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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預售屋 銀彈先備足 ## ■ 記者黃國棟/台北報導 【2005/11/17 經濟日報】
同樣是買屋,在同一地點內,該買成屋、還是預售屋?大型行庫房貸主管說,從房屋價值評斷,選擇預售屋當然比成屋更具增值空間,但想買預售屋必須自備房屋總價的「二至三成」資金,才能取得入屋門檻,若民眾資金不足者,必須先以個人信貸支付款項,之後才能以興建完成的成屋申請房貸。
第一銀行主管表示,國內房市自去年回溫後,連帶預售屋熱潮也再度興起,不過買預售屋與成屋完全不同、申請的貸款程序也不一樣。
由於預售屋採先售後建,由建商先行向銀行取得土地融資、建築融資,同時向客戶收取簽約金、開工款與分期付款的資金後,才開始興建。
而民眾在參觀預售屋的展示時,一旦決定要買屋,必須先行繳付簽約金、開工款與分期付款,平均來說約為房屋總價的二至三成資金。若民眾資金不足者,並不能先以房貸申請,而是以利率較高的個人信貸作為貸款來源。
一銀與彰銀主管表示,預售屋因尚未興建完成,民眾無法取得房屋權狀,而銀行也無從擔保,因此對預售屋初期繳付的資金,以個人信貸為主,待房屋興建完成後,才能向銀行申請房貸。
據目前預售屋的興建模式,平均每一層樓興建時間約一到兩個月,因此當民眾決定購買那一層樓的那一戶,除先繳付簽約金與開工款,建商將依照契約進度完成興建、民眾則以預售屋完工時間,先行繳付一部份的「分期付款金。」
彰銀主管表示,由於各建商行銷手法不同,有建商打出工程零付款、有些則以低簽約金為訴求,因此民眾在決定簽約時必須留意建商信譽、繳付款項的各項證明,才不會造成錢、屋兩失。
大型行庫主管強調,民眾買預售屋的簽約金或分期付款金,若不足者,雖說建商會與土地融資、建築融資的銀行合作,協助客戶先行取得「初期資金」,但申貸的利率與金額並非是房貸,而是個人信貸,而銀行為確保債權,會要求申貸人提出還款證明,或提供保證人,作為擔保。
因此,大型行庫主管建議,若因預售屋的簽約金、分期付款金不足,民眾可選擇往來較為頻繁的銀行申請個人信貸,未必要與建商合作的銀行申請,反而在申貸金額與利率較具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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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0118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