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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售屋買保險 「價金信託」細心讀(時報資訊 2006/06/01)
發表者:bin  發表數:984 IP:61.228.32.* 2006-06-01 19:33:39

為預售屋買保險 「價金信託」細心讀

時報資訊 (2006/06/01 01:43)
【許(清爭)文】

 購置不動產是人生大事,有可能一輩子只買一次房子,且金額龐大,讓人不得不擔心,尤其買的是預售屋,經常發生房子蓋到一半,建商倒閉、買方求償無門的情形,銀行建議,可以在購屋時,與建商協議將預售屋價金信託化,並留意信託契約中但書、資金投資標的及受託人,讓買房更有保障。

 看清但書固守血汗錢

 預售屋銷售是一般建商在推出新建案時,最常採用的推銷方式,不過預售屋的施工期長達一至二年,但買方必須在工程期間,依照約定繳付工程期款,但在這麼長的施工期間中,經常發生房子蓋到一半,建商就因財務週轉不靈而宣布倒閉,消費者常常求助無門,只好自認倒楣。其實,在買預售屋時,可以透過「預售屋價金信託」為預售屋買保險!

 所謂「預售屋價金信託」是指買方分期繳納的所有價金,均存在建商所開設的銀行信託專戶,以委託人、受益人為建商,受託人為銀行的方式,幫買方固守血汗錢。

 建商倒閉價金如數歸還

 建商會與銀行簽訂預售屋價金信託契約,並告知買方契約內容,透過預售屋價金信託,消費者該注意哪些事項?第一銀行表示,首先消費者應留意信託契約上的但書規定。

 因為契約最後的受益人仍為建商,避免建商發生財務危機後,買方拿不到原始價金,在但書上應註明建商發生財務危機、破產、或暫停營業時,預售屋的價金應全數歸還買方。

 受託人財務最好要穩健

 再者,買方應注意建商所挑選的受託人是銀行或一般自然人(如律師、會計師等),因為辦理信託需移轉財產權,只有當委託人高度信賴受託人,才有成立信託的可能,所以買方在注意信託契約時,應注意建商挑選的受託人是否為財務穩健、有無永續經營的可能,才不易有更換受託人的問題。

 轉投資標的避開高風險

 另外,買方也需注意建商利用信託價金投資金融商品的標的,第一銀行表示,若買方發現建商投資的標的多為風險性較高商品,如新興市場、股票型基金等,此類商品雖高獲利,但也伴隨相當程度風險,如果信託價金虧損,建商又週轉不靈倒閉,買方就無法拿回原始本金。

 遠東商銀建議,買方要問清建商價金投資標的,最好是偏固定收益商品,如海外債券型基金、公債等,風險性較小商品,才不致買房不成,也讓原始價金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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