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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入籍證明 租屋如何報稅? ##■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2006/04/12 聯合報】
房客要辦理租金扣抵所得稅,必須提出入籍證明,但崔媽媽基金會說,有八成的房東不願意讓房客遷戶口,怎麼辦?崔媽媽說,房客可以寫切結書,還是有辦法解決。
北區房屋總經理彭培業表示,房客辦理租金扣抵,必須取得入籍證明,但房東為了避免增加稅負,多數不願意讓房客戶籍遷入,房客想省稅金,執行起來有困難。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說,租屋族最常面對「房東不准我報稅」的問題,不過只要備齊相關證件還是有方法可以報,但是要面對後續人際處理上的問題,此外,也要審視契約書內對稅金的約定,因為有的契約會約定「報稅增加的稅金由房客補貼」,變成變相漲房租的理由,但這部分仍得由法律認定是否合法。
馮麗芳說,租屋市場還會遇到許多例外狀況,包括二房東把房子出租,房客報稅,所得由誰來負擔?
房客無法取得入籍證明也是經常遇到問題,馮麗芳表示,即使沒有取得入籍證明,房客還是可以報,比如寫切結書取代入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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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2572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