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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金返還 糾紛最多 ##■ 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2006/02/21 經濟日報】
買賣房屋,最怕糾紛。根據內政部統計,從91年到94年,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累計件數2,271件,有逐年提高趨勢。去年第四季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驟減,訂金返還問題名列榜首。
買賣糾紛統計的範圍包括:不動產仲介業推出的新成屋、中古屋仲介糾紛,以及建商推案的預售屋和新成屋買賣糾紛。
去年第四季房地產糾紛產生原因排名中,「訂金返還」糾紛居榜首,「契約審閱權」居次,接著是「房屋漏水問題」、「隱瞞重要資訊」及「施工瑕疵」。
其他糾紛還有廣告屋與實屋誤差太大、補足補償金額、屋樑有白蟻、建物層數與介紹不符、未告知部分房屋用地屬於公共道路用地、房屋遭查封、建商未提撥公共基金、室內設計爭議、界址糾紛等等。
房地產消費糾紛發生率最高的區域,以中、北部地區推案量較大的區域最多。例如,桃園縣的房地產消費糾紛案件累計94全年403件,是全台發生房地產消費糾紛數量最多地區,其次是台北市和台中市。
整個房子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各有隱性風險。
過戶前,買方有交付資金的風險。例如,賣方一屋二賣、房子遭假扣押;賣方的風險是房子過戶後,拿不到尾款,都是常見情況。
永慶房屋法務室經理黃啟瑞表示,要避免發生訂金還返的糾紛,消費者在抉擇是否要下訂購屋時,必須先對房屋的出賣條件以和承買條件有充分認知,避免下訂後反悔,導致訂金被沒收的不愉快,進而引發糾紛。
對一般消費者來說,購屋是人生大事,如果消費者認為正式簽約前想更了解契約內容,可找房仲公司經紀人把正本影印,帶回去仔細閱讀,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不管是是委託房屋仲介公司、代書或是自己處理,對於房子過戶流程、交款成數或行政機關作業時間、習慣,都要有最起碼的概念,再謀求防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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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1745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