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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溫泉住宅的「三要」與「四問」•林永孟 2005/11/01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1-02 14:02:26

## 選購溫泉住宅的「三要」與「四問」##•林永孟 2005/11/01

天氣漸漸變冷,正是泡湯的好時節,在家或社區泡湯既舒適又便利,建商看準商機,大舉推出溫泉住宅。不動產專家提醒購屋者,選購溫泉住宅要留意「三要」並應考量「四個問題」再決定購買與否。

「三要」:要注意水權與水質、要交通要便利、要知道產權所屬與營運方式;並應考量四個問題再決定購買與否:「是否是小坪數產品」、「是天然湧泉嗎」、「是屬自家獨立溫泉」、「是否有飯店式管理」,這些都是有意購買溫泉住宅民眾必須多加考慮的地方。
溫泉住宅易於塑造價值,產品較具賣相,價格也高人一等,使得溫泉住宅成為近來許多個案或大型造鎮社區的重要銷售訴求。但溫泉畢竟不易取得,溫泉法通過後,對國內溫泉使用採取總量管制,溫泉業者必須向水利署申請溫泉水權,因此有沒有水權(是否真的有溫泉),溫泉質與量如何,購買前當然要搞清楚。

北台灣擁有天然溫泉資源的地方不多,不過近兩年來卻有很多過去沒溫泉的地方挖出溫泉,並以溫泉住宅包裝在房地產市場上開賣,但日前就發生「尚未獲取溫泉水權或溫泉開發許可」就對外賣屋,而遭到公平會處罰的個案。因此對於購買溫泉住宅個案,第一要先驗明正身,是不是有合法水權或溫泉開發許可,若非「鑽探取泉」,更要確實了解溫泉來源,是天然湧泉?還是「外面接過來的」、「外面運過來的」、「泡出來的」、「是地熱水」,是真溫泉還是假溫泉?是那種溫泉水質也攸關溫泉住宅身價,因此購買溫泉住宅第一點就是「要注意水權與水質」。

交通條件與生活機能是一般住宅地段選擇的重要因素,交通便利才會經常使用,雖然溫泉住宅定位為休閒住宅或第二屋(second house),但溫泉住宅仍然「交通要便利」才行。1994年時名噪一時的萬里喜凱亞溫泉休閒住宅,就因為位置偏遠,民眾購買後很少使用,才會轉型為溫泉飯店。購買溫泉住宅,交通條件相當重要,捷運站附近是最佳選擇,如此一來,使用機會增加,日後要轉手或出租也比較容易,這也是新北投溫泉住宅熱賣之原因,所以「交通便利」是溫泉住宅要成功的第二要件。

戶戶有溫泉的溫泉住宅、公共設施型溫泉住宅,及獨立產權會館式(俱樂部)溫泉住宅,其產權所屬、費用負擔與使用方式均有很大的不同,買溫泉住宅第三要就是「要知道產權所屬與營運方式」。公共設施型溫泉設施產權由所有住戶共同持分,獨立產權會館是(俱樂部)溫泉設施產權則是由建商獨立持有,前者購置與維護費用由住戶平均分攤,經常使用住戶最划算,低度使用者負擔則相對沉重。但若社區進駐率太低,分擔管理費將高出原先預期,屆時是否會獲得住戶大會認同持續營運將成問題。採俱樂部方式經營的會館式溫泉住宅品質較高,住戶擁有會員卡,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但費用較高,若後來無福享受,那就枉費當初購買的本意。

至於「四問」,一問買那一種產品比較好?既然多數人將溫泉住宅當第二宅使用,為了日後轉手方便,買溫泉住宅當然是「小坪數產品較佳」,坪數上以12-20坪產品最適當,一大房、一加一房或二房產品是較佳的格局,太大或太小坪數,在轉手或出租會面臨較大的抗性。

二問是否屬天然湧泉?既然溫泉有實質醫效,「天然湧泉的最好」。不過據瞭解,若要享受原湯原汁,目前北投溫泉的資源也僅能滿足市場十分之一需求量,民眾購屋前可以向建商、大樓管委會索取管線圖、水質證明、及使用權益等相關資料。

三問是否屬獨立湯屋?信義房屋指出,戶戶有溫泉是最理想,衛生條件比較好,也不會像是去泡公共溫泉池的感覺。洗澡、泡湯是極私密的活動,在家洗溫泉可以24小時使用,既舒適又自在,公共設施型溫泉有使用時間限制,居民素質與管理也攸關溫泉品質,「自家有溫泉比公眾共同使用的好」。

四問是否有「飯店式管理」,溫泉住宅跟一般住宅一樣,有良好管理一定可以為房價加分,其租金投資報酬率較高,也較具保值功能,因此有飯店式管理的溫泉住宅較值得考慮。

當然,購買溫泉住宅之前應先確定自己的喜好程度與實際上的需求,若使用頻度不高當然沒有購買必要。皮膚病、風濕病患者、老人家,或身心疲憊,需要經常放鬆身心者,擁有一間溫泉住宅當然划算。目前溫泉住宅在中古屋市場流通數量愈來愈多,價格差別也很大,民眾購買前必須多做比較,三思後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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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mag.udn.com/mag/m_forum/storypage.jsp?f_MAIN_ID=62&f_SUB_ID=374&f_ART_ID=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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