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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省土增稅 有撇步 ##■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2005/12/10 聯合報】
想賣房子的人,想節省土增稅,除了趕在土地公告現值調漲之前完成移轉申報外,還可透過夫妻贈與、數筆土地同時過戶適用優惠稅率,協調賣方高報現值,買方也可節省未來的土增稅。
北區房屋不動產理財研究室表示,從土地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夫妻互相贈與土地不課徵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
因此若有二次出售房屋的機會時,原則上可以利用夫妻之間的贈與,再使用一次自用住宅的價惠稅率,不違反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每個人一生一次的規定,又可以節省土增稅。
假設陳先生名下有一棟房屋要出售,且已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陳太太尚未使用過。若陳先生覺得一般稅率的土地增值稅負擔過重,只要將欲出售的房屋先行贈與給太太,過戶到太太的名下後,以太太的名義出售,就可以用太太的名義,再適用一次10%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另外,如果是擁有數筆土地的人,同時簽約同時過戶,可同時享有一次10%的增值稅優惠稅率,不過先決條件是,所有土地都要符合優惠稅率,而且總面積沒有超過面積限制(都市土地3公畝、非都市土地7公畝)。
房仲業者說,購買房地時,買方也可與賣方協調高報移轉現值,節省未來出售移轉時的增值稅,不過由於高報移轉現值可能會讓賣方多繳土地增值稅,實務上是由賣方繳納,但由買方負擔孳生的稅費,這個方法適用擔心未來地價持續上漲,稅率會由20%跳至30%,或由30%跳至40%的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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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0542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