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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結果卻被銀行及仲介及原屋主搞的很悲慘.請大家幫幫忙
發表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2006-06-23 22:42:59

話說今年4月底.我和老公算算已有一筆小積蓄.而目前居住的房子已不敷我們使用.3代同堂.所以找了一家仲介---安祥房屋...看了一棟別墅..看了很滿意屋況環境都很好.車庫還可以當店面出租補貼房貸.算算每月只需要繳4萬左右.但是怕貸款無法貸到我們要的成數.於是在斡旋書上註明要能貸到才買.結果仲介介紹的聯邦銀行回覆說ok.於是再仲介的遊說下我們簽了約.在簽約時原屋主說他因為種種原因要7月初才能交屋.我想那好吧..我剛好公司那時很忙於是也就答應了.也在現場說那付款就不用急了.先當場付50萬.5月中付50萬.6月完稅時再付50萬..結果到了6月初銀行告訴我.我的資料不足以貸到要求的金額.差距約150萬也就是說我的自備款還要再增加150萬..當時就已經不太想買了但是如果要退屋主要扣不少錢..我們辛辛苦苦存的錢..怎麼甘心一下就被損失了50萬左右.甚至更多..回家算了一下..回娘家求助一下就過關...於是還是決定繼續...沒想到更慘的在後面..代書通知要完稅了..沒想到銀行又打來告知..又貸不到了..又要再加160萬.......天呀!平白又砸了一個大石頭下來...這一次我實在沒辦法了...要求退.原屋主很硬..一毛不退...1百50萬已繳的費用..我跟我老公要存多久呀......原屋主還說我老婆(賣件來)
(台語不屑來)...大家看看我們腳踏實地老老實實賺錢存錢買屋..結果被人家這樣糟蹋........他們說問過律師了..可以不退我..還說斡旋時說的(還有寫起來註明喔)若貸不到就不買..這些協議再訂約時就失效了..並且貸不到是我自己資格不符..當時說了很多很多...總規一句就是我自己的錯..想退錢..門都沒有..我老公是香港人住在台灣10多年非常愛台灣.回來後對我說要搬回香港..台灣人太可怕了..他不想再住下去了..很失望..我們現在只想趕快脫手只要能打平.或賠一點都沒關西..但是原屋主說他很大方且很幫忙我喔..只能給我帶人看5次而且不可以是仲介喔..現在只剩2次..7月10日我就要再給他310萬..所以拜託大家幫幫忙有沒朋友或親人要120坪的房子獨棟..再新店安坑伴吾別墅區免繳管理費售1900萬.若有請聯絡我..功\\\德無量謝謝jessica_tso@pchome.com.tw

回覆者:孔雀明王轉世 發表數:260 IP:218.167.242.* 2006-06-27 23:04:05
在此祝福你...早日脫手...
你也學到很貴的經驗...
所以說....簽約..
請看清楚...仲介說ㄉ...
都是屁....
上面有寫的...才是真的...
買方沒仔細看...賣方也怕賣不出去...
仲介又混...慘....
回覆者:lulu 發表數:2 IP:211.76.97.* 2006-06-27 15:13:51
這是台北縣 消保官的電話,可以問看看哦!
02-9683092,9683093
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2號



http://www.feib.com.tw/bank/save-user3.htm
回覆者:lulu 發表數:2 IP:211.76.97.* 2006-06-27 15:09:13
您要不要問看看消保官呢?

希望您能早日解決,加油哦!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2006-06-27 13:14:57
謝謝您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2006-06-27 13:14:30
謝謝您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2006-06-27 13:14:06
謝謝您
回覆者:糖糖 發表數:10 IP:61.222.245.* 2006-06-27 13:13:37
謝謝您
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2006-06-26 17:52:35
回覆 benson 於 :2006-06-26 10:28:36 的發言內容

就是有這種不肖的仲介
安坑地區的房子本來就不容易貸到太多
他還敷衍你
真是氣人
我想那個屋主好不容易找到脫手的對象
他當然不願意放過你囉
以你的說法要在兩次以內找到買主
機率是非常小的
在這邊給你兩點建議
1.用堅定的態度跟原屋主談
不限定2次
反整你都付了訂金了
算是半個屋主了
為什麼不能帶人來看屋呢
2.如果真的找不到人
看看別家銀行是不是能貸的比較多
不是有什麼二胎貸款之類的
總之希望你順利渡過難關喔

我猜你應該沒買賣屋子的經驗吧!
買賣合約書主要是保障雙方權利
只要有任一方無法完成約定
就可算是違約

依目前樓主所提
主要原因出在仲介不認真
未能將銀貸未過則可無條件解約
列入買賣合約書中
至使買方無法完成交易

至於賣方只是依買賣合約書行事
他沒做錯任何事
換作賣方是你家人
相信也會如此做

1.房屋未交屋前且也未完成交易前,買方是不得任意進入
2.需等原房貸正常還款一年後才能貸二胎(也有少數銀行例外)
回覆者:benson 發表數:55 IP:210.202.45.* 2006-06-26 10:28:36
就是有這種不肖的仲介
安坑地區的房子本來就不容易貸到太多
他還敷衍你
真是氣人
我想那個屋主好不容易找到脫手的對象
他當然不願意放過你囉
以你的說法要在兩次以內找到買主
機率是非常小的
在這邊給你兩點建議
1.用堅定的態度跟原屋主談
不限定2次
反整你都付了訂金了
算是半個屋主了
為什麼不能帶人來看屋呢
2.如果真的找不到人
看看別家銀行是不是能貸的比較多
不是有什麼二胎貸款之類的
總之希望你順利渡過難關喔
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2006-06-26 10:00:51
忘了說
在台灣
山坡地的房子
銀行最多只能貸到七成或更少

有一個方法可讓銀行貸到
就是換個財產夠力的親人去貸
回覆者:abc_abc 發表數:47 IP:61.219.51.* 2006-06-26 09:37:08
在斡旋書上註明是沒用的
因斡旋書只有談成交價格之用

須再買賣合約書上註明才算數
如買賣合約書上沒註明銀貸無法過可解約
就算去打官司也會輸

所以還是認了吧!
遇到這種不用心的仲介

但還是祝你找到有意願接手的人
回覆者:ddvviidd 發表數:757 IP:218.169.88.* 2006-06-24 01:44:47
這種情形是有點麻煩!此時建議冷靜,首先不論此仲介商譽如何?如果你能找到買主更好!否則你也要積極找其它門路!

自已多問幾家銀行!農會也可(如中和、板橋,新店)!看看是否能貸到足夠成數?(每家的核貸條件不一,有的銀行對郊區是很嚴的)
不過總比損失150萬好多了!
或則用舊房作抵押,增加貸款額度!等交屋以後再慢慢處理!

如果走訴訟的話!150萬應不致於全失,但要粍時、錢


我想大家也會提供建議!希望你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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