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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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 2006-06-27 13:14:57 |
謝謝您 | |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 2006-06-27 13:14:30 |
謝謝您 | |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 2006-06-27 13:14:06 |
謝謝您 | |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 2006-06-27 13:13:37 |
謝謝您 | |
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 2006-06-26 17:52:35 |
回覆 benson 於 :2006-06-26 10:28:36 的發言內容
我猜你應該沒買賣屋子的經驗吧!就是有這種不肖的仲介 買賣合約書主要是保障雙方權利 只要有任一方無法完成約定 就可算是違約 依目前樓主所提 主要原因出在仲介不認真 未能將銀貸未過則可無條件解約 列入買賣合約書中 至使買方無法完成交易 至於賣方只是依買賣合約書行事 他沒做錯任何事 換作賣方是你家人 相信也會如此做 1.房屋未交屋前且也未完成交易前,買方是不得任意進入 2.需等原房貸正常還款一年後才能貸二胎(也有少數銀行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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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enson 發表數:55 IP:210.202.45.* | 2006-06-26 10:28:36 |
就是有這種不肖的仲介 安坑地區的房子本來就不容易貸到太多 他還敷衍你 真是氣人 我想那個屋主好不容易找到脫手的對象 他當然不願意放過你囉 以你的說法要在兩次以內找到買主 機率是非常小的 在這邊給你兩點建議 1.用堅定的態度跟原屋主談 不限定2次 反整你都付了訂金了 算是半個屋主了 為什麼不能帶人來看屋呢 2.如果真的找不到人 看看別家銀行是不是能貸的比較多 不是有什麼二胎貸款之類的 總之希望你順利渡過難關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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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 2006-06-26 10:00:51 |
忘了說 在台灣 山坡地的房子 銀行最多只能貸到七成或更少 有一個方法可讓銀行貸到 就是換個財產夠力的親人去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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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 2006-06-26 09:37:08 |
在斡旋書上註明是沒用的 因斡旋書只有談成交價格之用 須再買賣合約書上註明才算數 如買賣合約書上沒註明銀貸無法過可解約 就算去打官司也會輸 所以還是認了吧! 遇到這種不用心的仲介 但還是祝你找到有意願接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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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ddvviidd 發表數:757 IP:218.169.88.* | 2006-06-24 01:44:47 |
這種情形是有點麻煩!此時建議冷靜,首先不論此仲介商譽如何?如果你能找到買主更好!否則你也要積極找其它門路! 自已多問幾家銀行!農會也可(如中和、板橋,新店)!看看是否能貸到足夠成數?(每家的核貸條件不一,有的銀行對郊區是很嚴的) 不過總比損失150萬好多了! 或則用舊房作抵押,增加貸款額度!等交屋以後再慢慢處理! 如果走訴訟的話!150萬應不致於全失,但要粍時、錢 我想大家也會提供建議!希望你順利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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