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辦產權轉移--再來才是驗屋交屋-程序對嗎? |
發表者:aaawong 發表數:39 IP:211.76.98.* | 2006-03-16 20:3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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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買預售屋的程序是這樣呢 |
回覆者:宇勝 發表數:432 IP:61.219.27.* | 2006-03-21 08:44:21 |
我買的預售屋是先驗屋完成後才辦理產權移轉,然後同時通知銀行撥款,這樣的程序才是正確,在房子我驗收合格前還未領到權狀及過戶前,我的銀行是不准把錢撥給建設公司...這樣對消費者比較有保障,有應屬合理. | |
回覆者:魚 發表數:99 IP:211.76.97.* | 2006-03-19 18:08:13 |
一般尾款大多會預留5%,如果是三萬元真的留太少,要叫建商吐出來真的很難,不過買賣契約應有主體結構保固15年,其他1年之保固期,如果建商在拖時間,盡量運用存政信函,催促建商進行修繕,並可要求延長保固期為五年. | |
回覆者:aaawong 發表數:39 IP:140.128.207.* | 2006-03-17 15:14:55 |
可是你錢已經全部給建商了 只剩下三萬元的尾款 ...再如何強勢..你還是弱勢 毛病挑出來之後..他們一定慢慢來 不急,反正錢已經到手, 唉,真是黑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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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魚 發表數:99 IP:211.76.98.* | 2006-03-17 11:27:44 |
是呀,很不公平的交易方式,所以要好好把握驗屋的機會,有任何毛病都要在交屋前挑出來.如果毛病修不好還可以扣錢,強勢一點,不要給建商吃定了. | |
回覆者:brian 發表數:65 IP:210.242.44.* | 2006-03-17 00:11:17 |
我的狀況也是跟你一樣,雖說不撥款給別人先驗屋是反而會對建商不利,我覺得應該要改成分段給付的比較好,不然人家錢拿走了就變成他們是老大,有問題還要低聲下氣的求他們,不是消費者最大嗎?付了錢以後就相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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